深圳大亞灣再洩核 香港抨延遲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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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大亞灣核電廠上月23日發生8年來最嚴重的核輻射洩漏事件,也是半年來第3度發生事故。身為核電廠大股東的中華電力在事隔三周後的星期一(11月15日)才對外透露事件。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召開緊急會議,多位議員批評中電延遲公佈,漠視市民安全。

最新一宗核輻射洩漏事件發生在上月23日,核電廠 1號機組核反應堆,一條盛載冷卻水的鋼管,出現3條最長3吋的裂痕,並洩漏 2毫希(mSv)輻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昨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大亞灣核電站通報機制。

出席會議的香港核電投資公司董事總經理陳紹雄早前曾表示,該次洩漏輻射屬第一級事故,對公眾健康沒有影響。按照國際慣例,毋須向外公佈。

斥中電淡化事件 蔑視港人

多位議員不滿中電沒有即時向外公佈,是不負責任,並批評管理層將裂紋說成「瑕疵」,是淡化事件。公民起動議員何秀蘭表示:「如果你層層級級都在淡化,層層級級都在拖延的話,也都顯示出大亞灣核電廠的生產線的生產隊伍,連港核投都監管不到的時候,你叫我們香港人為甚麼要接受特區政府提出,核能發電要由23%加到50%?」

議員批評現行的通報機制嚴重不足。社民連的黃毓民說:「通報機制根本就有問題,政府有很大的責任,監察機制有問題,幾個月一單,又是聽同樣的回應,同樣的答案,跟著以後又來一單同樣的事。」

民主黨的張文光斥責該公司藐視港人,「你輕蔑香港人對核電的恐懼,你輕蔑香港人對核電安全的期望,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問香港政府有甚麼懲罰?……如果懲罰這間公司,為甚麼我們還要買它們這麼多核電?為甚麼還要擴大買核電?如果它連最起碼的安全都做不到,如果最起碼及時盡快向社會公佈都做不到的話,我怎麼可以讓它這麼驕傲,繼續輕蔑地做研究做檢討?」


最新一宗核輻射洩漏事件發生在上月23日,核電廠 1號機組核反應堆,一條盛載冷卻水的鋼管,出現3條最長3吋的裂痕,並洩漏 2毫希(mSv)輻射。(攝影:潘在殊/大紀元)


中華電力公司(攝影:潘在殊/大紀元)

處理電廠事故被指受制中共

有議員質疑,由於大亞灣核電廠是由中港兩地合資組建,中電對事件的處理受制於中共。社民連議員梁國雄說:「你告訴消息給港府聽,由港府去決定有害或有益,是你的責任,你無資格去代替港府……你為甚麼對那間大亞灣投資公司不是這個態度呢?為甚麼對國內的核安全管理局不是這個態度?為甚麼它們有權威?……你有甚麼資格代表7百萬人去決定政府知道之後會做對的決定或是錯的決定?」

張文光亦指出:「是否因為在核電廠中只能夠擁有25%股權,你即使知道香港人是渴望安全和渴望知情,你做不到,這是否是一個原因,你應該在這個問題上清楚的告訴香港市民。」

附屬於中電公司的香港核電投資公司保證,評級達到二級或以上的事故會即時公佈,現時零級事件只有宗數、沒有細節,以後都會公開。

核電廠今年來意外頻生

大亞灣核電廠今年已連續發生多宗事故。在5月7日,2號機組進行例行檢查時,一組 22萬伏特輔助電源因雷擊而停止運作數小時。中電強調當時核反應堆沒運作,沒涉任何輻射洩漏及安全問題。5月23日,核電廠員工替2號機組一個反應堆更換零件時,發現一根盛載核原料鈾元素的金屬燃料棒出現裂紋,且洩漏小量輻射。6月10日,1號機組定期檢查時,其中一組監察反應堆溫度的讀數錶出現問題,須即時更換。國際核事件份量零至七級,當事故列為二級時,須即時公佈。

有環保人士表示,今次大亞灣核電廠洩露的含幅射液體,令該廠工作人士接受2毫希(mSv)的幅射,相當於連續照20次的X光肺片,增加致癌風險。

於1994年正式商業營運的大亞灣核電廠,位於深圳市龍崗區大鵬鎮的大亞灣,距離深圳市中心約45公里,與香港相距約50公里,由中央企業廣東核電投資有限公司與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合資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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