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方法

聖誕節 教育孩子理財和行善好契機

【大紀元2010年12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陸聖石多倫多綜合報導)無論正確與否,孩子們都有自己的理財觀,有的孩子接受存錢理念,因為將來可以買更好的東西。用信用卡付錢時,有的孩子簡單的理解成只要簽字就好。專家們認為,父母可以藉此聖誕購物之際,教授孩子們理財之道,以及行善的道理。

據加通社報導,當11歲的美雅被告知,如果今年聖誕要買玩具,需要打工攢錢時,她很驚異。她睜大眼睛問媽媽:「真的?真的要這樣做嗎?」而美雅8歲的弟弟本尼因為好吃零食,沒有資格得到零用錢。他如果要買聖誕玩具,就必須幫助做家務賺取零錢。最後本尼認為自己可以幫助打掃廚房木板地,便同意了。

很多父母覺得與其讓孩子們通過勞動賺取零花錢購買聖誕禮物,還不如乾脆直接給錢來得簡單和爽快。但專家們認為,這種教育方法缺乏長久效果。

《今日父母(Today’s Parents)》主編馬丁(Sandra Martin)表示:這種方法不可能令孩子們了解聖誕的意義,也無法教會他們如何合理使用金錢。這種方法只會讓孩子們覺得,想要買玩具,找父母就可以了。「孩子們需要在他們力所能及的情況下,購買禮物。」馬丁說。

馬丁說,如果孩子們還沒有到拿零用錢的年紀,或者沒有存錢罐,可以告訴他/她:「今年可以為姊姊準備什麼?為奶奶準備什麼禮物?」這樣,孩子們便有機會明白不失不得的道理,而且這種方法也可表現出對長輩的尊重。

專家:和孩子一起購物最好用現金

瑪格麗特約翰遜是一名信用諮詢專家,她表示,父母應該帶著孩子逛街,讓他們比較禮品的價格 ,「這樣孩子們可以對自己做什麼有所控制。」 約翰遜說。

約翰遜認為孩子們應該用現金買禮品。「家長最好也用現金進行節日購物,但由於其他的一些資金需要,這通常不太可能。」

約翰遜認為在花錢問題上,父母是孩子的榜樣,鑒於目前加拿大人信用卡債務高築,約翰遜建議,和孩子一起購物,最好用現金支付,不然孩子搞不清信用卡和金錢之間的關聯。

至於孩子們要買給朋友的禮物,父母最好坐下來,問清楚孩子們要送給誰禮物?花費多少?同時讓孩子們明白為什麼要送禮物,以及能負擔多少錢的禮物。

吳女士的9歲和7歲的兒子都是和媽媽一起,去商店挑選自己的聖誕節禮物。吳女士並不答應他們的所有選擇,比如他們喜歡樂高玩具,樂高的高價產品有的要50、60元。小的時候,吳女士把買玩具控制在10元左右,現在是20元左右,所以兩個男孩子也就知道選擇這個價位以內的玩具。

理財專家:聖誕節教孩子做善事

道明銀行宏達理財高級副總裁里德(Patricia Lovett-Reid)表示,父母應該教育孩子們在聖誕期間也要做些善事。「告訴孩子,給與是很好的事。」

針對孩子們送禮物的選擇,Reid認為父母不要強加給孩子,「讓孩子們開始自己選擇」她說。

「雖然未必是最好的禮物或最適當的禮物,但事實上,他們經過了思考,會從中學到東西。」 里德說,「如果孩子花費超支,就讓他們在新的一年中慢慢償還。」

吳女士的兩個男孩今年計畫要給一直照顧他們的外婆買個禮物,外婆不忍心讓他們多花錢就說要個耳機。兩個孩子一人出了5元給外婆買了個耳機作為聖誕禮物。

里德表示,現在的孩子已經習慣自己做信息搜尋,他們利用互聯網進行商品比較。

專家們表示,父母不應該僅僅和孩子們談送禮和金錢,而是需要告訴孩子這個季節對他們和家人的意義。

里德稱,這是大家一起消費的時節,但不僅僅是金錢的簡單問題。

吳女士兒子們的學校每年年底都有一些捐助給窮人的項目,鼓勵學生們參與。以前都是吳女士拿錢讓孩子捐贈出去,今年吳女士就乘機和孩子們教育,掙錢的目的不單純是為了自己,還要想到要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讓兩個孩子自己決定拿多少零花錢捐給學校,幫助那些窮人有鞋子穿。大兒子一直看錢比較重,才捐了2元,老二則比較大方,捐了6元。

吳女士認為假以時日,孩子們會逐漸認識到金錢並不單純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也要適當地回饋社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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