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惡有報

不殺生命、勸刻佛經延壽命

明末清初,福建人曹舜聰在汀州鄭家教書。他生性慈善,為了防止主人為了款待他而殺生造業,因此凡是鮮雞蝦蟹一類活物他都不吃。順治丙申年(西元1656 年),曹舜聰重病一場,僵冷了三晝夜才活轉了過來。之後他告訴人們說:按我原定的命運,我本應當在甲申年(西元1644年)的夏天被流賊殺死,因我在人家教書時愛惜生命,所以加壽十二年,且免橫死;後來又因在順治庚寅年(西元1650年)的夏天,勸人刻了三頁佛經,因此上天又給我加壽三年。

看了曹舜聰因為做了好事而延壽的記載,可見因果報應實乃千真萬確,行善必定有善報。特別是從曹舜聰勸人刻佛經而延壽的經歷可以看出,傳播佛法實乃大善,那麼反過來說阻礙佛法的傳播一定是大惡。

(資料來源:《樂生集》)

--摘編自正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