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兆林 : 艾未未遭遇罰款,誰來罰暴拆者的款?

中國冤民大同盟總幹事:張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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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11日訊】近來,艾未未發課公司被罰1522萬巨款,此事一時轟動全國及至海外。一個註冊十萬元的公司,以經營到如今恐怕連1522萬元的營業額都沒有,地稅局的罰款夠嚴厲、夠誇張。我國對有「偷漏稅」行為如此處罰,不知情者還為這是個充滿「公平、正義」的國家呢!

由艾未未的「偷漏稅」風波不得不使我想到發生在中國大地上各種暴力拆遷案件!僅今年官方報導的就有11起付出血淚和生命代價的著名暴力拆遷事件。可我們從未聽聞政府對暴拆者處以任何經濟上的罰款……

毫無疑問,開發商的背後驅動力就是金錢作祟,而這巨大的經濟效益驅使他們不惜使用武力來佔領百姓的房屋和土地,在上海就有兩個最典型的受害者案例。

上海訪民毛海秀女士,家中房屋遭遇強拆,丈夫王榮慶為抗議其行徑當場服毒,妄圖以此來阻止暴拆,捍衛祖傳古屋。然而政府不但不救治王榮慶,還諷刺其喝的是可口可樂!最終因為時間上的延誤導致王榮慶當場死亡!如今,古宅的房產土地證仍握在毛海秀手中,可開發商早就造好了高樓大廈,獲取了暴利。這樣的行徑比起「偷漏稅」不知嚴重到何種程度,最起碼艾未未沒有傷害他人生命,然而傷害了他人生命的開發商卻絲毫沒有被處以罰款!

第二個案例是上海訪民艾福榮,擁有祖傳房屋600平方米,在上海經營一家私人旅館,全家過著幸福的小康生活。在被遭遇暴力拆遷後,上訪申冤8年無人理睬,諷刺的是唯一理睬的便是公安的行政拘留!與毛海秀一樣,土地證仍在艾福榮手中,而他們的土地上也早已被開發商蓋上了十五層的高樓!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13條赫然寫著:「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如嚴格按照法律條款執行,地稅局該罰這種暴力拆遷公司多少款項呢?

在別人登記的土地上,強拆他人房屋,霸佔他人土地蓋上高樓來獲取巨大財富!開發商居然可以在該土地上辦出新的房產證,來賣給其他人享用。我們不禁納悶,國家的法律是保護原來登記的房產主人,還是保護如今從開發商手中購買得來的房產主人呢?!如果法律能保護新房產的主人,那麼原先登記的房產主人為甚麼得不到保護呢?是否暴拆搶劫的行為可以改變國家法律?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對上述兩張蓋有依法登記的房產證作出司法解釋:法律到底該保護誰?!

套用現今我國政府頒布的問責制,國家地稅局能否說說為甚麼不對用暴力獲取利潤的房地產商處以嚴厲罰款,而對一個僅僅註冊十萬元的發課公司處以1522萬元巨資罰款?我國政府不是天天在叫囂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更何況發課公司的法人是艾未未的妻子,可如今為何要讓艾未未付出81天的失蹤代價呢?這樣,地稅局也能作出解釋嗎?!

這樣看來,就是因為地稅局對暴拆公司的無視與放任,才會導致如今無數百姓的悲劇!現被暴力拆遷人艾福榮在國內無法討到說法,只能遠涉重洋來到美國聯合國門口抗議、申冤。這是聚集著全國數十萬維權者的縮影,是一個中國訪民站在了抗暴維權的最高陣地,既顯示了他的勇氣也感歎著他的無奈和辛酸……

如果地稅局當真行政作為,讓暴拆公司也遭到與艾未未一樣的罰款,中國還會有那麼多的暴力拆遷嗎?全國還會有無數起暴拆流血事件嗎?人間還會有那麼多悲劇嗎?顯然,法律面前人人不能平等、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些就是現實中國最真的寫照!我只能感歎:悲哉,我的同胞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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