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524姦殺案」太冤 28位律師申辯前仆後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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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唐明採訪報導)歷時近11年的江西省樂平市東湖公園「5‧24姦殺案」, 4名嫌疑犯稱他們是在證據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被樂平市公安局刑訊逼供,他們歷經三次的死刑判決,曾多次絕食抗爭和申訴,但最終還是被駁回申訴。曾參與此案的律師李和平表示:「中國的申訴這條路基本上是死的,走不通。」

2000年5月24日,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兇殺案,2名被害人在樂平市東湖公園登高山附近,被歹徒搶劫後再姦殺。樂平市公安局經過兩年的偵察都沒能找到線索破案,於是就在登高山附近的中店村抓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程立和,進行了殘酷的刑訊逼供。


蒙冤受屈人黃志強的父親黃全正和妻子兒女 (網路圖片)

家屬為子喊冤

黃志強的父親黃全正,今天(3月4日)剛剛從高院立案一庭拿回不予立案的《通知書》,心情難以平靜地向大紀元記者表示:「我可以用我的腦袋擔保我的兒子黃志強沒有參與殺人。」


蒙冤受屈人方春平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和妻子。(網路圖片)

方春平的父親方貴水表示,他兒子第一次開庭的時候,從法庭上出來的律師說他兒子方春平滿身是傷痕,兒子是屈打成招的。那段時間他兒子在家裏放羊,都能證明方春平在案發當時和妻子、兒子以及弟弟在家看電視,他們多次申訴出證都不理睬。


蒙冤受屈人程立和的爸爸、媽媽和本人 (網路圖片)

程髮根的父親程文坤表示,他的兒子在案發的那一段時間都在景德鎮打工,哪裏有時間回到村裏來作案,更何況他有妻子、兒子,有個幸福的家庭,哪裏有工夫來強姦殺人呢。快十年了還是答覆「不立案再審」,看來他們已鐵了心要把蒙冤進行到底。


900餘鄉親聯名喊冤 (網路圖片)


「5‧24姦殺案」,不僅家屬不服判決,900餘鄉親也聯名為他們4人喊冤,還一度引起國內維權人士和國外媒體的廣泛關注。

28律師無罪辯護

維權律師滕彪、許志永、李和平等28位律師先後參與了替4名嫌疑犯做無罪辯護,有的律師因此而被抓捕,律師們指出 ,本案在審查起訴階段,經過4次退回補充偵查,並沒有「補充」到有證明力的證據,足以說明本例事實不清。

而認定黃志強等人涉嫌搶劫、強姦、故意殺人的證據嚴重不足,只發現受害人郝強的手臂而不見全屍,沒有證據證明其他九包屍塊被拋的地點以及屍體包裝物的具體情況的有價值的物證。


涉入28個律師參與對四人的無罪辯護 (網路圖片)

刑訊逼供要求認罪

黃志強等人在致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控告信》中,陳訴了自已的遭遇:

黃志強於2002年5月下旬被抓進樂平市公安局,他被手銬懸空吊在樓梯上,用襪子捆住嘴。連續四、五個日夜,他忍受不了這種生不如死的感覺,做了口供,還強迫他背口供,否則就不讓吃飯、喝水、睡覺。

6月18日檢察院來批捕,黃志強翻供,結果招致樂平公安局的第二次殘酷用刑,經過數日的用刑折磨,黃志強實在忍受不住,就承認了他們要求承認的罪行。

方春平於2002年5月31日被公安局抓走,把方春平用手銬吊在門框上,腳離地一尺多高,從晚上七點一直吊到第二天早上七點,連大小便也不允許,也不給水喝。後來樂平市檢察院來提審,方春平向他們翻供說是刑訊逼供,但他們無動於衷。

第二天他就被樂平市公安局逮捕,連續幾天幾夜使用酷刑逼方春平承認。方春平再次按他們設計的意圖供認。

程髮根也於2002年5月29日被問訊一件搶手機的事,到6月4日又說程髮根與搶劫強姦殺人案有關,他們使用「飛機銬」等殘酷手段毒打程髮根,一直到天亮。程髮根幾次昏厥過去,醒來眼前是一大片血跡和汗水。

第二天程髮根被吊起來毒打,用打火機燒, 被磚頭砸,直到晚上,全身已腫得像饅頭,無力動彈。他們拉住程髮根的手強行在筆錄上按了手印,並不讓程髮根看內容。威脅程髮根要認罪,否則要查封程髮根家的房子,還要抓程髮根的妻子。

他們四人在2003年7月被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2004年1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2004年11月,景德鎮中院再次判處死刑。他們再次上訴後,江西省高院於2006年5月改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11年3月4日,高院再次做出對申訴不予立案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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