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

賴昌星回中國會不會引爆政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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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8日訊】(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主持人:各位觀眾大家好,歡迎收看《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很高興又在星期二晚上和您在曼哈頓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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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達12年的遠華走私案的主嫌犯賴昌星終於被遣返了,這個事情由於他涉案金額之高,涉及中國貪官的層級之高,涉及官員之多,創下了中共建政以來的紀錄,所以受到各方的關切。同時由於12年來,加國政府一直遲遲未能滿足中國政府的要求,把賴昌星遣返回去,所以在華人圈子裡面也有很多種不同的看法。

那麼我們想利用今天1個小時的節目和您來探討一下賴昌星遣返所引發的方方面面的,包括所謂的司法獨立制度,以及是不是由於賴昌星回去中國之後會引發政壇上的爆炸等等一些相關的臆測,我們在今天的節目裡面都要和各位一起來探討。我們今天除了現場兩位資深評論員以外,也請到了對於遠華案非常有深入研究的盛雪女士和我們線上連絡。節目一開始,我們先請各位來看一段影片,看一下「遠華案」以及這個事件的相關歷史經過。

(影片播放)

1999年4月,廈門遠華走私案被立案調查。據中國官方統計,從1996年到案發,賴昌星的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煙等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稅人民幣300億元,共有六百多名涉案人員,包括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總參情報部常務副部長姬德勝等一大批官員,有消息說還牽扯到現任政協主席賈慶林等中共高層。

1999年8月,作為遠華案主要嫌犯的賴昌星和家人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以訪問者身份進入加拿大。

2000年,賴昌星和家人在溫哥華提出難民申請,2002年被拒。隨後,他通過司法覆核,上訴,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然後繼續司法覆核、上訴等法律程式,試圖留在加拿大。

2010年中國向加拿大移民部做出了不判處賴昌星死刑,不虐待,公正審理案件的保證。

2011年7月7日,移民部第二次做出風險評估,認為他受虐待的可能性不大,並計畫在7月12日將他遣返。賴昌星7月11日獲得了聯邦法院的暫緩遣返令,有效期到溫哥華時間7月22日中午12點。他在7月21日再次向聯邦法院申請暫緩遣返令時被拒。

7月22日加拿大政府將賴昌星遣返回中國。加拿大警方將賴昌星從溫哥華押送,於7月23日到達北京。在加航AC029號航班降落在北京首都機場之後,賴昌星被帶下飛機。在兩國警方交接之後,賴昌星被立即逮捕。一名警察宣讀了逮捕令:因走私普通貨物,對賴昌星實行逮捕。

(影片結束)

主持人:好,各位觀眾朋友,歡迎回到我們直播現場。我為各位介紹一下我們今天現場的兩位來賓,第一位是竹學葉博士,竹博士您好。

竹學葉:元慶你好,大家好。

主持人:第二位是資深評論員橫河先生,橫河您好。

橫河:你好,大家好。

主持人:另外我們在線上的是盛雪女士,盛雪您好。

盛雪:主持人好,觀眾朋友好。

主持人:盛雪她著有《遠華案黑幕》,她對於賴昌星本人以及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都相當的清楚,所以在今天的節目裡面,歡迎各位觀眾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和我們一起進行互動,我們來談一下這個案子。

首先我想請問一下橫河先生,就是我們看到這個案子這麼火熱,長達這麼多年,到現在他被遣返回去了。您可不可以講一下,這個案子為什麼大家這麼關注,又為什麼剛好在這個時候把他遣返回去?

橫河:我想大家這麼關注,是因為這個案子當時說的是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的一個走私案,而且它涉及的面和涉及的官員層級也特別高。這個事情當時總理朱鎔基是堅決要查的。後來這個案子再往上查,就查到了當時他犯案之前就在福建的賈慶林,因為賈慶林是從福建的這個系統出來的。

那時候賈慶林被認為是江澤民系統的人,後來這個案子就又被停下來了,停下來了以後就到此為止,所以最高層都沒有動。而底下涉及的案子很多,有1千人被查,大概三百多人是有被處理的,其中有21個被判死刑或者死緩,而且有8個已經被判了死刑。所以被判刑、判死刑和執行的人數之多,在這類案子當中也是最大的,其它的案子可能就1個人吧!

而它主要的嫌犯卻跑到加拿大去,一待就是12年,對於各方可能牽扯到的經歷還有面子等等因素,就變成非常……因為牽涉到中國和加拿大的關係,兩國司法制度的比較,所以各種各樣的因素糾結在一起,12年來這個案子始終就沒有停頓過。

主持人:在這個事件發生以後,除了各方面有不同的意見、不同的猜測,媒體上面有各種不同的說法,各種的評論都有。當然經過了12年,中共一直不斷的要求加拿大政府遣返賴昌星,加拿大那邊就是遲遲不能夠遣返,所以很多人講了,有人說是加拿大政府不配合;另外也有人講,實際上他不配合是因為他的司法制度獨立。竹博士,您怎麼看這件事情?

竹學葉:我覺得如果用我們大陸很多人的思維,這樣理解是很正常的。就是說這麼一個明顯的經濟罪犯,證據好像都很確鑿,你加拿大政府怎麼就不可以把他送回來呢?相信中國政府來打擊這種罪犯應該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其實我覺得主要原因是對加拿大的司法制度不夠了解。因為在加拿大他的司法和行政真的是分開的,這個事情既然是涉及到司法,政府就不能夠直接來干預,只有司法部門判決他可以被遣返回去之後交給政府,政府去執行,這個就可以。

但是中共政府要想達成這個目的,它必須通過加拿大政府,它不能直接來找加拿大的司法(部門),所以它要通過外交途徑來向加拿大政府表達這種要求。那政府只能把這種要求轉達給司法部門,司法部門再依加拿大的法律為依據,去判決這個事情該怎麼做。

其實這個過程裡面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說加拿大是取消死刑的,如果要把一個人引渡回去,在他所犯罪行的地方或者國家去判刑的話,在加拿大的法律裡面是有規定的,不是說你覺得他有犯罪你就給他送回去;而是說如果他回去可能會受到虐待,或者可能會面臨著死刑,這個死刑是與加拿大的司法相牴觸的,加拿大不能違背自己的司法原則,所以它不能夠把一個可能面臨死刑判決的人送回去接受審判。

所以這樣一來,加拿大政府其實真是無能為力的,因為它這裡面有司法獨立的問題,有西方政治制度,和中共這種一黨獨大、說什麼就算什麼,這兩者之間是有差別。所以很多人就覺得加拿大政府在這件事情上跟中國政府好像不配合,其實是有誤解。

主持人:好,那麼盛雪女士,我這邊想請問一個問題,有很多人在想,也同意這樣的說法,但是經過了12年,中國一直不斷的要求遣返賴昌星,那麼剛好在這個比較敏感的時期,像江澤民死亡的時間,這個時候就突然促成了賴昌星的遣返案。在這一點上您的看法是怎麼樣?

盛雪:如果我們往回看,在過去的10年當中,因為一開始他到了加拿大沒有申報難民,他是在2000年6月份才申報難民,他的難民的申請案是在2001年的7月3日開審的。他是在加拿大被拘捕之後,當時的中國總理朱鎔基說中國承諾不對他判處死刑,要求加拿大把他遣返回去。

在這麼長時間的過程當中,中國官方已經是多次的放出話來,說賴昌星馬上就要遣返回來了,特別是中國官方的媒體,包括在海外地區華文媒體的配合之下,這種聲音應該說是一直沒有間斷過。那我們可以這麼想,在這之前的哪一次如果真的遣返成功的話,是不是也是一個「敏感時期」呢?所以我說今天中國社會你幾乎沒有辦法講什麼時候是非敏感時期,應該講隨時隨刻都是敏感時期。

剛才竹教授說得很對,實際上加拿大的司法制度是完全獨立的,這是真的,並不像許多的華人朋友或者是中國大陸老百姓,甚至中國官方認為的那樣,說是因為加拿大政府在從中掣肘所以不能夠遣返他。按照我在這兒的瞭解,加拿大政府應該是早就想遣返他了,但是在司法程序沒有走到頭之前,加拿大官方不管是哪個黨執政,不管是政府的哪個部門,他都不敢也不能去觸碰這個司法程序。我想我們在西方生活久了都知道這一點,任何人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他敢於去干預的話,那肯定要下台的。

所以說這一刻,比如有人說現在正是十八大之前,其實離十八大還有好多個月呢,江澤民也是瀕臨死亡,那江澤民的死訊也傳出好幾次了,而且他這個狀態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所以我覺得在這個所謂的敏感時期、巧合,或者說的確是加拿大政府在跟中國政府做某種交易,是因為受到中國政府的壓力等等。這些解讀其實都沒有什麼意思。

主持人:那麼橫河先生,這次加拿大聯邦法官同意把他遣返,基本上是符合司法的一個程序,因為中國做出三大保證,那麼它們是基於什麼樣的一個調查,在什麼樣的基點上同意把他遣返回去?

橫河:從法庭辯論上來看,應該是相信他不會被判死刑,另外一個他可能不會被虐待。另外,在辯論的過程當中我還看到,其實加拿大包括法庭、政府都是認定某些特定的團體,像宗教信仰團體、或者是一些維權人士、或者是一些搞民主的人士、或者像法輪功學員是會受到不公正的對待的,這點他們司法系統其實是承認的。但他們認為這樣單純的經濟案可能是按照程序來的,我想他們基本上是有這麼一個認識,當然這個認識可能跟很長時間反覆的來來回回調查或者諮詢,跟中共的專家各方面來回的論證可能有一定的關係。

因為中共這些年其實一直想給西方造成一種印象就是它是rule of law(法治),所以不管是加拿大、歐洲、美國也好,其實都有很多人花了很多錢、很多基金會在幫中國建立一個法治國家、法制系統,所以很多人在建立的過程當中也對它也抱有一定的信心,但是因為外國人他沒有辦法去真正的深入到那個系統裡去看究竟怎麼回事,所以往往不清楚真正的中國司法是一個什麼情況。我想當中是有這麼一個關係在裡面。

主持人:我想您對中國司法制度非常有研究,那麼這三大保證:不判死刑、不施以酷刑、公開審訊,您覺得這三大保證在您預估裡面,它是不是能夠實行它的承諾?

橫河:我想不判死刑是應該可以做到的,但是問題在於誰給這個承諾,如果真的是一個法治社會的話,沒有人可以給這個承諾,國務院總理不能給這個承諾的,因為國務院總理不是法律系統的,按照西方的標準來說這個承諾就錯了。你可以做這個承諾是表示你可以干涉司法,因此你可以干涉司法說不判他死刑,也可以干涉司法說判他死刑,所以這個承諾是沒有用的,儘管我認為現在很可能中國認為沒有必要把他處死刑,所以做出這樣的承諾。問題在於誰做的承諾、誰有這個權力做承諾?

另外,這個案子本身我們回個頭來看,央視在報導的時候其實我看得很清楚,當時「遠華案」它就說得很清楚,是黨中央和國務院直接介入調查,就說明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不是一個法律程序,跟黨中央有什麼關係?賴昌星如果是一個純粹的經濟走私案的話,為什麼要黨中央出現,而且到現在為止還把黨中央搬出來。

至於酷刑的話,酷刑有很多種,你知道吧?有肉體酷刑、有精神上的。像這次艾未未失蹤80天可以說可能沒有受到肉體的酷刑,但是那種精神折磨、精神酷刑是非常厲害的,這個按照國際標準也屬於酷刑範圍。你一旦進到中共司法系統手裡面,你很難保證誰受酷刑、誰不受酷刑。因為酷刑是個普遍現象,而不是說是一個罕見的現象,所以不做特殊處理的話,他一定會受酷刑,是這麼個問題。

可能有人要把他特別保護起來,當然受特別保護的人可以不受酷刑,我們也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就說明受和不受在這裡又是一個司法以外的事情了。由於政治需要,需要保護他,他可以不受酷刑,但這個是他本人或者司法系統本身不能保證的,而是司法之外的保證。

主持人:在這次整個過程裡面,還有很多的熱議,關於遣返賴昌星回去,有的團體會很高興,我講的是政治團體;有的政治團體會比較害怕擔心。那竹博士您在這裡面是不是能夠有一些分析,哪些團體是屬於哪一部分的呢?對賴昌星遣返案的期望。

竹學葉:我覺得作為一般的老百姓總是希望這樣一個腐敗案,能夠把主犯押回去公開審判,他一定會揭露出更高層級的官員,當年跟他合作所做的這些事情。但我覺得這是人們善良的願望,那麼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假如賴昌星真的有機會或者司法系統給他這個機會,採取什麼措施要他說出更高級別的,超過李紀周這樣副部級以上的官員涉案的話,對共產黨本身是個沉重的打擊。那麼這種事情共產黨會做嗎?稍微想一想我們就會判斷,共產黨決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所以說誰高興、誰不高興,以我的理解,真要是說當年涉案而沒有被揭露出來的,他可能會心理不舒服,但是我想他也會胸有成竹的,可以期待整個中共最高當局作為一個整體,不會再去重翻舊帳把這些更高級別的官員揪出來,因為那樣對老百姓而言,只能更容易看清中共的這種邪惡、貪腐的本質。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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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熱點互動】賴昌星回中國會不會引爆政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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