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異議人士李必豐被判12年

【大紀元2012年11月20日訊】(BBC)中國被拘禁的政治異見詩人李必豐週一在四川法庭被判處12年監禁。李必豐被關押一直受到國際關注。

李必豐因為參加1989年天安門抗議運動曾經被監禁過5年。這次他在四川被判12年有期徒刑後,李必豐當庭明確表示上訴。李必豐親朋好友均到庭旁聽了判決結果。

李必豐的律師趙建偉說,他們認為宣判並沒有依據事實,檢察官和法庭違反了審理程序法律和規定。

李必豐的友人流亡人士廖亦武說,48歲的李必豐之所以被處理是因為當局懷疑他資助廖亦武去年逃離中國。但是廖奕武說,當局的懷疑不是事實。

週一上午在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人民法院庭審中李必豐被控涉嫌合同詐騙。

在上午庭審過程中,李必豐與代理律師趙建偉、馬小鵬質疑了檢控方提供的許多證據。

針對檢控方提供的李必豐在公安機關所做筆錄,李必豐要求對其中涉及他本人簽名的部份做筆記鑑定,法院宣佈不予支持。

法官最後宣佈,李必豐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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