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外人在美創業增加就業 美推企業家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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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飛編譯報導)一個由企業家、投資者和倡導團體組成的聯盟正在致力於通過一項特殊的簽證,允許在美國開設公司的外國企業家居留。他們希望國會通過今年由參議員莫蘭(Jerry Moran)提議、參議員華納(Mark Warner)和盧比奧(Marco Rubio)共同支持的「啟動法案2.0」(Startup Act 2.0)。

《華爾街日報》報導,在美國開設任何形式企業的個人(從互聯網創業到餐館到垃圾搬運操作)都將獲得總共7.5萬份簽證中的一份。如果某一企業家在簽證的最後3年平均僱佣5名全職員工,簽證將持續4年。此後,他們可申請綠卡在美國居住並工作,就成為永久居民。

奧巴馬政府尚未對該法案發表意見,但總統同意通過一些移民,在1月「國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中包括那些「想要開設新企業」的人。

該聯盟希望這一特殊簽證將為一些企業家提供幫助,例如現年38歲、出生於以色列的阿薩夫.達拉希(Asaf Darash)2010年搬到紐約後就開設了軟件公司Regpack Inc.,他當時持J-2簽證進入美國,因為他妻子在從事一項學術交流項目。

今年四月,他的公司為達拉希申請了H-1B簽證(公司外國員工在美國工作的簽證)來居留並開設自己的公司。Regpack在其舊金山總部僱佣了15名員工。

九月份月,達拉希的簽證申請被拒。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The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給他發了一封信說他們不相信Regpack與他有「有效的僱主和僱員關係」。

除其它事項外,為員工申請H-1B簽證的公司必須證明他們控制了員工的就業(包括能解僱他們)。這對新型企業創始人很難展示,部份是由於他們不太可能解僱自己。

參議院法案呼籲對移民法進行一些變動。其中包括設立新類型的簽證,使外國出生的企業家合法在美國居留,條件是在持有簽證的第一年,他們能籌集到10萬美元的資金並僱佣至少兩名美國籍員工。

但擬議的草案也面臨著障礙。2011年的「兩黨啟動簽證法」(bipartisan Startup Visa Act)也呼籲修改政策,但由於大選年的優先權而沒有被委員會通過。

莫蘭參議員說:「我相信我們在美國爭奪人才戰中失敗了,我們需要制訂政策來扭轉這一局面。」

美國商會(U.S. Chamber of Commerce)之前沒有對此發表意見,最近幾週他們已與政策團體聯合起來,解決如何推動啟動簽證的問題。

「美國新經濟夥伴」(The Partnership for a New American Economy)是2010年由紐約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和其他總裁共同成立的,目前擁有500多名成員,2011年6月僅為200名。

谷歌公司執行主席施密特(Eric Schmidt)說:「這是美國政府高科技移民政策中最愚蠢的一個。」「這些人將在經濟中創造數十億美元的投資並在各個行業中為我們提供世界一流的能力。」

一些反對該法案的人說,他們希望啟動簽證計劃搭配更廣泛的移民政策變化。另一些反對人士通常支持更嚴厲的移民政策並警告說如果開設公司的移民無法合法地獲得簽證,他們將利用這一法案進行舞弊。

支持遏制移民的美國移民改革聯合會(Federation for American Immigration Reform)發言人梅爾曼(Ira Mehlman)說:「這些投資簽證計劃的歷史記錄並不好。」他指的是為在美國投資創造就業機會的外國人發放簽證的EB-5簽證計劃,但在追蹤一些投資是否會真正產生影響時面臨問題。

(責任編輯:張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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