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報:吳英死刑案激起改革檢討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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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7日訊】(大紀元時報記者曾去執編譯報導)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判決,裁定駁回吳英的上訴,維持對她的死刑判決。目前人民最高法院正在重審她的案子。

吳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吳英的案子令外界議論紛紛:一方面大家紛紛表態吳英罪不至死,另一方面則傳言有官員聯名上書要求判處吳英死刑,加上數年訴訟拉鋸戰中的諸多法律過程備受爭議,更是使得吳英案一波三折,撲朔迷離。

吳英精明能幹,又具生意頭腦

據英國《衛報》報導,吳英從小就有生意頭腦,7歲時就養了一對長毛兔,常常用心梳刷照顧,然後把兔毛賣給別人。2006年時吳英25歲,據說她已經是全國第6為富有的婦女。但是好景不長,今年31歲的吳英正關押在死囚牢房,面臨斂財所判的死刑。

吳英剛開始是在一家美容院工作,後來自己開了一家,不久又經營洗衣店與卡拉OK店等事業,她以前的職員對她很佩服,認為她有膽識、能創新又具探險精神。

她的野心隨著她的事業成長,2006年她成立本色集團,其範圍從籌辦婚禮到物流業,引起國人的注目。2006年中,吳文英已借貸上億的人民幣,但她瘋狂的投資讓她急於獲取現金。於是她尋求新的貸款,為此付出更高的利息。她的債主開始為此擔心,接著在2007年她就被逮捕了。

大陸違法募款司空見慣,多人同情吳英

在中國向私人公司募款雖屬違法,但是司空見慣的事。銀行比較喜歡借貸給國營企業,這固然是基於官方的激勵,但也確實比較安全。因為如果出了問題,這些貸款可以調整,而銀行不會受罰。官方的儲蓄者利息太低,因此非法的借貸比存入銀行更吸引人。

通常人們對垮台的企業家都抱著幸災樂禍的心理,但是很多人卻視吳英為烈士。許多社會菁英與豪商,乃至於因她垮台而失業的員工與債主,都認為她的犯行在大陸是司空見慣的事。

在中共國家資本主義體系下,她這個大企業家遭遇的是個典型的問題。浙江省一所法院認為她的重大犯行「對國家與人民造成重大傷害,應該判以重行」。經濟學家張維迎則認為:「從這個案子來看,我們距離市場經濟是多麼遙遠,起碼還晚了300年。」

有的人認為大陸「具有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使中國過去十年來超越法、英、德、日,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未來十年,在今年秋新的領導階層獲得權力之後,還會超越美國。

但是有少數人認為目前的起伏狀況還會持續下去。從房地產到蒜頭,中國大陸在各方面所展現的無效率、貪腐與無法無天的投機現象到處都是。

芝加哥西北大學教授史宗瀚表示:「自由化的勞動市場促進大量的出口,彌補了中共政權大量揮霍的投資。現在中共的貿易盈餘正在縮水,縮得比許多人期待的還快得多。」

報導說,中國大陸受到歐美經濟的影響,它對食物與石油的需求日益增加,必須依賴大量的進口來平衡。史宗翰認為:「以淨出口彌補揮霍的投資將會減少,而且速度可能很快,未來二、三年會對中共當局造成很大的挑戰,以消費為主刺激中國大陸成長的情況還要好幾年。」

借貸虧錢判死刑? 改革已是當務之急

李克強可能是下一任的中共總理,日前他警告:「中國已經面臨改變經濟模式的關鍵時刻,改革不容耽誤。」

溫家寶受訪談及吳英的事件時,承認:「中國的公司,尤其是小公司特別需要資金,而銀行不足以滿足這些公司的需求,現在還有大量閒置的私人資金。」

雖然吳英被控詐欺,但這不是龐氏騙局(一種最古老和最常見的投資詐欺形式,以不正常的高額回報來騙取投資者加入)。她的許多債權人還為她辯護,一位損失1,500萬人民幣的債權人說:「這整個事件不是吳英的錯,她是借錢做生意,不是奢侈浪費亂花錢。」

支持的人認為吳英之所以被告,是因為她「得罪了某人」又關係不夠;有的認為她惹上夠力的債主,要不就是得罪了競爭對手;有的認為她是因為拒絕行賄,他們辯稱,這個案子不是在執法,而是利益與權力衝突時的選擇性辦案。

從大方向看,許多人認為這與財富、權力有關,是改革的障礙。有的則認為財務重整、國營企業與勞動市場所造成的不安,對中共當局來說威脅太大了。

渣打銀行的首席中國經濟學者葛林(Stephen Green)建議,儘管如此,重大的全面經濟檢討仍然還會進行。他表示:「做錯事是常有的事,大家越來越相信,不好好改革,重大危機將不可避免。但中共當局必須非常策略性的思考,儘可能獲取民心,確保一個接一個改革下去;不過這將困難重重。」

(責任編輯:張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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