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擬大改難民法 華人與多團體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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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4月4日,多倫多華裔律師、學者與加國平民自由協會(CCLA)及安省移民服務協會(OCASI)聯合呼籲民眾阻止移民部通過法案C31。一旦實施後,16歲或以上的難民申請者可能被拘留12個月,只有1次機會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失敗後被快速遣返。難民申請通過後,至少5年不能申請永久居民。

若難民家庭有16歲以下孩子,有兩種選擇:與被拘留父母分開或一起被關。現有法律允許第3方機構在申請者被拘留48小時內,獨立審核關押是否合理;現有程序是申請者被遣返前,有3次機會爭取留在加國(首次上庭、上訴、遣返前風險評估)。現有法律允許難民申請通過後,立即申請永久居民。移民部於2月16日推出法案C31,已在國會完成一讀。移民部計劃在6月29日國會放假之前獲得通過,然後秋天開始實施。

反對團體認為,保守黨成立多數黨政府後,其提出的法案會快速獲得通過。民眾需提早行動起來,集體公開反對C31。大多倫多華裔與東南亞裔法律援助所主任吳瑤瑤告訴《大紀元》,移民部依然認為中國不屬於「安全國」,所以大陸人比歐洲人在申請難民方面,有更多權利。但法案 C31實施後,華人也會受許多限制,主要表現在3個方面。

吳瑤瑤還說:「第一,華人以後登陸後須在15天內準備申請材料,現在有28天時間。第二,若首次申請失敗,1年內不能申請人道主義援助,若簽證1年內到期,須先離境再申請人道。第三,有些中國難民通過人蛇集團來加拿大,若一群人同時登陸,政府會把這些人關在加國,長達1年。」移民部長康尼回應,若移民與難民署(IRB)作出正面裁決,新法實施後,申請者可在幾周或2個月內重獲自由。

Ryerson大學社會公平與民主主席吳溫溫告訴《大紀元》:「 一旦C31法案實施後,無論申請者是真是假,政府可把他們先關在牢裡(拘留所或監獄)長達1年。若難民家庭有小孩,他們會被牽連,很可憐。這對納稅人也沒好處,維持監獄需要花很多錢。該法案是1種倒退,與現有政策背道而馳,我希望政府三思而後行。」

其他反對C31法案的團體包括Ryerson大學移民與安居研究中心、Ryerson大學學生會。他們發表聯合聲明:第一,即使難民申請通過後,至少5年不能申請永久居民,這意味著至少5年不能擔保子女、配偶、其他直系親屬。

第二,一旦移民部認為,一些國家已沒有危險,難民申請成功者不再需要保護,將取消他們的難民身分與楓葉卡,還把他們遣返回國,不論他們在加拿大住了多少年,對國家是否有貢獻。

康尼回應,新法案實施後,移民部長沒權利直接取消他們的楓葉卡,這完全是假的。從2002年起,法律規定:通過欺騙方式取得身分或原國家沒危險後,移民部長可取消他們的楓葉卡,該政策一直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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