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今日】「胡風反革命集團」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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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明綜合報道)5月13日至6月10日,毛澤東發起批判胡適資產階級唯心主義運動,並令《人民日報》三批著名文藝評論家胡風。由於毛澤東的批判定性,周揚、郭沫若等一批文人推波助瀾,對胡風思想大規模的批判在全國展開。

左聯負責人 曾經歡呼中共政權

胡風(1902年11月2日-1985年6月8日),湖北蘄春人,原名張光人。文藝理論家,文學評論家,翻譯家,七月派詩人,中國左翼文化代表人之一。1929年在日本留學期間參加日本共產黨,1949年前,長期在上海任中共外圍組織機構 ——中國左翼作家聯盟宣傳部長、書記,曾做過中共與魯訊的聯繫人。

中共竊國後,曾寫下《時間開始了》的長詩,為毛澤東及中共政權歡呼,曾任中國作家協會理事、中國文聯全國委員會委員、並任《人民文學》編輯委員等職。

自由創作原則遭到周揚等人批判

自1950年開始,毛澤東中共即開始策劃實施對知識分子的「思想改造運動」,發動了批判《武訓傳》、批判胡適思想、批判《紅樓夢研究》等一系列思想批判和迫害運動。

胡風雖然在政治上擁護中共,但在創作上信奉自由創作的原則,這跟毛澤東中共扼殺獨立個性、以黨性替代人性、將文藝創作徹底政治化的路線發生了衝突,由此受到中共在文化界的領導人、中宣部副部長周揚等人的批判。

1951年起,一些人寫信給《文藝報》編輯部,要求再次批評胡風文藝思想。1952年初,《〈文藝報〉通訊員內部通報》陸續刊登了這些來信,從此拉開運動序幕。

1953年,林默涵和何其芳撰文對胡風進行了批判,胡風遂於1954年上書三十萬言的《對文藝問題的意見》,批評了中共對文藝發展的限制,呼籲給作家和藝術家以表現自己創造性才能的自由,並要求中央給予公正裁定。

私人通信被當作罪證 毛使批判運動驟然升級


1954年的胡風與中共公安部1955年的逮捕證。(網絡圖片)

中宣部對胡風30萬言書進行研究後,於1955年1月20日向中央做了《關於開展批判胡風思想的報告》。報告提出,過去雖然對胡風思想進行過一些批判,但由於不徹底,沒有發動更多人來參加鬥爭,始終沒有解決根本問題。因此在批判胡適、俞平伯的資產階級唯心論的同時,對胡風進行徹底批判是十分必要的。中共中央批准 了中宣部的報告。2月,中國作協主席團擴大會議決定對胡風文藝思想進行全面批判。

1955年4月13日,胡風早年曾經熱心扶持的一個文學青年舒蕪在《人民日報》上發表抨擊文章《胡風文藝思想反黨反人民的實質》,同時把自己在1940年代與胡風的私人通信作為揭發材料交給中共,促使對胡風的批判驟然升級。

在舒蕪揭發胡風私人信件之前,中共對胡風的批判,一直限於對其文學理論和思想觀點的批判。而胡風當時在全國各地有一批關係密切的朋友和支持者,他們多是胡風培養的年輕作家和學者,已經擔任各省、市、地區的文化界和教育界領導職務。這些支持胡風文藝思想的人士被毛澤東視為反動組織。舒蕪交出的胡風私人信件,正好給毛澤東全面清除胡風思想和支持者提供了鎮壓借口。

1955年5月13日至6月10日,毛澤東發起批判胡適資產階級唯心主義運動,認為胡風反對其《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因此令《人民日報》三批胡風,並親自寫編者按。在此期間,《人民日報》還在每天第三版用五分之二以上甚至全幅整版,刊登聲討文章、讀者來信和漫畫鼓動聲勢。

郭沫若馬上投毛所好,落井下石, 5月25日在全國文聯主席團、作協主席團聯席擴大會議上致開 幕詞,追隨毛澤東《編者按語》定下的罪名:「胡風集團二十多年來一直是進行反黨、反人民、反革命活動的。……胡風集團已不僅是我們思想上的敵人,而且是我們政治上的敵人。」(《文藝報》1955年第11期)在這天會議上,郭再次發言表態,其《嚴厲鎮壓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文章刊登於《文藝報》。

5月26日,郭沫若又在《人民日報》發表《提高警惕,揭露胡風——請依法處理胡風》一文,巴金也昧著良心在同版發表文章《必須徹底打垮胡風反黨集團》。

由於毛澤東的批判定性,郭沫若等一批文人推波助瀾,對胡風思想大規模的批判在全國展開。胡風隨後被判為反革命,並於同年5月18日被捕。

全國2100多人受株連

由於舒蕪的出賣,中共在抓捕胡風後,立即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武漢、天津等各大城市秘密展開一場緊急逮捕行動。一批有才華的詩人、作家、學者、知識分子落難。在狹小的鐵窗、昏暗的囚室,張著無情的黑口,在吞噬著有獨立見解的優秀知識分子的青春和生命。

根據《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複查報告》(1980年7月21日),全國還有2100多人受牽連,逮捕其中92人,被定為「胡風反革命集團分子」的78人,骨幹23人。後來,經過複查,這23個骨幹分子中,只有1人當過漢奸,其他人都不能定為特務、反動黨團骨幹等。此案實際觸及人數,應當遠遠大於官方公佈的數字。

胡風入獄十年後被正式判刑14年,後文革時期重判為無期徒刑。

假設一個正式涉及此案的人的家庭以每家3人計算,則共觸及6300人,其實,受株連的遠遠超過上述數字。據有關材料揭露,和胡風或其他胡風分子素昧平生,只因為他們之間有過一次平平常常的通信;曾表示過對某一胡風分子作品的喜愛;為了一首小詩曾獲胡風推薦而發表過;為了聽過胡風主講的一個專題;為了是胡風的妻妹;為了是某胡風分子的內弟……以上這些都是曾經受株連的罪名。最令人啼笑皆非的一件事是當年在 胡風家鄉,即湖北蘄春縣,曾把全縣的所有語文教師都停職反省一年,要他們交代和胡風的關係,實際上,除了胡風的侄兒張恩,胡風對他們無一相識。

詆毀、誣陷和迫害 凸顯中共暴虐和血腥本質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孫乃修撰文表示,胡風冤案體現了中共對知識分子的思想、觀點和人格進行野蠻無理的詆毀和誣陷,凸顯這個政權的本質特點——它的暴虐性和血腥氣:胡風及其朋友們受到野蠻的人身迫害、遭到緊急逮捕、反覆嚴審和長期監禁(胡風、賈植芳、阿垅三人判刑最重、監禁最長,阿垅死於獄中,賈植芳和胡風分別被監禁和失去自由長達二十三四年之久)。 在胡風冤案問題上,這個政權採用的是刑事判罪方式和暴力鎮壓手段。

孫乃修說,自從舒蕪賣友、謗友、誣友事件發生後,「檢舉」、「揭發」、「反戈一擊」為毛澤東政權開展以整人、迫害人特別是以整知識分子為目的的各種大批判運動提供了不二法寶,而且空前加劇這種迫害的殘酷性和血腥氣,它的直接表現就是肉體摧殘、長期監禁和秘密槍決。

他認為,鄧小平對魏京生等有政治見識的青年民主人士的人身迫害、長期監禁和流放邊疆,他對1989年全民民主運動採取的機槍加坦克式的血腥鎮壓,以及「六四」事件後大批勇敢的年輕學生、知識分子和民眾被長期判刑和慘遭槍決等等殘酷事實,都與1955年胡風事件那種殘酷處理方式一脈相承,

政論家鄭貽春撰文表示,胡風冤案告訴我們:中共的文藝政策以及它自我標榜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雙百方針,都是欺騙文學藝術工作者的赤裸裸的謊言,都是禁錮中國人民思想與言論的伸縮如的手銬和腳鐐,都是使文藝創作成為不可能之事的思想牢獄。胡風冤案告訴我們:不可剝奪的人權,包括通信自由的權利,是必須受到尊重的。不尊重人的私人領域,就沒有基本的人權可言。只有充分地尊重每一個人應有的權利,才能夠卓有成效地制止任何悲劇的發生。

(責任編輯: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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