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蘭案二審改判 改判無罪為努力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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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28日訊】 據美國之音報導,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夫婦涉嫌「尋釁滋事」等罪名二審程序7月27日結束。倪玉蘭「詐騙罪」被取消,刑期改判,但法庭維持對她丈夫董繼勤的刑期。倪玉蘭夫婦的家人和律師表示,倪玉蘭夫婦根本無罪,他們將繼續通過法律途徑為倪玉蘭夫婦討公道。

董璇:父母無罪 繼續上訴

7月27日上午9點,倪玉蘭、董繼勤案件的二審審判在北京一中院開庭審理。經過大約三個小時的法庭程序,法官宣佈,取消倪玉蘭詐騙罪指控,刑期從一審的兩年零八個月改判兩年六個月。董繼勤的刑期仍然維持兩年的原判。

對於這個宣判結果,倪玉蘭夫婦的女兒董璇二審宣判當天對美國之音表示,她的父母根本沒有罪,他們準備繼續通過法律途徑,為倪玉蘭夫婦討公道。

董璇說: 「肯定是不接受(宣判結果)。因為我父母肯定是無罪的,我所看到的我父母和律師陳述的案情都是正確的。但法官忽視這些證據。」

倪玉蘭夫婦2010年6月被警方軟禁在北京御鑫宮賓館,直到2011年4月初他們被警方從那家賓館帶走。期間他們的房間經常被斷水斷電、斷網。

倪玉蘭夫婦被從御鑫宮賓館帶走之後,檢察機關指控兩人在2010年至2011年間任意佔用一家賓館房間,拒絕繳納房費,並辱罵賓館工作人員,撕毀賓館會客登記本,構成尋釁滋事罪。

董璇介紹,辯護律師試圖證明倪玉蘭夫婦尋釁滋事罪名不成立,提出調出他們夫婦暫住過的北京御鑫宮賓館的房價和夫婦二人當時被警方押進賓館時的資料和錄像的要求,被法官拒絕。

捐款人證詞 詐騙罪撤銷

檢察院還指控倪玉蘭以虛構律師身份騙取錢財,因此構成詐騙罪。檢察院將有人對倪玉蘭的自願捐款說成是倪玉蘭的詐騙證據。二審法庭取消了對倪玉蘭詐騙罪的指控,此前捐款人趙琳向辯護律師程海證明,她的捐款是出於對殘疾人倪玉蘭生活無著的捐助,而非被詐騙。

*辯護律師:將申請再審*

倪玉蘭夫婦辯護律師之一程海律師同一天表示,根據二審宣判結果,他們還準備繼續為倪玉蘭夫婦爭取進一步減刑直至無罪宣判。他說,法律程序走到了現在,下一步就是申請再審。

律師:不是上訴,是申請再審。

記者:如果再審,您覺得法庭會接受申請嗎?

律師:他如果認為有道理,就會受理。一般如果受理的話,就會改判。

記者:您認為改判的可能性大嗎?

律師:有可能。因為詐騙罪把它撤銷掉了,就是個例子嘛。凡事都有可能。

程海律師提到,二審審判的審判長由代理審判員擔任,而按照法律規定,審判長不應該是代理審判員擔任。因此審判的水平、權威性和公正性等方面都會受到影響。程律師表示,這個事實可以做為他們提出再審申請的切入點之一。

倪玉蘭長期為民維權,屢遭打壓致殘。2011年2月受到美國當時駐華大使洪博培看望,同年她還獲得荷蘭人權捍衛者鬱金香獎。

(責任編輯:葉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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