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克震:大橋坍塌變成「無頭案」?

童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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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30日訊】據哈爾濱市政府網站此前發佈的消息,陽明灘大橋疏解工程曾更改結構,將原工程設計的混凝土結構改成鋼混結構,縮短了工期並節約鋼材費用2億元。專家表示,這次坍塌最主要的就是平衡性問題,砼結構比鋼結構要穩定得多,因為重量不同,好比一個大漢和一個瘦小的人站在那裡,你推一下,大漢可能動都不動,瘦小的人可能就倒了。重量集中在一側,而另一側沒有,加上大橋平衡性不夠,自然就倒了。(8月28日《京華時報》)

陽明灘大橋確實不同凡響,不但建設得快,倒塌的也快,「一聲巨響」驚動了全國,也驚動中央,不管哈爾濱願意不願意,此問責都要進行到底。本以為大兵壓境的調查面前,責任單位、責任人都會主動「投案自首」,萬沒想到哈爾濱首先折騰出了「找不到責任單位」,後在輿論炮轟和倒逼下,哈爾濱又慌忙「改口否認」,心不甘情不願地配合調查。因而調查進展緩慢,追責更是無從談起,急得媒體反覆追問「問責在哪裡?」

哈爾濱官方說:「施工沒問題」、「技術沒問題」、「招標沒問題」、「承包沒問題」,到底問題在哪裡呢?現在歸結到「更改結構」上。而「更改結構」也是大橋建設指揮部集體決定所為,「鋼樑設計」也是「借鑑國外先進經驗」,最終責任只能歸結到「鋼材不爭氣」,咋問責呢?這樣看,陽明灘大橋倒塌責任很難落實到底,問責當然不能到底,這種責任比調查跑得還快,誰能不說這是陽明灘大橋的又一「奇蹟」呢?

天下沒有無緣無故的倒塌,倒塌的陽明灘大橋真的責任無主麼?顯然這是偽命題;顯見的責任就有四方面。

一是「大橋建設指揮部」有責任,明明專家設計橋樑是混凝土結構,為了「縮短工期」、「節約兩億」、早出政績,非要改成穩定性差的「鋼樑結構」,這不是人為責任是啥?

二是建設單位有責任,明明混凝土強度不夠、純度不夠、養護時間不夠等,非要拔苗助長施工、帶病施工,這不是違規責任是啥?

三是監管、監理單位有責任,我國橋樑建設施工都有法律規範,按照法律規範監管、監督是鐵定職責,怎麼能不規範、不達標就接力施工?四是驗收單位有責任,明明「更改結構」、「出現裂縫」、「材料有假」、「節約兩億」、「異常縮短工期」等隱患在目,怎麼就驗收合格呢?

四方面都是責任主體,只怪「更改結構」責任,不是掛一漏萬麼?

不怕推卸責任,就怕調查不較真。陽明灘大橋倒塌責任調查疏忽的不少,遺漏的也不少,其中來自各種權力干擾和「暗送秋波」也肯定不少,這都給調查製造著羈絆。為此筆者建議,上級吏治要對此橋倒塌調查到底,最好採用「異地調查」,讓有關權力該迴避的迴避,該遠離的遠離,沿著上述四個方面「刨根問底」,輕而易舉就能「拔出蘿蔔帶出泥」,誰的責任歸給誰,問責才有條件進行到底,也就不會出現責任比調查跑得還快。

--轉自(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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