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科技人才 美國需企業家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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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肖見編譯)美國因為沒有為創建公司和創造就業機會的外國人設立專門的企業家簽證,把潛在的就業機會創造者排出在外,這讓美國在國際競爭中處於劣勢。

《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與智利、英國、新加坡、新西蘭和其他國家不同的是,沒有企業家專門的簽證。佛羅里達州參議員馬可‧盧比奧(Marco Rubio)和科羅拉多州眾議員布拉德‧波利斯(Brad Polis )已經提案,制定一種企業家簽證,允許在美國成立新公司並創造就業的創業人士留下來。

但是,目前還沒有通過立法。如果國會能夠通過此案,需要綜合考量現有的經濟情況,以及風險投資和企業孵化器(business incubator),以找出值得給與簽證的人。

企業孵化器是一種為初創型小企業提供所需的基礎設施和一系列支持性綜合服務,使其成長為成熟企業的一種新型經濟組織。孵化器以協助企業成長,降低創業風險和成本,將創造出成功的企業、提供財務資助和獨立經營為最主要的目的。

1959年,在紐約州的貝特維亞(Batavia)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企業孵化器。但最有影響力的孵化器還沒有十年的歷史, 如加州山景(Mountain View)的YCombinato、科羅拉多州保德(Bolder)的TechStars,培育了數以百計的高科技公司。根據國家企業孵化器協會報告,截至2006年,在美國有1,115個企業孵化器。

好的孵化器計劃,有時也被稱為加速器(accelerators)。一般提供為期3或4個月的辦公空間,提供股權資本,最重要的是介紹風險投資資本家和諮詢專家。他們的參與可以大大提高一個年輕企業家的成功機率。根據《公司》(Inc)雜誌,126家使用TechStars孵化器方案的公司中,只有8%失敗了,只佔科技創業公司破產率的一小部分。

根據TechStars聯合創始人大衛‧科恩(David Cohen)的介紹,外國留學生申請者很少。因為孵化器知道外國人留在這兒的機會不大。而真能加入孵化器計劃的外國人持有旅遊簽證,因為大多數孵化器計劃只持續幾個月。這些人留在美國幾乎是不可能的。科恩先生說,他知道有些畢業生籌集了幾十萬美元,但因在美國沒有簽證而不得不離開,並在國外遠程運營他們在美國的業務。這限制了他們的生產力,意味著本來是美國人的就業機會由其他國家填補了。

其他國家利用孵化器選擇移民創業人才。在英國,給與參與孵化器的移民一至兩年的簽證,來發展自己的業務。智利政府在首都建立了一個孵化器,名為「啟動智利」。它提供工作場所、簽證,並提供4萬美元資金給願意移居到智利首都至少六個月的企業家。那些選擇停留更長時間的企業家可以延長簽證。

一些人想出創新的方法來規避移民法規。 Paypal創始人彼得‧泰爾(Peter Thiel)為支持創業,提出打造一艘離境郵輪,在舊金山海岸12英哩外,上面聚集著熱衷於在美國市場發展經營理念的外國企業家。因在近海的郵輪上而迴避了簽證問題。

麻薩諸塞州民主黨人約翰‧克里(John Kerry)和印第安納州共和黨人理查德‧盧格(Richard Lugar)提出《創業簽證法案》(StartUp Visa Act),內容包括﹕在科學、技術、工程或數學領域獲得美國大學高等學歷的外國畢業生,如能籌資至少2萬美元,可獲得臨時簽證。如能產生3個就業機會,並在2年內籌資至少10萬美元,即可申請綠卡。《創業簽證法案》基本上是用高等學位作為篩選有可能創業成功的條件。

但《創業簽證法案》並不適合於孵化器的參與者,因為這是一個雞和蛋的問題。投資者可能因為還不清楚企業家是否能留在美國而不敢投資,創業簽證的提案仍然不是利用精英企業孵化器作為鼓勵企業家的方法。

杜克大學的一項研究也發現,從1995年至2005年,在美國有超過四分之一技術和工程公司都是移民幫助創立的。顯然,一個更明智、更開放的移民政策會有助於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和刺激經濟增長。

(責任編輯﹕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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