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中國勞教成冤假錯案溫床 且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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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唐銘綜合報導)中國勞動教養制度從1955年創建開始其勞教對像和範圍逐漸擴大,幾乎達到了每一個地級市就有一處勞教所的規模。有關律師認為,中共利用勞動教養制度由打擊政治運動中的異已發展起來並愈演愈烈 ,勞教成為冤假錯案的溫床,甚至製造慘無人道的血腥冤案。

勞教對像範圍逐漸擴大

《中國勞動教養制度的檢討與改革》一書資料顯示,對待他們:「一種辦法,是判刑後勞動改造。另一種辦法,是不夠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適用於繼續留用,放到社會上又增加失業的,則進行勞動教養,就是雖不判刑,雖不完全失去自由,但亦應集中起來,替國家做工。」

1955年8月發佈的《關於徹底肅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規定了內部「肅反」的勞教對象是黨、政、軍、群、企事業單位的「反革命分子」和「壞分子」;1982年勞動教養的適用對像調整為不夠刑事處分的搶劫、強姦等「六種人」;2002年勞動教養的範圍擴大到「十種人」。

幾十年間,勞教制度適用範圍逐漸擴大,對勞教適用對象的規定達二十多種,其中有些純屬道德範疇,如婚外同居的、倒賣各種計劃供應票證的;有些規定認定起來較為模糊,如因犯罪情節不構成起訴和刑事處罰的等等。

從1955年創建勞教制度到1957年「反右」之前的這個階段,被勞動教養的人員整個中國不足1萬人。據《中國勞動教養》1999年第3期報導,1983年「嚴打」曾創下當時收容勞教人員的歷史記錄——22萬多人。據《正義網》報導,2003年時,中國共有勞教場所310多個,警力職工達10多萬人,收容勞教人員31萬多人。幾乎達到了每一個地級市就有一處勞教所的規模。

勞教成為冤假錯案的溫床

據司法部數據,截至2008年,中國有350個勞教所;重犯率超過40%;勞教人員平均每天勞動超10小時。導致冤假錯案發生的原因以刑訊逼供、非法取證居多,其次沒有辯護權和監督等等。勞教的期限是1到3年,最長可達4年。

李方平律師表示,勞教制度的存在損害了刑事法律的權威,違反「罪刑相適」的原則。勞教本來針對的是「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可是勞教的處罰力度卻高於刑事處罰中的拘役。此外,對於那些檢察院不批捕或退偵的案件、證據不足超期羈押案件,都可以轉為勞教,這使勞教成為錯案、冤案的溫床。

打擊對像從最初的4類人員發展成為打擊法輪功學員、訪民、異議人士、維權人士等等。勞動教養對像和範圍都在不斷擴大,並製造出大量冤假錯案。

北京於伏海律師表示,勞教制度是伴隨著毛澤東獨裁統治而產生的,是為毛澤東獨裁統治服務的,當然,體面地表達方法是,為了「維護新生的政權」。毛澤東製造「災荒」餓死七千萬!之後又掀起更恐怖的文化大革命,許多人被鬥死整死,這樣一個不幹好事的魔王,中共利用勞動教養制度不斷地進行暴力迫害,甚至製造慘無人道的血腥冤案,勞教制度其本質就是一種打擊異已的法西斯獨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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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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