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生活】吃點啥?

蘇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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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2月01日訊】民以食為天。沒來多倫多之前,我就想像著在這裡的生活,吃點啥?
  
我小時候生活在中國的農村,一家人靠天吃飯。短暫的夏天,地裡的秧苗從破土到結出果實,我們天天都在企盼風調雨順。連續幾天不下雨或是乾旱,我們就騎在窗台上,仰望著響晴的天空,在心裡默默地祈禱:老天老天快下雨,包子饅頭都給你!要知道,我們一年到頭,吃包子饅頭的日子屈指可數。這麼珍貴的東西都給你了,你還不下雨嗎?
  
整個一個夏天,是家裏食物最豐盛的。媽媽每次做飯前,都拿著一個大盆到菜園子裡摘菜。帶著露水的菜新鮮欲滴,茄子是茄子味道,豆角是豆角味道。那些黃瓜和西紅柿,剛剛成熟,我們就迫不及待地摘下來,用手擦去上面的泥巴,就直接吃了。那時候,這種吃法是不會拉肚子的。
  
秋天了,趕上豐收的年頭,我們全家人都歡呼雀躍:一年到頭,有吃的了。
  
農村的學校,當時是放農忙假的,為的是讓孩子們幫家長秋收。我們主要是收玉米和土豆白菜。玉米是我們的主食;土豆配上白菜是我們大半年的菜。我們沒有選擇,年復一年地吃著土豆熬白菜。
  
到了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我們搬到鎮裡去住,山珍海味的逐漸什麼都能吃到了。但是食物卻越來越不是食物的味道了,黃瓜不是黃瓜味兒,茄子不是茄子味兒。總之對食物越來越失望了。再後來,有了注水肉,毒大米,激素黃瓜,化學合成的鮑魚……我連想都不敢想,好像吃到嘴裡的每一口東西都不安全。最後索性不追究了,愛啥啥吧。人總要吃飯的,扎脖兒了還能生活嗎?
  
來到多倫多,突然發現這裡的肉很好吃,有肉味兒。所有的肉,無論是豬肉還是牛羊肉,都沒有注水的。我在國內一向不怎麼喜歡吃肉,甚至對吃肉有牴觸情緒。來到加拿大,我能吃肉了,也不牴觸了。
  
多倫多的海鮮真是便宜。一次,我們一家三口去飯店吃飯,我們小心謹慎地點菜。在國內,去餐館吃飯對我們來說是家常便飯,因為去餐館吃和在家裏吃,在錢上沒什麼區別,而且還不用自己做飯洗碗什麼的,可以保證廚房長期乾淨整潔,何樂而不為呢?在加拿大可就不一樣了,這裡人工貴,吃一頓大餐的錢可以在家裏吃上一週了。先生為了少讓我做頓飯,主動提議去餐館吃。我們找了個門臉很普通的華人餐館(太豪華的不敢進去)。進去後,發現裡面非常乾淨,而且裡面的菜譜都是中英文的,牆面上貼的招牌菜廣告,乾脆就是中文的,連英文都省了。
  
先生點了只大閘蟹,還有兩個其他的菜。我和女兒摩拳擦掌,準備飽餐一頓。結果第一個上來的是一大碗湯,裡面還有豬骨肉。我們湯湯水水的都喝光了,連裡面的肉都啃光了,甚至有點兒飽了。我和先生開玩笑說,下次只點一個菜就行了,贈送的菜就夠添飽肚子了。
  
等到大閘蟹上來時,我問先生多少錢?他說合成人民幣大約200元,這要是在國內,要上千元呢?我們一家三口,連一隻大蟹都沒有吃完,就非常飽了。先生催促我們別浪費,被旁邊的服務員聽到了,他善意地提醒我們:吃不了可以打包。在這裡,打包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自己花錢,自己打包,理直氣壯,天經地義。
  
這在國內就不一樣了,無論是誰出的錢,無論吃的是什麼,打包都是小氣和不給面子的代名詞。一次我請客吃飯,剩得太多了,我覺得很可惜,就提出打包。結果我被客人們連推帶拽地拖出飯店,他們半開玩笑地說,跟我丟不起這個人。我花錢,我卻不能打包,這讓我很不爽。別人請吃飯,我就更不能打包了。所以除了自己家人出去吃飯外,其他任何時候都沒法打包。
  
我們順利地打包後,要付賬了。在多倫多的餐館吃飯,是要付10%-15%的小費的。常出國的先生主動付了小費,並一再叮囑我,以後出來吃飯,一定要付小費,這是規矩。第一次付小費,我迅速地在腦子裡將小費折算成人民幣,然後決定,以後不到萬不得已,絕不到餐館來享受別人的服務—–這裡的服務費我有些承受不了。
  
其實,我最喜歡多倫多的蔬菜、水果和雞蛋。這裡的蔬果讓我嚐到了我小時候菜園的味道;雞蛋的蛋清是蛋清味兒,蛋黃是蛋黃味兒。小時候,家裏有一群散養雞,雞蛋是我們的美味珍饈,只有年節或是過生日什麼的,才能吃到雞蛋。我過生日吃雞蛋時,捨不得一口吞下,就一點一點地放在嘴裡吃。雞蛋好像入嘴即化一樣,沒怎麼嚐出味道就入喉嚨嚥下去了。搬到鎮裡,家裏不養雞了,開始買雞蛋吃了,雞蛋卻越來越不好吃了,不是雞蛋味兒了。在多倫多,雞蛋竟然好吃起來了,我又重新喜歡買雞蛋吃了。這裡的蔬菜雖然好吃,但是很貴。在這裡似乎可以驗證一句很流行的話:窮人吃肉,富人吃菜。
  
充分享受了美味的蔬果、雞蛋和肉類後,日子又一天天平淡起來,沒有了剛來多倫多時的好奇與興奮,處處竟然習以為常了。甚至有時候看著琳琅滿目的食物,也會問自己和家人:「吃點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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