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國二會、中央政府和社會各界

投書:上海馬亞蓮、奚國珍的抗議和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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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13日訊】最近,以習近平總書記為首的中央政府提出一系列關注民生、打擊腐敗的政改目標:「改變工作作風」、「為群眾辦真事、實事」、「依法治國」、「把權力關進籠子裡」、」反腐倡廉」、」老虎、蒼蠅一起打」……等等,但中央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卻無絲毫改觀。目前事實狀況仍呈:有法不依,與無法同!中央精神再被虛架形同空文!各級政府陽奉陰為、置若罔聞!上海惡吏凶猛依舊,百姓遭侵狀告無門!

前幾天,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又提出建立「非正常上訪終結制」,雖立足改變訪民趨多、激烈的困局,但這種不從法治著手、不從治理孬官之根子抓起的所謂措施,實質鼓勵了地方官吏愈加張狂地蠻橫凶暴、愈加傲慢地拒民千里、愈加恣意地以權代法,是將冤民更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矛盾不解反深結的結果,必導致官逼民反和國家的動亂。

當前正臨全國二會期間,表面上在國家信訪局和各部委信訪窗口的截訪比以前減少很多,可外鬆內緊的措施卻更甚數倍。我們體驗和看到的根本不像是召開全國政協和人民代表大會,而更像是特特首腦會議,嚴加防民的安保措施達到令人窒息的程度。北京無論公私大小旅館、複印店都接公安指示嚴禁訪民進入,還時時盤查懲罰;人大代表車輛沿途都警察、便衣林立;北京天安門廣場、人大代表駐地周邊都不准訪民出現。有訪民擅闖輕則送交駐京辦帶回,重則被當地政府拘留。比如,陸福忠、李彩娣等二十餘人在潘家園行走、寄信就被北京警方以非訪之名押至馬家樓;陳宗來因到位於長安街的郵局(民間稱中南海郵局)寄信被上海拘留十天;還有更多人因欲向全國人大遞交控狀、提案被拘留;而欲行使民權抗議當局違法者,更要加重懲治。

習總書記「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親民、愛民」等八項規定言猶在耳,全國二會召開時「不擾民、不封路……」的許諾字正腔圓,可北京城內卻設置種種障礙、措施不容維權者踏足,上海和各地政府也依舊打壓整治維權者。

掛羊頭買狗肉、說一套做一套,早成為各地政府的慣例套路和正常行政、執法手段。

人民「代表」不見民,人民「代表」民難見;要見「代表」就拘留,遞交控狀也違「法」。

即便按當局正常上訪的說法,有幸擠入國家信訪局,也僅是終得一次身份證登記的空接待,更多人則被冷冰冰的窗口接待員以「地方已終結」回絕並扔出身份證。但無論哪種?結局都一樣無望。何況,我和很多人連到國家信訪局的權利都沒有,都要被地方強行攔截了。

有冤沒處伸、伸冤無立腳、告狀被截拘,多重走投無路下的中國冤民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忍受者和生存者。不相信中央要被打,相信中央也要被打。這哪是民主、法制國家的所為?這根本是連封建社會都不如的酷厲政權特徵。這絕不應是習近平和中共中央所謂的和諧、法治吧?

為此,我們向中共中央政府、習近平總書記和全國人大等各部門提出質疑並請求社會各界關注和呼籲:上述無切實有效監督制約機制的假大空口號,是中央無能管束地方,還是矇騙全國人民的再次標榜和作秀?!

同時,我們再次強烈請求中央和全國人大:批准簽約聯合國人權公約;廢除萬惡違憲的勞教制;杜絕截訪、整治和保證維權者安全;追究貪贓枉法、侵害民眾的昏庸惡吏責職;徹底清查、平反、釋放被地方政府迫害的冤案;切實落實違法必究、侵權必賠和誠公信原則;真正實施依法治國、行政和保障人權!

為爭取我們的天賦人權,為抗議當局肆無忌憚地關押迫害,為討還被搶去的財產,我們必行使天安門正常遊逛權和向全國人大遞交申訴、抗議權!倘若我們再次消失無音,則是又被當局整治、黑掉了。

馬亞蓮基本情況簡介

馬亞蓮,女,1963年出生,大專文化,會計師。原住上海黃浦區迎勳支路5號,系一幢市中心地段、面積寬敞、全部朝南、結構優良、煤衛獨用、有陽台、地窯、設施俱全的三層樓私房,1998年8月被無合法手續非法商業動遷、強拆後無家可歸。市區政府雖保證解決卻拖賴不決。我長達十五年上訪,非但無果還遭動遷組多次毆打,並被上海政府二次枉法以「勞教」名義關押黃浦區看守所共二年半,四次行政和刑事拘留、一次監視居住三個月、二次取保候審、幾百次非法關黑監獄、軟禁和監控,並被數次施行酷刑,

第一次勞教: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協調會,上海政府、法院和我共同參加,最高院法官指令「必須先解決馬亞蓮的臨時週轉房,不能讓她住在馬路上談房子,然後再解決正式住房。」「週轉房不得低於馬亞蓮原來的生活水準,必須有陽光,有煤衛、……等。」該會議紀要直接傳真到上海高院。上海黃浦區法官和區府人員當最高法官的面全部答應,但還到上海後我即被口頭無手續宣佈取保候審;我再到最高院,上海法院、政府人員當最高院法官面稱「取保候審」是跟我開玩笑的,並再次答應回上海立即落實臨時房,但到上海我則被捏造的「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擾亂法庭秩序」(根本沒進過法庭)合併拘留十七天。我提起行政復議,但公安違反暫緩執行規定仍強制違法關押,在我強烈抗議下,5天後公安才將我放出。因公安部不屬最高院管轄,我到國家信訪局上訪,國家信訪局同意調上海政府派人至京協調,等待期間我在馬路上被上海區公安和動遷組強行綁架,警車沿高速公路押回上海,又無手續送進拘留所,稱繼續執行未執行完、尚剩12天的拘留,我在拘留所強烈抗議,5小時後放出。2001年8月中旬我再進京,向國家信訪局告知被綁架情況。9月6日久等上海不來的我與40多位上海各區強遷戶集訪,被國家信訪局強行拖出,要我7日單獨談話,但7日我應約前往時,則被北京和上海公安聯合拖上麵包車,先送入昌平遣送站,稱對我的雙腳進行鑑定,被我駁斥且醫生結論也符合後,又無任何手續將我送到豐台區看守所,違反關押五天後,被上海公安押回上海,直接送到看守所宣佈勞教一年了。罪名完全捏造、虛構。

2001年10月14日~10月17日,因我大聲抗議枉法勞教和看守所侵權,並拒絕警察「只要我不再抗議或偶爾抗議,他們就提供小鍋菜」交易。4名同監室犯人在警察指令下,將我拖上「凱迪拉克」刑架,手腳鐐銬固定、全身剝光、套麻袋由二名男警察用寬皮帶勒內臟,直至我呼吸困難昏迷才略鬆但仍綁著,三天後才將脊椎全部病變劇痛、雙腳距骨壞死仍堅不認錯、妥協的我放下刑架。

第二次勞教:狀告無門、走投無路的我在中國律師網發表文章,內容是多年上訪經歷和國家信訪局現場紀實等文章,被上海再次從國家信訪局接待室強行攔截,回上海即被以「誹謗罪」口頭宣佈刑拘、後改稱「擾亂社會秩序」勞教一年半,審問內容全與上網有關,被我拒絕回答。

2004年12月24日~2005年1月11日,因我強烈抗議黃浦區看守所非人的待遇和不許我寫訴訟、控告等材料、不送勞教場所等嚴重違法侵權行為,將我送到市提籃橋監獄醫院,再次不顧我脊椎病變、本已疼痛難忍的情況,手腳呈大字型拉緊、上胸帶連續捆綁18天,放下時我天旋地轉,身體發虛發軟,長時無法站立。

二次勞教時因我強烈抗議,都被看守所指令、唆使犯人毆打和群毆,見我拚死抗爭才罷手。

二次勞教我都被關環境、伙食都極差的看守所,喝的是髒水、吃得是無法下嚥的豬食(犯人都倒掉,情願天天方便麵、餅乾充飢),無其它食品來源的我每天都在飢餓中挨過。訴訟權、家屬探望、寫控狀、放風、……等所有權利都被剝奪殆盡。

勞教釋放後,每次關黑監獄時,都是一批男人直闖進門將我拎手拎腳扛起就走,推進警車或街道車輛直接送到指定地點,由三男一女警察按住我全身搜抄手機。在軟禁期間,由10~12個警察和街道人員看管,每班6個人盯住我,收走枴杖和室內電話機,不許我出房門,不許與家人通話,不許開窗、不許拉開窗簾。後索性房間包括廁所窗戶都用木板封閉。我強烈抗爭並怒砸房內用品後,房內只放2~3張床,電視機、檯燈、桌子等所有物品全都搬走;警察和街道人員無論男女24小時都在房內,一度連進廁所都有男警察跟進(臉朝外)。我非但隱私、女性尊嚴被剝奪,還因嘈雜聲和病痛折磨等無法入睡,每次都是倦到極點,才能略為小睡。更難以忍受的是,我脊椎病痛嚴重,平時靠針灸和推拿緩解,但關押期間,即便我痛得撞桌角,無法入睡,也絕不給我看病,肝病、胃痛、嘔吐、感冒……等就更別提了。

2005年12月,因我試圖逃路,警察陸敏芬稱我是「反政府人員」,壓在我身上毆打我。

2006年1月有3個警察將我雙手反拗、將頭撳壓在前後排中間狹窄的車廂地上一個多小時,我本就有病的脊椎劇痛,送進旅館後全身捆綁警用約束帶、戴頭盔整整一夜。

2007年5月,非但不許我出房門曬太陽,還不許看病,街道綜治科長王義玨稱要撳死我,病痛中的我用手砸玻璃抗爭,結果手縫了好幾針。

……

長期迫害致我生活跌入低谷、陷於貧困,身心受損俱厲致多種疾病纏身:雙腳距骨壞死(駐雙拐)、整根脊椎病變24小時疼痛難忍(市提籃橋監獄醫院查出)、低血溏症(住重症病房)、雙側腦垂體瘤、乳腺病(手術)、胃肝慢性病、腔梗……等。

法院或違法不受理、或枉法胡判我的各項訴案,國家信訪局和相關部門窗口也都無賴踢球,甚至聽命上海,我到國家信訪局上訪在大門口仍被強行攔截,行政、司法救濟都堵塞!

2013年新增情況:2005年9月29日老西門街道終按最高法指示落實臨時房,但面積設施結構均極差被我拒絕,街道即書面承諾於2005年11月15前再做調整並重購我被南房集團全部毀扔的生活用品(我現用街道給予的零碎不全、破舊、損壞還有毒的傢俱)。但之後卻以「無力協調南房集團」為由背離公誠信原則,長達七年半拒絕兌現承諾。我一次次請求、控告都無回應,上級部門也一踢了之。2013年1月8日我再被街道保安關在鐵門外以極惡劣蠻橫的態度拒絕通報我因緊急事見領導請求,多次反映保安違反工作原則卻無果的我憤激下,竟再被街道綜治科長王義玨不顧我腳傷並叫痛,違紀無人性的污辱威脅施暴推拖,他稱「不允許儂再進綜治科,只要你再敢踏進綜治科一步,就要儂好看,就撳死儂、……」。我安全無保、上訪被截、投訴無門!

馬亞蓮臨時住址:上海市黃浦區凝和路147弄1號102室,郵編:200010,手機:13761265924
父母暫住:上海市黃浦區尚文路133弄18號201-3室,郵編:200010,宅電:63690316

奚國珍情況簡介

奚國珍,女,1954年出生,原住上海市中心地段常熟路176、178號(近淮海路),協助丈夫朱建中經營時裝加工鋪,生活富足,一家三口安穩度日。然1996年10月17日卻因政府、動遷組非法拆遷(實為聯手搶劫)和暴虐的法西斯行為,致我頃刻間家毀夫亡。

九十年代中期開始,動遷流氓在地方政府的縱容和指使下猖狂之極,老百姓非但狀告無門,還動輒被人身傷害,故大多數老百姓都只好忍氣吞聲。我地塊也被上海市政府監守自盜國土,將土地違法出讓給徐匯區政府規劃土地局(有證為憑),無拆遷許可證違法掠奪民房建造高檔公館和43層高商住樓,並違法對我家實施強遷。

我的丈夫朱建中勤奮好學且耿直不屈,面對動遷流氓的淫威逼迫,他決心以法律維護合法權益。他不畏強權向政府舉報動遷組的違法拆遷等強盜行徑,結果招致更大的災禍。96年10月17日,在各級政府人員的眼皮底下、在光天化日下他被徐匯區城開公司動遷組人員活活暴毆致死,還被製造「焚火案」毀屍滅跡(公安局未經屍檢,且至今拿不出火災勘察報告和火災原因認定書)。

目睹毆打過程、聲嘶力竭呼救的我和九歲小兒被強制抬進全封閉、無通道的銀光旅館內,軟禁長達八個月。期間父母哥嫂都見不到我,後在我違心答應政府的所謂「解決」方案後才被放出。這時,已因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周夜尋女而氣急病亡。從此我走上了充滿血淚、荊棘的上訪之路。

然上訪十七年來,我非但未討還公道,反被八次行政、刑事拘留,無數次關黑監獄、軟禁、監控,期間多次遭政府人員毆打。到北京正常上訪被非法暴力截訪並禁止大小便。上海地方官吏凶狠、狠毒,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檢察院、法院包括也都或被買通或協助上海政府打壓我,甚至違法認可上海非法終結書。各級法院、檢察院都不依法辦案並拒絕立案,還無恥言稱要我們依法維權,但實質卻封堵我們所有司法、行政救濟途徑,我們狀告無門、走投無路。(有關證據如有需要我會提供)

奚國珍聯繫地址:上海市黃浦區瑞金二路52弄2號217室,郵編:200020 手機:13141183653。

馬亞蓮 奚國珍 2013年3月12日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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