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每年上千家庭被「疫苗核彈」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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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近日,大陸敢言媒體《南方都市報》刊登了一篇有關中國大陸疫苗問題的深度報導——《疫苗之殤》,再次引起海內外的關注。目前大陸每年疫苗預防接種十億劑次,疫苗不良反應大約為百萬之一到百萬之二,這意味著,中國每年有一千個兒童會因為疫苗的後遺症,而患上各種疾病,有的導致終身殘疾、癱瘓、甚至死亡。在中國大陸一胎化的政策下,對這些受害兒童家庭來說無疑是百分百的災難。「那一針疫苗就像一枚核彈落到了我們家,毀了我們的孩子,也毀了我們的家……」一受害兒童的家長如此痛徹肺腑的感歎。

大陸還使用上世紀六十年代落後的疫苗產品

目前中國龐大的疫苗市場基本被中國六大研究所,以及北京的生物技術集團公司所壟斷。由於缺少競爭機制,不存在銷路問題,沒有單位願意搞科技研發,因此目前大陸沒有採用更為安全可靠的疫苗產品。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病毒研究員胡宗義博士披露,中國使用的疫苗,多為上世紀六十年代的技術水平,目前已經非常落後。

管理混亂 毒疫苗、假疫苗事件層出不窮

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佔據了整個疫苗市場60%以上的份額,並基本把控了一類疫苗市場。其餘的三十多家疫苗廠家競爭搶佔剩下的不足40%的份額。而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可以向接種單位供應二類疫苗。因此,縣級疾控中心就成了廠家各顯神通的激烈戰場。

在缺乏監管的縣市級疾控機構那裏,競爭演變成腐敗的黑洞。這幾年陸媒接連曝出了2004年江蘇宿遷假疫苗案;2009年大連金港安迪的疫苗違法添加事件;2010年江蘇延申疫苗造假事件;以及2012年山東破獲的涉及全國的非法疫苗案,這些案例都反映出二類疫苗市場的混亂,但問題從來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決。

權大於法 流通監管因人而異

山西省疾控中心陳濤安告訴大紀元記者:「大陸是人情社會。流通監管都會因人而異,老闆後台硬,疫苗在太陽下暴曬也可以。沒背景的人,就要嚴格執行。權力可以迴避法律。還有一些權貴黑市在市場中運作。」這樣的監管方式,誰敢保證不會出現又一個「山西高溫疫苗事件」?

2010年廣東發生學生注射乙肝疫苗集體住院事件,女童因注射疫苗致殘。(網絡圖片)

個體的孩子和家庭是所有疫苗風險的最終承擔者

大陸很多人並不清楚,預防接種的傷害實際上是個人在為疫苗的巨大社會效益埋單。比如脊髓灰質炎疫苗(糖丸)——在脊髓灰質炎在世界上基本消失的時候,個體基本沒有感染該病毒的風險,但是如果人人都拒絕接種,則脊髓灰質炎又可能會傳播開來。因此,根據誰受益誰擔責的原則,對公共人群的免疫傷害進行國家賠償是政府應盡的責任。

在大陸每個孩子都必須經歷接種疫苗風險。這是每個人沒法選擇也沒法逃避的風險與宿命。 按照幼兒園、小學的相關規定,入園、入學前孩子必須接種疫苗,否則不予入學。在公信力缺失的情況下,中共社會以「管、卡、壓」的方式維繫著整個社會的秩序。

大陸民眾方女士告訴大紀元記者:「我的弟弟就是在5歲那年打疫苗針之後病逝的。當時我媽媽像瘋了一樣跟醫院論理,最後還是不了了之。你跟醫院打官司,你永遠是輸的那一個。因為沒有公立的第三方,醫院既是被告人,醫院也是法官。人家一個專業術語,就已經把我們這些外行『打發』了。我媽至今後悔給兒子打防疫針。」

胡宗義博士也表示,在發達國家也有疫苗後遺症的問題,但鑑定機構是獨立的,加上法律體系完善,受害者可以獲得賠償和醫治。

陳濤安也認為:「接種疫苗是為了社會形成預防疾病屏障,是為社會做貢獻,如果在接種疫苗後有不良反應發生,應該直接免費醫治。而這種先鑑定是否『偶合』,確定責任,既耽誤了最佳醫治時間,同時又給孩子與家庭帶來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與創傷。」

《南方都市報》的深度報導中寫道,中國大陸每年一千起後遺症案件,和全國人口比較起來也許微不足道,但對於每個不幸的家庭而言,卻是百分之百的苦難。

山東臨沂甲流疫苗疑似病例家長李寶向在一份給政府的陳情書中就曾對此發出痛徹肺腑的感歎:「那一針疫苗就像一枚核彈落到了我們家,毀了我們的孩子,也毀了我們的家……」

目前受到疫苗後遺症傷害的兒童家長很難得到賠償。很多家庭為此走上上訪維權之路。上訪、截訪、關進黑監獄、拘留、勞教成為他們的生活常態。很多原本幸福的家庭變成經濟上債台高築、精神上飽受創傷的痛苦之家。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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