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商販夏俊峰今被執行死刑 民籲刀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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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陳靜慧報導)就在網傳瀋陽商販夏俊峰今天(25日)將被執行死刑的同時,其惶恐不安的妻子在今凌晨接到法院通知,准許見夏最後一面。該消息在中國網絡上引起強烈反響,各界呼籲最高法院慎重處理,刀下留人。

24日晚上有媒體人傳出消息,中宣部已向大陸傳媒發出「禁令」,指相關消息一律用新華社通稿。

夏俊峰今被執行死刑 妻子將見最後一面

25日6點10分,夏俊峰的妻子張晶在微博上證實了網上流傳的消息。她在微博中寫道:「法院來人了,送達最後一次會見夏俊峰,我瘋了,現在準備走」。

隨後,夏俊峰的代理律師陳有西接到張晶來電後表示:「這是最高法院的核准,多說無益。二年半的努力,終無力回天。祝她堅強。」

24日晚上有媒體人傳出消息,當局下令,有關夏俊峰案的報導一律以官方主要媒體發佈的消息為準,其他媒體不得擅自刊發與此案有關的新聞。

夏俊峰將在25日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在中國網絡上引發強烈反響,在譴責當局司法不公的同時,「刀下留人」的呼聲不斷。(網絡圖片)

而今天上午,張晶在見夏俊峰最後一面後在微博中寫道:「今晨接到法院通知,得知我老公夏俊峰的最高院死刑複核已經通過,我剛會見完他,夏俊峰堅持認為先被城管毆打才過失殺人,他不服判決。他告訴我,好好撫養孩子,家裡哪管剩下一個人,都要上訴。會見時,家人哭成一團,夏俊峰一滴眼淚沒掉,我老公,請大家關注。」

各界呼籲「刀下留人」

25日,夏俊峰將被執行死刑,在中國網絡上引發強烈反響,在譴責當局司法不公的同時,「刀下留人」的呼聲不斷。

著名學者徐昕對夏俊峰案表示關注,他在微博上說:「十萬火急,人命關天,懇請最高法院審慎」。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仝宗錦認為:「薄谷開來蓄謀投毒故意殺人既然可活,夏俊峰被打之後失手殺人理不應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固然可能是虛幻的夢境,但也不能讓人們覺得是活生生的笑話。」

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系教授張鳴則說:「我跟夏俊峰非親非故,素不相識,每日喊刀下留人,既為夏俊峰,也為這個政府。給自己留條後路,給民意一點空間。現在,我還能說什麼呢,難受,說不出來的難受,深深地絕望!」

微博用戶「網事皆空」的聲援帖寫道:「今夜注定是一個不同尋常的夜晚,午夜死一樣寂靜,睡夢中的可能不知道,此刻的網絡,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響徹網絡,那就是:『夏俊峰』,今天就是決定他生死的時刻,若他真的被殺,這國的法律將徹底破產,遍地的乾柴烈焰,火星四濺,這真是最後的瘋狂,毫不誇張的說,某些人的氣數快差不多了,『刀下留人』。」

著名社會評論家李承鵬曾經在他的文章中表示:「殺人,從未讓你得到正義;救人,你才會少份孤獨。你不能認為鍘刀比法律更有效,威嚴比人性更得民心。如果今天,那一刀殺下去,你和人民的臍帶也就真割斷了。刀下留人!」

事件回顧

據維基百科資料,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與其妻子張晶在遼寧省瀋陽市瀋河區南樂郊路與風雨壇街路口擺攤。瀋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瀋河分局的城管人員與之發生衝突。在衝突中,2名城管隊員死亡,1人重傷。

2009年11月11日,瀋陽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夏俊峰死刑。夏俊峰不服判決,決定上訴。2011年5月9日,遼寧省高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判處夏俊峰死刑。

法院在審理案件中,對涉案雙方證言採取了一邊倒的認定方式,僅採納了利於城管一方的證據,因而認定夏俊峰故意殺人罪成立。

據報導,當時路過那裡的當地居民尚海濤在回憶他看到的情況時說,城管有10來個人連拉帶扯地拿走了煤氣罐等物品,並將夏俊峰的妻子甩到一邊跪地求饒。

夏俊峰案件不僅引起廣大網民的關注,包括社會知識界,文化界都為其聲援,網民熱議持續不斷。終審判決後,民間輿論幾乎一邊倒地同情夏俊峰,不少人認為此案存在法院偏袒城管一方的傾向,質疑其公正性。

夏俊峰案的辯護詞說,執法人員暴力執法,直接導致案件發生,夏俊峰有防衛情節。辯護詞顯示,在整個刑事卷宗中,公安機關除了詢問行政執法瀋河分局的工作人員,卻沒有對現場其他的目擊證人進行詢問。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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