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圖:廣東順德獨立候選人被虐癱瘓 一審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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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廣東佛山順德區法院圍牆外沿馬路牙,愈百人舉著旗子表達對當地獨立參選人李碧雲的支持,9月6日上午10:30李碧雲被人推著車子來到法院,後面一幅大大的標語「李碧雲何罪之有 獨立參選竟被入罪」。

村民抗議警察搶佔法庭座位無法旁聽一審被迫休庭

這是9月6日廣東佛山順德區法院門外的一幕。原來這一天是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法院就當地獨立參選人李碧雲涉嫌破壞選舉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的日子。

據瞭解,當民眾在前往順德區法院前,大量公安就開始阻截,甚至採取將民眾帶到飯店請客吃飯的方式。在這種情況下,還是有200餘民眾趕到了法院,但旁聽席都早已經由公安、便衣佔領。在民眾的抗議聲中,審判長只能宣佈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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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上午,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法院就當地獨立參選人李碧雲涉嫌破壞選舉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愈百人舉著旗子支持當地獨立參選人李碧雲的。(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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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雲7月曾帶著村民維權上訪和舉牌要求順德市公安副局長公示財產。(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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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佛山警察突擊闖入李碧雲的朋友在廣州的出租屋將她抓捕,而後以「妨礙公務罪」將她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裡她經歷了數十小時的捆綁酷刑和虐待,致使生命垂危,8月1日,李碧雲被送入廣州武警醫院救治。(網絡圖片)

獨立候選人因維權屢遭打壓 被迫害致癱瘓

據悉,李碧雲是廣東佛山順德區容裡村人,自2009年因容裡村土地被征,長期帶領村民維權,被當局視為「眼中釘」,不斷遭受當局的打壓和迫害。她曾3次被抓、4次被綁架,2次被提起刑事訴訟,其中一次因拒絕簽名被以「妨礙公務罪」判刑11個月。

一個多月前,李碧雲還是一個能夠正常行走的人,7月24日,佛山警察突擊闖入李碧雲的朋友在廣州的出租屋將她抓捕,而後以「妨礙公務罪」將她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裡她經歷了數十小時的捆綁酷刑和虐待,致使生命垂危,8月1日,李碧雲被送入廣州武警醫院救治。

8月6日晚上,李又被押回容桂派出所關押數十小時。

8月7日李碧雲家人接到釋放通知書,通知大致內容:李碧雲因妨害公務於7月24日被拘留,現因情節輕微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決定釋放。而法院並未撤銷對她的起訴,當天下午,李碧雲被家人送往順德容桂桂州醫院救治。

李碧雲告訴大紀元記者說:「我這次被抓可能與我7月曾帶著村民維權上訪和舉牌要求順德市公安副局長公示財產有關。我被警察帶上手銬腳鐐固定在老虎凳上,期間不給任何食物和水,我因過度飢餓和疲勞多次暈厥過去。打颱風那天,我被鎖在通道口大風吹暴雨淋,在看守所不給被褥強行睡在廁所旁潮濕的地板上。」

李碧雲表示,「我極度虛弱、多次昏厥過去,幾個警察就將我抬到有水的牆角下,裸露雙腳在濕地上躺了很久。不久我由於著涼開始持續感冒發燒、咳嗽、吐血、昏厥,嚴重時7、8個小時才能甦醒過來。我現在雙腳還是無法站立行走,頭部神經麻木。」

9月6日上午,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法院就當地獨立參選人李碧雲涉嫌破壞選舉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愈百人舉著旗子支持當地獨立參選人李碧雲的。(網絡圖片)

9月6日上午,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法院就當地獨立參選人李碧雲涉嫌破壞選舉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愈百人舉著旗子支持當地獨立參選人李碧雲的。(網絡圖片)

莫名其妙的「破壞選舉罪」

據李碧雲介紹,2011年9月她被容裡600多村民推舉為競選所在地居委會主任和佛山市順德區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9月19日村委會要求她退出選舉,她沒有同意退出。

她表示,容裡村民7000多人沒有實際選舉權,根據中共《選舉法》第31條,首先預選沒有徵得大家的意見,已經違法;政黨提名,兩個都是共產黨黨員,不合法;宣傳上也違法。在選舉現場,她拿起投票箱,正要放回原位時,居委會副主任上前搶奪,投票箱被扯壞了,李碧雲被冠以「破壞選舉罪」,而那位副主任則毫髮無損。維權路上處處受到不公對待和構陷罪名。

如今,左側身體麻木,雙腿不能行走,時常昏厥的李碧雲已經被順德容桂桂州醫院停止救治,並多次試圖將李碧雲趕出醫院。醫院明確表示,「這是上邊的意思。」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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