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動華人挺孔院 中共駐多倫多總領事或被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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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滕冬育多倫多報導) 繼10月23日湖南省教育廳發函終止與加拿大多倫多教育局有關孔子學院的合約后,中共駐多倫多總領事房利10月25日「號召」多倫多華人華僑行使權利,在多倫多教育局新教委上任後重新「引進」孔子學院。加拿大人權及移民律師表示,房利的言行已違反了《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並有可能被加拿大外交部驅逐出境。中國駐加拿大的使領館官員被驅逐已有先例。

鼓動在加華人觸礁

據《明報》10月26日報導:「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房利25日呼籲多倫多公校教育局、聯邦政府以及加拿大的教學教育機構支持中加人文交流。他還號召本地的華人華僑行使自己的權利,表達聲音。」

《明報》的報導中稱:「他(房利)認為,多倫多的華人華僑應行使自己的權利,在孔子學院這一議題上表達正義的聲音。」 「他也希望在市選後產生的多倫多公校教育局新一屆的教委,能夠重新考慮開設孔子學院。 」

上述言論不僅在多倫多的華人論壇上掀起軒然大波,房利的言論也已經違反了《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

加拿大人權和移民律師喬益天(Joel Etienne)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外國駐加拿大領館和使館的官員要來到加拿大,需要獲得加拿大外交部的應允和認證,「雖然他們被允許有維護他們所代表國家利益的權力,他們卻不被允許干涉或者操縱(加拿大)的國內政治事件。」

「這也就意味著,中共政府駐加拿大的使館和領館人員不被允許告訴加拿大的華人他們要如何投票,他們不被允許告訴加拿大華人他們是否要抗議或者如何參與加拿大的國內政治體系,」喬益天說:「加拿大的華人有權利根據自己的意願,在不被干擾的情況下,選擇是否參與加拿大的政治,如何參與政治。」

房利的言論違反了《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第55條「尊重接受國的法律和規定」,其中的第一款「(外交官)也有責任不參與這個國家的內部事務」(They also have a duty not to interfere in the internal affairs of that State)。

喬益天律師表示,上述公約已經明確禁止外國外交官員操縱和干擾加拿大人的政治選擇自由。

違反公約或被驅逐

喬益天律師稱,如果加拿大民眾將房利的言論向加拿大外交部投訴,那麼聯邦外交部長則有權力根據上述的第55條規定將其驅逐出境。

喬益天律師表示,一旦違反了《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加拿大的任何人都可以向聯邦外交部投訴,而加拿大外交部可以就此展開調查,一旦調查結果發現外交官的確違反了公約,外交部可以取消對此外交官的認證。」

喬益天分析說,在該外交官被加拿大驅逐甚至在加拿大外交部的調查結束之前,中方為了挽回顏面,很可能會召回這位外交官,以避免尷尬局面。

加拿大驅逐中共外交官已有先例

因違反《外交公約》,中國駐加使領館官員在加拿大被驅逐已有先例。

10月27日下午早些時候,本報記者致電多倫多中領館並獲得房利的秘書許小姐(音)的電話。許小姐開始搪塞稱「現在太忙」,讓記者過會兒再打電話。在記者的堅持下,許小姐表示會轉告房利。但到發稿截止時間,記者還未收到中領館的回覆。

2004年2月3日,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因在加拿大報紙上公開誣蔑攻擊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被安省高等法院判為誹謗,並判罰一千加元的象徵性罰款和一萬加元的原告法律訴訟費用。 同年11月16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庭傳訊潘新春,進行資產審查。當天潘新春沒有在法庭出現。加拿大外交部一名官員證實,潘新春已離開加拿大。原告契普卡隨後要求加拿大政府將潘列為「不受歡迎的人」,從此拒絕潘入境加拿大。

在此之前,中國政府曾表示拒絕服從該法庭裁決。但是加拿大外交部發言人摩爾表示,根據《維也納國際公約》中關於領事人員的55條,所有領事人員必須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和規定,不能干涉所在國的內政。潘新春在加拿大不享有外交豁免權。他是一名領事人員,而領事人員的豁免權有限。

另據《埃德蒙頓太陽報》2005年6月23日題為《中國人被控誹謗——調查煽動仇恨法輪功的小冊子》一文,稱亞伯塔(Alberta)省司法當局正在審理一項有關中共領事館官員在加拿大境內對法輪功進行仇恨宣傳的指控。據了解,被控二官員中斷任期,離開了加拿大。

2006年駐加拿大中使館教育處第二秘書王鵬飛的外交簽證被加拿大外交部拒絕續簽。在簽證即將到期的情況下,王鵬飛不得不返回中國。消息人士稱,王鵬飛簽證遭拒的原因是其在加國參與收集法輪功學員情報及其它非法的反法輪功活動,其所作所為已超出外交官的職權範圍。

消息來源介紹,按照慣例,如無特殊情況,建立外交關係的兩國應給予對方外交人員的簽證延期。而拒絕延期簽證等於宣布該外交人員不受歡迎,被「禮貌」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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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表:

今年6月初,多倫多有學生家長等數百民眾在多倫多公校教委召開會議期間,抗議孔子學院進駐多倫多公校。

6月18日,全體教委投票,決定「暫緩」與孔子學院的合作計劃。

10月1日,多倫多公校教育局計劃委員會以5比1的壓倒性多數投票,決定在10月29日全體教委會議上就「終止」與孔子學院的合作進行投票。

10月23日,湖南省教育廳發函終止與多倫多教育局的孔子學院合約。

10月25日,中共駐多倫多總領事房利「號召」多倫多華人華僑行使權利,在多倫多教育局新教委上任後重新「引進」孔子學院,此舉違反了《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

10月29日,多倫多教育局全體委員商討孔子學院議題。◇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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