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撞「一口福」餐館 兩傷者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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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今年4月16日在蒙特利公園(Monterey Park)「一口福」餐館因消防車相撞受傷的兩男子已向阿罕布拉(Alhambra)和蒙特利公園市(Monterey Park)提出索賠,10月20日又向消防車調度中心所在的帕薩迪納市提出索賠。

他們是52歲的肯尼斯∙泰(Kenneth Thai)和23歲的楊旭(Xu Yang,音譯)。泰聲稱,他被蒙市消防車撞進「一口福」,造成右腿嚴重受傷,還有腦傷,臉部骨折變形,生殖器也受傷變形。餐館服務員楊旭稱,事故造成他的背部嚴重受傷。

他倆的代理律師卡靈頓∙斯奈德(Carrington Snyder)在訴狀中為他倆各自尋求超過2萬5千美元的賠償金,外加出事時和未來薪資損失、醫療費用、財產損失和法律訴訟費用。

在那場事故中,包括6名消防員共有15人受傷。

帕薩迪納律師米歇爾∙巴格奈瑞斯(Michele Beal Bagneris)表示,看上去帕薩迪納市似乎沒有責任。但他表示會再詳細審查,照程序辦理。史奈德則說,調派消防車的調度中心屬於帕薩迪納市,當然應有負責。

帕薩迪納城市經理米歇爾∙貝克(Michael Beck)說,他需要更仔細地研究這些法律文件。他說,很難相信帕薩迪納市會因為派遣了一輛消防車而有責任。

斯奈德說,她的律師事務所會與愛德華∙李(Edward Lee)律師聯手辦案。李律師已代表泰和楊向蒙特利公園市和阿罕布拉市提起了索賠要求。

蒙特利公園市和阿罕布拉市各自面臨5項大致相同的疏忽指控和索賠要求。

已向蒙特利公園市和阿罕布拉市提出索賠要求的包括41歲的林能平(NengPing Lin,音譯)、25歲的陳龍龍(LongLong Chen,音譯)和31歲的朱嘉敏(Jiamin Zhu,音譯)。

林能平稱他有持續的眼外傷、鈍力外傷、心理創傷和脊柱骨損傷。陳龍龍稱,他當時與林在餐館一起吃飯,所受的傷與林相似。朱嘉敏稱,她當時站在餐館裡,被車撞倒,使她的頭部、右手腕、右大腿和左臀部都受了傷。

據朱的律師羅伊昌(Roy Cheong,音譯)說,「訴訟進展似乎較順利。他們要承擔責任的,我們正在等待和解。希望今年年底會了結。」

蒙特利公園市風險管理部的工作人員拒絕對未決的訴訟案置評。

責任編輯:張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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