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追債律師警告外國業主比例高 增公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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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一家最大的討債公司警告說,人們購買公寓時要謹慎業主的構成。如果公寓樓內各業主是投資者的比例超過50%,該公寓日後跌價的風險就很高。如果還有不少外國業主,根本就不要考慮買這個物業了。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有著37年追債經驗的律師門德爾松(Roger Mendelson)是澳洲最大的追債公司之一Prushka的老闆。他對購房者提出了如上建議。不管是購房自住還是做投資的買家,都應謹慎這一因素。

房產中介通常也勸告買家,如果公寓樓業主中投資者佔多數,由於他們很可能會成批拋售,因此容易造成該區域物業跌價。

門德爾松說,根據他以往的追債經驗,如果業主中還有外國投資者情況就更複雜了。這些外國業主很可能長期欠繳物業費、管理費。長期拖下去,物業也沒錢承擔公寓樓應有的維護費用而導致公寓樓年久失修。

而且,向國外業主追討這些欠款是非常困難的工作。一般債務累計到5000澳元時可以把業主當破產來處理,但前提是得有人能和業主接洽才能處理,問題是根本聯繫不上這些業主。

一旦這類情形發生,這些物業的價格也隨之下跌。一旦跌到業主購買的價格之下,如果業主還是貸款購買,就會出現業主持有負資產的情況。在美國就出現過這種情況,有的業主不還貸款,也不要物業了,直接把鑰匙交給銀行就了結了。

但是銀行還得面對追討外國業主的債務的問題。門德爾松說,通常追債的成本將超過損失的成本,因此最後通常是銀行吸收損失成本。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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