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肇東8000教師罷工

投書:肇東教師罷工籲提高工資 中小學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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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19日訊】11月17日,黑龍江肇東市8000名教師發生大罷工,全市中小學全部停課。據老師們介紹,罷工主要理由是工資太低:作為全國百強縣的肇東的教師工資竟然低於貧困縣一千元。前幾次全國普遍調整了工資水平,但這裡依然沒作出調整。

在此次罷工之前,老師們聯名上書市委市政府表達訴求,呼籲提高工資,按規定發放補貼等,網絡流傳「關於黑龍江省肇東市全體教師反映工資問題的上訪書」,如下:

市委、市政府:

全市8000名教師集體請求重新審查關於肇東教師工資過低問題、扣除養老保險問題、公積金無法使用問題,我們廣大教師反響極大。我們要求市委市政府給與高度重視並儘快給予解決。現在,我們委派代表向市委、市政府以正式提出如下訴求:

一、要求補齊與綏化地區各周邊市縣艱苦邊遠地區補助項目如下

一是與蘭西和明水相比,這兩個市縣今年艱苦邊遠地區補助都已經發放,中高是300元,小高是260元,小一是220元。而且是從年初補發。

二是綏稜、青岡、望奎、(肇州、肇源)等地區的艱苦邊遠地區補貼是:中高190元,小高155元,小一125元。安達也是百強縣,也有邊遠地區津貼(中高是190元,小高是155元,小一是125元)。肇東也應該按文件支付這部份補貼。

我們強烈要求補齊與其他市縣所差的工資差。我們認為百強縣的人民生活應該更好,而不是頂著百強縣的頭銜掙著貧困縣都不如的工資。關於文件規定百強縣有能力自主發放邊遠地區津貼,而不是百強縣就不應該發這份工資。

三是第十三個月工資我們只有2013年是全額發放的,要求將以前未發放部份補齊。並且保證以後全額發放。

百強縣的各項指標都應該符合百強縣的標準,教師的工資更應如此,而我們根本沒有享受到百強縣給我們帶來的實惠。請給予解釋。而肇東這麼多年來,就沒有這項補貼,得虧欠我們老師多少血汗錢。

另外,與其他地區相差的工資,上次人社局的副局長沒有給予合理的解釋。我們與其他縣級市工資平均相差四百多元,除了邊遠地區補助的二百多元之外,剩餘的將近二百元工資哪去了?我們要求人社局將審批工資細節公佈,我們有權知道自己的工資這些年都是根據甚麼文件調整的。

二、要求按文件精神足額發放房改提租補貼

經過對比,我們肇東的工資主要差提租補貼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肇州、肇源縣提租補貼都給了,而我們沒有這項。

房改提租補貼就是應發工資總額的13%,這一項是國家規定的,也就是你扣完的工資再加上應發工資總額的13%,就是實際應得工資。我們肇東市各學校都沒有這項。但國家規定,房改提租補貼是必須給的。

三、要求全額返還已扣除的養老保險金。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259令)(1999年1月14日國務院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第三條明確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認定中小學教師不在徵繳範圍之列。

但是對於老師們的聯名信,市委市政府並沒有給出滿意的答覆,威脅說「如果還繼續有集會等行為將視為鬧事,將予以嚴懲」,還給校長和學校領導施加壓力,說如果還有教師繼續上訪,將開除教師隊伍,校長就地免職。

肇東市全體教師關於工資過低問題第二次訴求書

市委、市政府:

今天學校領導回來傳達了市委市政府關於《關於肇東全體教師反映工資問題的上訪書》中十個問題的答覆,之後,市委市政府又委派若干調查組深入各個學校重新解答,並明確,解答之後,如果還繼續有集會等行為將視為鬧事,將予以嚴懲。並且給校長和學校領導施加壓力,說如果還有教師繼續上訪,將開除教師隊伍,包組領導和校長就地免職。就普通教師的角度來講,如果政府認為解答夠圓滿,教師怎麼會不滿意?我們教師就是要求按照國家的文件要求漲工資來維持基本生活,我們違法嗎?為甚麼要採取打壓的方式來對待我們正常的訴求?這是誰給你們的權力和膽量?你們還是人民的公僕嗎?還是共產黨的幹部嗎?是代表群眾的根本利益嗎?而且今天的十個問題,對於答覆的結果,我們認為,大部份是在敷衍應付,根本就沒有解決教師工資低的問題。並且說周邊市縣都是集中在一個月扣除,那麼領導可以去青岡縣、安達市實地調查一下,看看是否像你們說的那樣。

對於今天的答覆,除了領導說沒有文件要求的高寒補助和房改提租補貼及住房公積金、一日捐、班主任津貼這三項外,其餘訴求的答覆我們均有疑問,不同意。具體如下:

一、要求出示我們肇東市和綏化北林區、安達、蘭西、明水、青岡等地工資對照明細表

針對第一個問題,領導傳達說我們的工資不僅不低,而且要高於一些市縣,而且說是派了幾個調查組深入周邊市縣做了詳細的調查取證得出的結果,那麼,我們上報的工資對照表和你們調查的是否一樣,請領導出示相關調查取證材料。尤其是關於哪些市縣工資比我們還低,哪些市縣扣養老保險是集中扣除的。我們都是師範學校畢業的,同學遍佈綏化市各個市縣,現在,不說其他地方,就青岡縣來說,第一從來沒有扣過養老保險,第二根本沒有十一月份集中扣除一說,安達市是從2007年開始扣除養老保險,每個月都按文件扣除,平均工資要比我們高近四百元。自從2007年工資改革之後,全省其他市縣都多次漲工資,肇東只有去年漲了一次,難道國家漲工資的文件不包括肇東?我們需要合理解答,並要求公佈2006年以來所有工資調整的文件,按照文件漲工資。

二、要求正常普調今年應該漲的工資(人均三百元,並從一月份開始補發)

2014年7月,按文件要求,教師應普調工資人均在三百元左右,當時省群眾路線工作組在時到肇東市調研時,政府給各學校一把手和會計開會時要正常普調,並從今年一月份補發,工作組走了,就杳無音信,有欺下瞞上之嫌。現在我們要求按文件普調工資,並從一月份開始補發。

三、要求公佈養老保險金賬戶並按新政策執行。

關於這一問題的訴求,領導回來傳達只說了一句話,是省裡回覆2006年部份教師關於返還養老保險金上訪一事的回覆,說是符合國家規定的。那麼,我就再把我們原來訴求書中相關的法律在下邊重新粘貼一遍。對於這個解釋,我們有如下幾點訴求:

第一,請出示扣除肇東市教師養老保險的相關的國家指示、省級文件。

第二,在傳達精神時說,機關和事業單位都扣除養老保險,但是就我們所知,除了老師以外,其他機關和事業單位均未扣除養老保險。請解釋說明。

第三,如果扣除養老保險是合法的,那麼一定會有養老保險賬戶。我們要求公佈養老保險賬戶,裡面要我們的這些年上交的養老保險金和財政應補貼的份額。同時,按照新的政策我們從今年七月開始才正式納入社保,之前我們提前上交的,要和我們今後的相抵。不要和我們說過十幾二十幾年會給我們高退休金。因為現在所有退休的老師根本沒有享受到這一待遇。現在的權益都得不到保障,何談若干年後!!!

附:在2014年7月前不應該扣除教師養老保險的法律依據:

(一)《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259令)(1999年1月14日國務院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第三條明確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認定中小學教師不在徵繳範圍之列。

(二)《黑龍江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實施方案》(2004.5.30)第三條第二款也明確規定:「全部由財政供款的事業單位,仍維持現行的退休養老制度。」這和國務院的259號令的精神是一致的。也認定中小學教師不再徵繳範圍之列。

(三)《教師法》(第八屆四次會議於1993年10月31日通過)(第三十條規定:「教師退休後,應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待遇」。而不是養老待遇。《教師法》尚未廢止前,強行讓中小學教師參加養老保險費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四)《國務院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8]10號)中規定:「國務院決定,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重慶市先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配套推進,未進行試點的地區仍執行現行事業單位退休制度。」 

今天上午在市政府門前,我們親耳聽到了市裡領導對我們說:你們要相信黨、相信政府。現在,你們對於我們訴求的答覆我們不同意、不理解。而且我們希望你們不要再打壓學校一把手和其他領導,如果要通過這種方式來解答,相信任何一名老師都會憤慨,情緒將更加無法控制。如果黨和政府是值得我們信任、為我們謀福利的,就不會採取任何強硬的措施來打壓社會最底層的知識份子。別讓這些教育著你們和我們後代的園丁們心寒。

因此,我們再次通過正常的渠道,向上級反應我們的訴求。你們要求我們理智,那麼你們代表的是黨和政府,會更加理智地客觀地來解決我們的問題,而不是一味的推諉、搪塞甚至恐嚇打壓。我們希望週三之前各領導們能給我們解決問題的時效和合理答覆,如果不能及時得到滿意答覆,我們全體教師將繼續維權。

肇東市全體中小學教師

2014年11月16日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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