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資產申報新政策下 安享加拿大生活

崇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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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13日訊】加拿大政府年增加人力,明顯加大收稅、追稅力度,並於2014年實行個人海外資產申報新政策,且未來2、3年內,將與中國稅務部門加強聯繫,加大力度追查海外資產。對此,作為在全加擁有400多間辦公室、管理資產超過一千億加元的顯達理財投資集團財稅顧問、溫西及市中心華人財富管理組組長Jacky陳華成認為,新政對於一些不太了解加拿大的朋友,也許會帶來一定的報稅難度,而對於守法報稅者則並無影響。

陳華成認為,對於大部分移民所面對的問題,例如怎樣分散風險,購房安居,子女教育安排,稅務申報和策劃,投資理財,開展工作或生意等等,只要具備前瞻性的思維,合法合理地減免交稅,完全可以無憂地享受加拿大的陽光、空氣和福利,無需擔心稅務問題。陳華成在本文介紹了居民及非居民稅務申報,以及關於海外資產申報新政的關鍵性常識問題……

稅務居民與非稅務居民

什麼是稅務居民與非稅務居民?稅務居民是指移民長登加拿大及建立居住關係或一年內在加拿大居住超過183天。那麼非稅務居民簡而言之就是「不是稅務居民」。

例如,王先生和家人於2013年5月1日登陸加拿大,申請楓葉卡後全家於2013年5月31日離加返回原居地,沒有申請醫療卡與駕駛執照,也沒有購買房產,2013年8月15日回來長登。那麼,王先生和家人成為稅務居民的日期即是:2013年8月15日,這個日期之前則屬於非稅務居民。

您需要報稅嗎

加拿大的個人報稅年度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稅務居民需自行申報收入,稅務局不會發出報稅表。

以下人士必須報稅:欠稅者;在稅務局要求的報稅範圍內的人;選擇與配偶分享退休金(或養老金)者;必須償還部分或全部養老金者;必須支付加拿大養老金供款者。

以下人士可選擇報稅:想獲得退稅的人;拿福利者(例如GST退稅,牛奶金,MSP保費減免);稅項減免帶到下一年(例如專上教育學費)。

哪些收入須報稅

稅務居民須就全球收入報稅,包括:工作收入;自僱生意淨收入;六歲以下兒童撫養金(每月$100);非註冊賬戶投資收入(利息,股息);出租物業淨租金收入;售出資產(房產,股票,基金,古董,珠寶、標識,專利)增值的一半;退休金(CPP,RRSP);養老金(OAS)。

非稅務居民須報稅的收入

非稅務居民須就加拿大收入報稅,包括:工作收入(如外國歌手來加拿大開演唱會);自僱生意淨收入;出租物業淨租金收入(如外國人在本地購置房產的租金收入);售出資產(房產,股票,基金,古董,珠寶、標識,專利)增值的一半;退休金(CPP,RRSP)。

稅務申報期限:必須報稅人士為每年的4月30日。對於選擇報稅人士則沒有設定期限,但若想拿福利,建議仍然在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報稅。

海外收入也需徵稅

海外收入需要徵稅嗎?是的。在加拿大,從成為稅務居民開始就必須申報海外收入,因此第一次報稅很重要。成為稅務居民很容易,從稅務居民變為非稅務居民、或更正稅務居民身份,則必須提供證明。

2014新政策要求提供海外資產明細

加拿大2014海外資產申報新政策要求,報稅者必須提供海外資產明細資料,要求細緻到須列明儲蓄所在的具體銀行資料。對比2013報稅年度開始實行的海外資產新申報請表(T1135),與2012報稅年度或之前的海外資產舊申報表(T1135),可以看到加拿大政府明顯增加了收稅、追稅的力度。。

至於哪些人需要申報海外資產?答案是:於報稅年度內任何一天、擁有成本超過10萬加幣的海外資產(除海外自用房產)的加拿大稅務居民。申報期限同樣為每年的4月30日。

哪些屬於海外資產

海外資產包括:加拿大境外存款;海外上市公司股票,私人公司股份;海外債權;海外信託;海外房產(非自用);古董,珠寶,標識,專利;人壽保險。

不屬於海外資產的包括:海外自用車;海外自用個人物件,例如:珠寶,手錶;海外自用房(每個家庭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擁有一套免增值稅自住房)。
如何申報海外資產

長登後第一年報稅:在T1個人報稅表的266格內打X;不需填寫T1135表。長登後第二年報稅:在T1個人報稅表的266格內打X;填寫T1135表,從2013年起必須提供詳細海外資產資料。長登後第三年報稅:如果持有百分之十海外公司股權,填寫T1134表。

一般不申報的海外資產和收入包括:海外生意的收入;海外房產和收入;出售海外自用房的資本收益。

多報少報不報會有什麼後果

多報:2013年海外資產新申報表格與2012年海外資產舊申報表格容易不銜接;少報或不報:低收入者或無收入者卻住豪宅,以及不斷有款項從海外匯入、用於購房或生活費,將帶來稅務局的調查。

漏報收入的罰款和利息:罰款為應納稅額的50%或$100(最低),以較高者計算;利息則按照稅務局所定的利率,2013年第四季年利率是6%,每日複式(即利滾利)。

被罰款並追討利息的例子

海外自用房產在2011年以100萬加元售出,成本10萬加元,長登時沒有做估值,在加拿大同一時間擁有自住房產,在這種情況下,稅務局可能計算的資本收益是90萬加元,以43.7%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為$196,650加元,罰款為$98,325加元。

2011年出售的海外自用房產資本收益被追討後,2013年10月15日得到評稅通知,利息從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10月14日共532天,以年利率6%每日複式(利滾利)計算,利息共$17,970加元。

稅款+罰款+利息=$312,945加元!

不申報便也查不到嗎

綜觀過往受到稅務局調查的案例,引致調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親人舉報(佔大部分)——尤其是離婚夫婦;(二)更改過往的報稅表——申請稅收抵免;(三)租客為了扣稅而申報租金支出,但業主卻並未就該租賃物業申報租金收入,引致稅務局調查購房資金來源。
  

稅務局出新招打擊不申報者

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對於所有超過1萬加元的海外匯款,銀行將自行向稅局通報,並且可能會在現階段就開始做抽樣嘗試;(一)鼓勵舉報——舉報人可得15%的稅收,不設上限;(二)積極打擊逃稅——增聘人手調查報稅收入與生活支出不符的家庭;(三)通過與其他國家與地區簽署雙邊稅務協議,獲得稅務居民在海外的收入與資產資料,比如與香港、中國大陸簽訂雙邊稅務協議。

容易引起稅局關注的案例

李先生把一部分財產帶入加拿大,仍留下大部分財產在原居地;在加拿大買豪宅、開名車,每半年匯入生活費一次;與太太以稅務居民身份報稅,只申報加拿大低微的利息收入,沒有申報海外資產及海外收入,成了低收入家庭;每年領取GST退稅、牛奶金、MSP醫療減免,等等。

稅務局會根據家庭收入及房產價值要求陳先生解釋收入來源。如果陳先生不理會,稅局會估計其生活支出,發出評稅通知。

對策之一:作出完善的財稅規劃

陳華成認為,在加拿大想瞞稅很難。他希望讀者們能夠處理好稅務問題,合法合理地減免交稅,真正無憂地享受加拿大的陽光空氣和。他建議大家物色符合資格的專業理財人士幫忙,作出完善的財稅規劃。

對策之二:建立穩定的現金流收入

至於如何合法合理地減免交稅,陳華成建議,應建立穩定的現金流收入——進行低貨稅率的投資,比如從上市公司收取分紅(一年$43,000以下無需繳稅)。一般來說。有經驗的專業理財人士會為客戶量身訂做投資組合,並每3-6個月間對這些組合作出「動態微調」方案——對於不同的基金,根據當時的市場經濟變化,對組合中每種基金所佔比例作出調整,以達到顧客投資效益最大化。 ◇

責任編輯: 陳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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