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公交車燃燒案嫌犯因報復社會縱火

人氣 24

【大紀元2014年03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綜合報導)官方對貴陽公交車燃燒案的說辭再次引起民間質疑。據稱,嫌疑人蘇某交代因懷疑其妻有婚外情而心理失衡報復社會,蘇某攜帶汽油上公交車並將汽油桶點燃,事件造成6人死亡,35人受傷。民間質問:為甚麼老百姓要報復社會?中共才是製造社會不公的始作俑者。不到一年的時間,「報復社會」案件密集發生。民眾表示,社會不公必然導致這種事件越來越多。

網民率先發圖文 官方遲發消息

2月27日12時37分,一輛公交車在貴州省貴陽市金陽南路發生燃燒,數分鐘後,有網民在微博上發佈照片披露這一消息。現場照片中,一輛車頭部為綠色、車身為藍色的公交車正被熊熊烈火吞噬著,不斷冒出黑黑的濃煙。

此後越來越多的現場照片被上傳到網絡,更多相關消息在網絡上流傳。

有網民透露,他的家人第一時間跑去現場,看到火燒得太大,好多人都在一邊乾著急,汽車裡面發出喊救命的尖叫聲。

事發12小時後,貴陽市政府僅發佈了一條93字的《通報》。

此後的官方消息稱,2月27日13時許,貴陽市237路公交車在金陽南路野鴨塘野鴨小學門口發生燃燒。經初步核實,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35人受傷。遇難者中,年齡最小的為4個多月大男嬰。

傷者中包括一名懷孕5個多月的孕婦。她說,就一兩秒鐘的時間火就竄出來了,直接燒到她身上。有人打破車窗跳車,她也是跳出公交車逃生的。她的手部和面部被燒傷。

大陸媒體記者在現場看到,公交車燃燒地點旁的綠化帶裡,一棵松樹的枝丫已經被燒燬。松樹下,有死難者家屬點燃的紅色蠟燭,祭奠死者。

傷者中的貴州省務川縣分水鄉天山村的高仁學目前正住院。他被從胸部燒到了頭,「整個頭被紗布包裹了,頭髮也沒有,說不了話,只能喝水」。

2月27日,貴州省貴陽市一輛燃氣公交車突然起火燃燒,並發生爆炸,官方稱車上乘客5死32傷,但是民間透露死亡人數十人。(網絡圖片)

民間質疑官方說法 「報復社會」越來越多

貴陽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員向《新京報》透露,目前初步掌握的證據可以判定這起事故為人為縱火。

據官方說法,犯罪嫌疑人蘇某於28日中午被抓獲。蘇某交代,因懷疑其妻有婚外情而心理失衡報復社會,攜帶汽油在貴陽市237路公交車上將汽油桶點燃,釀成此次悲劇。

對官方遲到的通報及後續說法,有民眾表示質疑。大陸的曹先生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官方對這類事件的說法延用老套路,不能令人信服,而且千篇一律,通報很簡單,沒有說明事發過程:嫌疑人是怎麼把汽油帶上車的?怎麼點燃的?點燃汽油的人自身就很危險,他受傷的程度如何,怎麼離開的?在哪抓到的嫌疑人等等,這些都沒有交代。

「因此疑點重重,或者蘇某是乘客?放火的人被燒死了?官方只是說蘇某交代,」曹先生說。冤假錯案就是這麼造出來的。這麼快就說破案了,說得太輕鬆了。」

一位網民分析到:在擁擠的車廂裡,能清楚看見某人放火的人一定就在放火人身邊,這個人在火源地要能逃出來,那麼就燒不死幾個人,燒得慘的話,這個看見放火的人絕對逃不出。因此有人看見某人放火只能是假。因此政府和官員在愚弄百姓。

接受大紀元採訪的陳先生說,按照官方的說法,縱火嫌疑人是報復社會,為甚麼會報復社會?中共從來不反思自己,好像這樣的悲劇跟它沒有任何關係,好像老百姓是刁民,中共才是製造社會不公的始作俑者,而它對專制體製造成的腐敗,社會不公及社會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陳先生說:再次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不覺得驚奇,官方的說法才令人感到可怕,社會矛盾越來越多,「報復社會」自然會越來越多。
[[5]]

2月27日,貴州省貴陽市一輛燃氣公交車突然起火燃燒,並發生爆炸,官方稱車上乘客5死32傷,但是民間透露死亡人數十人。一逃生者面部被嚴重燒傷。(網絡圖片)

「報復社會」密集發生

近年來,「報復社會」案件發生的頻率越來越密集。

2013年6月7日傍晚,廈門一輛快速公交發生大火,共造成47人死亡、34人因傷住院,8名學生下落不明。陳水總被認定是2013年6.7廈門公交車燃燒的「凶手」,警方所憑證據是微博「遺書」,而且是死後才被放上微博的文章。

陳水總當場被燒死。8日案件即告破,官方聲稱犯罪嫌疑人陳水總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觀厭世,而縱火報復社會。官方的說法引起廣泛質疑。

2013年6月22日,上海寶山一私營化工廠員工范某因工廠經濟糾紛與同事發生矛盾,在廠內持械將同事張某擊打致死,隨後從宿舍取出私藏的獵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逃往浦東周浦地區。在滬南公路、沈杜公路附近,范某用獵槍將該車駕駛員卞某殺害隨後駕駛卞某車輛折回寶山,在某部隊營房門口用獵槍殺害一名哨兵,搶得槍支後駕車返回化工廠,用獵槍殺害工廠負責人李某等3人。最終范某被制服。

2013年7月20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3航站樓發生爆炸事件,爆炸造成嫌疑人左臂斷裂,此外未造成其他人員傷亡。

警方稱,引爆炸彈男子名為冀中星,山東菏澤人,因有冤案上訪多年未果,在現場發放傳單被阻攔,遂引爆炸彈。

冀中星於2005年在廣東東莞厚街鎮遇到警察巡邏查車,遭到治安隊員持鋼管追打,造成腰椎體骨折導致完全性癱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013年10月15日,冀中星被法院以爆炸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責任編輯:謝東延)

相關新聞
組圖:成都公交車突燃大火 24人遇難(慎入)
延安國貿大廈發生火災  燃燒9小時未滅
陝西神木煉廠油罐發生大火 燃燒20個小時
廈門公交大火訪民成疑犯 遇難者家屬遭維穩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