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男子微博直播要跳樓 要求釋放李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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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6月13日上午,海口一男子王仁廣微博直播稱自己要從公司辦公樓上跳下去,要求釋放李天一。去年9月26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對李天一等五人強姦案公開宣判,李天一被判10年監禁,法院認定5人強姦罪成立,行為系輪姦。

該男子是新浪實名認證的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項目經理王仁廣。今天上午一早7點左右,王仁廣以標題「向海淀司法不公挑戰!捍衛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發微博。

上午10點,王仁廣在海口市聯通公司三樓爬上窗口稱欲跳樓,並再次發微博稱要捍衛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上午11點15分左右,他再連發二條微博稱,誰也阻止不了其決心,他跳下去就是為了證明這一點。他再次稱,要從金盤聯通辦公樓上跳下去。

6月13日上午,海口一男子王仁廣微博直播稱自己要從公司辦公樓上跳下去,要求釋放李天一。(網絡圖片)

據《南海網》報導,該男子為哈爾濱人,是聯通海南分公司工作十年的員工,曾擔任項目經理。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稱不知道他為何跳樓。

大陸李天一案,因其背後有顯赫的身份和背景,引起中國社會的普遍關注,持續很長時間一直處於熱點新聞。李天一的父親李雙江是中共著名的紅歌「將軍」,其母夢鴿是總政歌舞團女高音演員。當年薄熙來主政重慶政壇大搞「唱紅打黑」時,李雙江、夢鴿夫婦還曾與薄熙來手挽手同台唱紅歌。

去年9月26日,北京海淀區法院對被告人李天一等五人強姦案公開宣判,李天一被判10年監禁,法院認定5人強姦罪成立,行為系輪姦。同時,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 年,緩刑3年。

李天一案簡要回顧

去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子報案,稱2月17日晚被人輪姦,涉案者為李雙江之子李天一等人。2月20日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3月7日,李天一因涉嫌強姦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8月28日、29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強姦案在北京海淀法院進行為期兩天的不公開審理。9月26日一審宣判,李天一被判10年監禁。

(責任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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