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東南隨筆】美國的問題(一)槍械和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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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佛格森鎮(Ferguson)的事件,已經鬧了快兩週了。事實是甚麼呢?沒有錄像,就沒有人能說得清。

其實,一開始警察方面就說了,是這個200多磅的18歲的青年撲向警官,出拳攻擊,並且奪槍,所以這個警官開槍了。可是,就在這個青年被擊斃11分鐘前和他一起搶店的同夥說,不是的,他已經跪下求饒了,並說,不要開槍;警察仍然開槍了。還有說,他轉身逃離,警察仍然繼續開槍了。。。

那麼,到底真相是甚麼呢?這是一個法制嚴明而且基本可信賴的社會。怎麼辦?就應該等待司法裁判。我為這個青年的生命惋惜,也為這個事態焦慮。

沒出國門之前,發生車禍之類的了,首先拉上叔伯兄弟哥們砸上門去,打他個頭破血流,再要賠錢。誰的哥們多,狠,誰勝。下一步,再到衙門裡找關係。誰的關係狠,誰勝。到了美國之後,我們已經習慣了,首先報警,然後坐下來聊天。警察出報告了,某一方的保險公司掏錢賠償。基本事情就結束了。不服,就走司法程序了。絕大多數的事件,就到警察處理就行了。因為,這個制度是基本可靠可信可行的。

可以不相信郡警方。就向州司法移送。也不相信州司法,就向聯邦鬧。所以,要做第三次屍檢,要FBI來調查。顯然是,郡的結果,不能讓他們滿意,州的結果,也不能讓他們滿意,所以,就鬧到了聯邦了。

這樣做對不對?沒甚麼不對。這是言論自由,這是公民權利。但是,有沒有必要這樣做?能不能成功?誰有能力這麼做?誰可以這樣大膽地挑戰司法機構,誰可以這樣輕易地藐視司法程序?
這樣的膽量,這樣的氣勢,這樣的特權,華人是絕對不會有的的。亞裔是不會有的。西裔有沒有呢?還沒有看到過。其它裔族有沒有呢?也沒有見過。(順便說一下,華人是不是孬種呢?也不是。只是沒有人組織。只要有人組織,華人也能鬧的,也是很能勇敢一陣子的。不過呢,真到要負責任時侯,就會作鳥獸散。一哄而來,一鬨而散)

現在,就應該等待聯邦一級的結果了。為甚麼還要鬧呢?顯然,聯邦一級的結果不會美妙如意。為甚麼還沒有出來,就知道不美妙呢?因為自己心中有數。那還要鬧甚麼呢?不就是要超越司法程序,就是要影響司法程序,就是要迫使司法程序就範「拐彎」,向對自己有利的方向拐彎嘛。
如果司法屈服於不正當的壓力,那麼,這個司法系統,這個國家的正義性,公信力就要破產了!
所以難啊!歐巴馬難哪!不像以往指責國會時那樣,口齒伶俐,字正腔圓,鏗鏘有力,雄辯流暢了。而像是便秘了。掙啊,掙啊,哼啊,哈啊。。。這次,他小心多了。但是,他不得不強調:不容許攻擊警察,不容許搶店,不容許騷擾社會正常秩序。。。

這次,他記起來了,他還是一國之總統。能這樣,也就很好了。我支持!否則,國將不國了。
為甚麼總統要出面呢?休假也中斷了。一個郡裡的事件嘛。

想當初,里根總統決定出兵格林納達了,下面還要請示。。。里根擺擺手說,我要睡覺去了,我要休假了,已經決定了的事,你們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這個總統當的,真是。。。

其實,這是歐巴馬自己給自己製造的麻煩。因為,他在這類事件上,已經有過3次錯誤表態。我在《美國大選,選誰?》裡,已經論述過了。如果他從一開始起,就按法制辦事(他也算一個律師啊);作為一個全體美國人民的總統,站在正確的立場上處理,尊重司法,不隨便表態,事情就一步一步好起來。像這次這樣慎重,強調,帶頭服從司法程序,才是真正地為自己族裔同胞的長遠的福祉謀慮;引領自己的族裔真正地向上奮發,真正地強壯起來。偏袒,縱容,只能是使這種矛盾越來越嚴重,國家的局面越來越壞下去。這就叫自食其果,只顧眼前利益。陷自己於窘困之境,也害了自己的族裔。

任何大規模的鬧,都是有人支持,有人「領導」的;否則,不可能持久。烏合之眾是不能成事的。特別是一個易於衝動出格的群體。古今中外,無一例外。放在不同的語言系統裡,可能叫做「黑手」,或者「外來勢力」。。。

為甚麼有這麼大的情緒?這些人都不在場,可是,為甚麼就這麼堅定地認定:事實是那個與被殺青年一起搶劫的同夥說的那樣呢?而不是警察說的呢?為甚麼就不能等一等司法判決呢?因為是他們的「領袖」人物,律師,議員,牧師們,這樣鼓動的。再加上媒體反覆的報導、傳播(效果也是鼓動)。。。

我注意了Fox News幾天,我都沒有看到任何有關報導。而且,出鏡最多的主持人還是一個非裔女士。世界上的事,國內的事,ISIS, Ebola。。。縱談闊論,甚麼都報導關注,各種各樣的節目,大量的非裔出鏡。。。就是當Ferguson不存在。真有定力!是的,要鬧,就是要有人看。沒人看,就沒鬧頭了。

可是,這些所謂的「民權」領袖們,是真正為自己的族裔同胞好嗎?他們自己多數也是律師。他們懂法。他們明明知道應該遵從司法程序。可是,他們肆意地利用種族主義,不管甚麼事,不管甚麼緣由,立刻往種族問題上引導,扇動鼓忽。。。對於這些「領袖」,沒有種族主義事件,他們就沒飯吃了。只有越鬧越折騰,他們的身價才越高。其實,真正的種族主義就是他們這些人。
那些有識之士,像歐普拉/Oprah說話了嗎?「天才老爹」/Bill Cosby說話了嗎?前國務卿Condoleezza、前軍隊最高領導、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Collin Powell,人氣極高的獲奧斯卡女配角獎的Woopi說話了嗎?。。。這些有識之士是負責任的,是心裏清楚的。起碼是尊重司法程序的。

這兩天,鬧事的人已經公開打出這樣的口號,「No Justice,No Peace/沒有公正,就沒有平安」。這不是明擺著扇動鬧事,就是要扇動,要搞些出格的事嘛。其含義是,必須按照他們的認定的「正義」去實現正義。否則,就是不正義,就要把騷亂繼續下去。

今天,Travon Martin的媽媽也出來說話了。而且是以公開信的形式。她說,「If they don』t hear us,we let them feel us/如果他們不聽我們的,我們就要讓他們感受到我們。。。」這不是明擺著,扇動鬧事,扇動要搞些出格的事嘛。

我覺得,這樣修辭精練華焯,富有煽動性的語句,完全可能是她背後的那些人給她起草的。這不像她,不是她一個人的能力和能量。當時,在Travon Martin被西裔保安槍殺後,這個媽媽第一次在CNN上出鏡時說,這是一個意外事故。可是,當律師,議員們,領袖們介入以後,她就改口了。再上CNN時,她在這些人的簇擁下,說This is a cold-blood killing/這是冷血屠殺。上次為Martin家當律師的,同一個人,又來代表這次涉事家庭了。

為甚麼不能等待司法裁判呢?這些「領袖」們,就是不想按法制的道路辦,就是要製造混亂來要挾,到達目的。事態到這個「失控」的地步了,就是他們的製造,導演的。

對於一個「弱勢」族裔,一出事,就群情激憤,然後就騷動,然後就有打砸搶,火光沖天。。。一次一次地重複這樣一種模式。沒有長進。而且,每次的當事人,都被證實是不良分子。雖然是罪不該死,但是,這是一個甚麼樣的形象呢?如果被害的,真正地都是無辜的,而且是優秀青年,都是光天化日之下,循規蹈矩的,那就。。。現在這樣子,只能是整體形象就越來越糟糕。這是一個惡性循環。能贏得尊重嗎?大家可以保持表面上的「政治正確」。但是,實際上,絕大多數人的心裏都有明鏡一面:「惹不起,還能躲不起」。這才是這個族裔的真正的損傷。這些「領袖」們是清楚的,可是,這不是他們關心/care的。

「弱勢」群體要用暴力來轉變為「強勢」,只會永遠陷於實質的弱勢。現在已經不是暴力革命的時代了。而且,「革命」只能為那些卑鄙的「革命領袖」們和他們自己的子孫們謀取福利,他們將更貪婪,更齷齪;弱勢的將更弱勢。

環顧世界,縱觀歷史,幾乎所有的暴力革命的結局都是如此:「革命」只是鼓忽利用「弱勢」群體去搶劫,把財富轉移到「領袖」們的口袋裡。這些「領袖」們,真是為自己的族裔好嗎?
不遠說,就是這次事件中,鬧大了,更多的青年因為打砸搶,被捕,被傷,被害。。。這不是製造了更多,更大的傷害和損失嗎?這真是「逝者長已矣,存者且偷生」。這樣的騷亂,給更多的青少年製造了「有前科,有污點」的包袱。騷亂過去後,他們的前途幾乎是被毀了,生活將更加困難。這些「領袖」們是清楚的,可是,這不關他們的利益。

正確的方法是,應該是像上述羅列的精英人士那樣,大力地提倡教育,像奧普拉那樣,拿出自己的錢財,慷慨地去提攜,幫助自己的弱勢同胞。。。像「天才老爹」那樣大力提倡「自強不息」。。。這是要慷慨解囊,無私出手,而且不圖回報的。。。不能進,反要出,這些人模狗樣,沐猴而冠的「領袖」肯幹嗎?他們不會踏踏實實地,經年累月地為改善自己族裔同胞的處境而努力。而是,這樣大轟大嗡地運動,騷亂可以更快速地增進自己的資本和獲益。

事態已經發展到失序,騷亂的地步了。這些「領袖們」,如果還有點責任心的話,應該收手了。可是,他們不。其實,他們不在意青年人的真正的利益,不在意當地居民的生活安寧,更不考慮當地工商業的損失。。。這已經是在犯罪了。馬丁。路德。金的在天之靈看著這些,一定會說,我播下的是龍種,收穫的是跳蚤。

一個讓我永遠不能忘記的場面。
孩子小的時候,大人要工作,暑期裡孩子怎麼辦?就要上暑期夏令營。那一年,就在自己的小學校裡,是郡裡辦的夏令營。學校本來就是郡管的。那個時候,孩子們都喜歡玩一種遊戲,叫做Pokemon卡。有一個孩子的Pokemon卡,有新特品種,被其他孩子所羨慕。可是,他的Pokemon卡很快有缺少了,被其他孩子拿/偷了。孩子們都知道是誰幹的。老師自然也就很快知道了。很自然,這個孩子的媽媽,也很快知道了。

出人意料的是,這個媽媽到學校來了。她和老師談好了,讓所有的孩子都來,圍成一個大圈。她領著她的自己的孩子,站到了中心。她強逼著自己的孩子,要求他公開地向大家承認錯誤,道歉,保證以後不再犯了。。。

孩子回來描敘給我聽。這對我來說,不啻於是一個震雷/ Shock。我非常之感動,非常之感動。我非常之敬重這個媽媽。我完全能理解這個母親的心情和做法。如果發生在我的孩子身上,我也會這麼做。她通過自己的努力奮鬥,搬進了這個佐治亞最富的城市區域。她付出的艱辛,不言而喻。一切都是為了孩子。他們希望,孩子能從小就受到好的教育,成長在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裡。。。他們希望,孩子能擺脫那些不良影響,從此融入主流。。。他們極其痛心,極其警覺,絕不能讓孩子「滑回去」。。。他們要用極其嚴厲,極其果斷的方式,來教育他們的孩子,也就是「零容忍」!任何寬容,任何袒護,不是幫助孩子,只是是縱容,而恰恰是毀壞他們的孩子。
這個媽媽體現的是一種高尚正派勇敢的奮鬥向上的精神。這才是有效正確的道路。

這次事件的基本點是,我們應該尊重法制。在這個國家,法制是基本有保障,基本可依賴,基本可信任的。為了更公正,為了更長遠的權利保障,正確的行為是,堅持法制。這不是一個有法不依的社會,這不是一個虛偽的,權大於法的社會。更不能靠那個專制政黨來駕馭,能夠獲得法外特權的。不管是甚麼理由,也不管有多大暴力製造的社會壓力,都是不會成功的。。。否則,其他的社會大多數,就沒法生存了。

不是要「透明/Transparent」嗎?不對,不適用。在司法裁決沒有做出了之前,是不容許干擾的。這是正常的,這是常理常規常識。

可是,CNN等左派謀體,在司法程序完成之前,就糾集各路人士,專家,名人,進行司法外的裁判,揣測,這是干擾司法程序。反覆地播送,強化不實之詞。他們在採訪中的提問,往往是有傾向性,強烈誘導,提示。。。其實效果就是宣傳鼓忽,為事態惡化,火上加油。。。這些就超出了言論自由的範疇了。

應該立法,對濫用言論自由,在司法程序未完成之前,不負責任地鼓動,製造騷亂的「領袖」和「媒體」追究刑事責任。也可以設計一個事後分析程序,評估不當輿論導向的社會後果,指導下一次的行為的尺度和方式。他們還有良知的話,就應該反省。一個成熟的社會,不可以重複地做同樣的愚蠢的事。

但是,警察能夠這樣輕易地生殺予奪,是一個問題。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這是一個讓我們每一個家長都要關注的問題。我們都有孩子,孩子都可能做錯事,都可能判斷錯誤。。。這讓我楸心。。。這個問題是沒有顏色的。可以發生在任何族裔頭上。這就是,「天才老爹」/Bill Cosby講的。他說,與其說這是種族事件/Racial Issue,還不如說是,槍支事件/Gun Issue。他又說,如果要說種族事件,你就得有證據,不是「你說,她說」/「not you said,or he said」就可以定案的。要得有證據。

不管誰槍殺了誰,不是死罪的,都是不應該發生的。都是應該避免的。都是令人心痛的。生命是「上帝」給予的。只有在真正的受到生命危險/Fetal緊急時刻,才可以用槍,作致命射擊來自衛。應該要完善立法,警察應該經過這樣的更為嚴格的訓練。

取消警察佩槍,是不可能的。民間有這麼多的槍,罪犯也會有槍。如果取消警察佩槍,就沒人幹警察了。。。雖然他們中也會有少數的不良分子。但是,他們為了保衛這個社會的治安,工作是幸苦的,危險的。警察對這個社會的貢獻是巨大的。沒有他們,這個法制社會就要被顛覆了。

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這個社會還是高度成熟的。否則,這個民間擁有兩億多支真槍實彈的國家,早已陷入「內戰」了。這個社會,還是很成熟的,民眾還是普遍的教養很高的,包括所有的族裔。不是像大陸謀體和御用文人幸災樂禍地渲染的那麼駭人可怕。全世界的人,包括中國人,仍然爭先恐後地要往美國移民。這也是,我們這些人選擇在這裡生活的信心所在。

那些個律師和「領袖」們,私方邀請的紐約專家和醫學院的教授,來做獨立的屍檢,並通過CNN做公開宣傳。這本身已經構成對司法過程的公正性的干擾。如果是華裔這麼做,只怕就要接到傳票,構成干擾司法公正的起訴了。

就是這樣,屍檢專家和教授,也講得非常清楚,非常客觀。
6個彈孔,但是並沒有找到6粒子彈。很可能,從頭頂射入的子彈,從眼襝穿出(解剖分析可能是出彈孔),再從鎖骨處「再入/Re-entry」。。。所以,很可能是,胖子被擊傷後,向前倒撲,最後一粒子彈,正好射入頭頂。。。

又根據屍檢,沒有在槍彈孔周圍發現子彈出膛時的煙火粒子,所以分析估計,警察射擊的距離可能在兩呎左右。這個「兩呎距離」並不是實物測量出來的,不是直接證據,只是推測。警察是受過職業訓練的,而且相對於200磅的胖子,相對應該是很靈活的。在一個突然攻擊中,可以是進退躲閃,這裡的距離變化完全可以是動態迅變的,警察在這樣一個瞬息萬變的自衛躲閃中,連續射擊,這是一個訓練出來的及時反應,根本不可能有時間瞄準,算計。。。

所以這些請來的專家教授,並沒有能為這幫這些傢伙提供甚麼真正的「鐵證」。相反是,更增加了不同的可能性。加上警官事發後,立刻做的面部受傷診斷。。。但是就是這樣,我們仍然不能下結論,還是應該等待司法程序。

責任編輯﹕澤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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