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資產人士的傳家之寶

作者:張育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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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22日訊】新北市一名地主去世後,2億多元的遺產卻因家屬遲未申報,拖延7年後,扣除高額稅金、罰鍰,最後只剩下61元,身後財產幾乎化為烏有。避免類似情節上演,公勝保經要告訴你:如何保全資產、做好傳承規劃!

對於高資產的客戶來說,一輩子汲汲營營打拚的成果,除了滿足日常開銷、做足未知風險的基本保障,下一步就是儲蓄投資,進而實現自我夢想;最終,行有餘力再預留一筆財富,讓子孫衣食無憂、世代傳承。

然而在資產移轉前,被繼承人名下舉凡土地房屋、銀行存款、股票等海內外財產,扣除個人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其他扣除額如:遺有生存配偶,可再扣減配偶扣除額493萬元;遺有成年子女者,每人是50萬元;未成年子女,則依其年齡距離20歲部分,按年加扣50萬元;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若有餘額,就需依照現行稅率繳納10%「遺產稅」。

98年1月稅制變革後,雖然遺產稅已由最高邊際稅率50%調降為單一稅率10%,不過,公勝保經台中黃玉珊經理提醒,資產超過1,866萬(子女一人)的族群,還是要即早透過合法工具,進行節稅規劃。

黃玉珊分析,以留下逾1,500億台幣的前台灣首富蔡萬霖為例,家人申報遺產稅時,蔡萬霖要繳納的遺產稅連6億都不到;反觀前英業達副董事長溫世仁驟逝,因為沒有做好租稅規劃,遺留財產逾100億,竟課稅高達40億。顯示高資產族群「提前佈局」與否,攸關資產留存多寡!

談到傳承規劃,黃玉珊表示,追求「財富」極大化之餘,還須顧及「稅負」極小化。被繼承人身故後6個月內要申報遺產稅(最多延長3個月),若逾期未申報繳納,除了無法辦理遺產繼承登記,還會被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擔心「生前贈與」會失去資產控制權?而死後繼承又可能產生繼承權糾紛,子孫紛擾尚須面對「稅源問題」,就算留有很多的遺產,也可能因為繼承人之間不蓋章,出現遺產完全無法處分的局面。

對此,黃玉珊建議:「不妨透過正確積極的保險規劃,並善用保險法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關於保險給付稅負優惠之法源,一旦被繼承人身故,只要備齊文件並完成保險公司的理賠手續,15天後就能取得身故保險給付,完美解決稅源問題。」這樣不但能合法的節稅,又能真正幫自己傳承資產,並留給子孫後代感念的財富!◇

公勝保經台中黃玉珊經理。(圖:公勝保經提供)

責任編輯:吳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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