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玩非法煙火 臉部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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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橙縣消防局說,22日晚間,約巴林達(Yorba Linda)一名17歲少年在玩煙火時,燒傷了臉。

橙縣消防局上尉康希爾蒂(Steve Concialdi)說,幾名十幾歲的男孩在Via Estancia5100街區的家中後院玩非法煙火,男孩子們將煙火中的炸藥取出來玩,炸藥爆炸了,造成其中一名男孩臉部被輕微燒傷,鼻毛被燒焦。男孩被送去了聖安娜的橙縣全球醫療中心(Orange County Global Medical Center)。

約巴林達市規定,販賣和持有煙火是非法的。橙縣大部分城市也有相同規定。

在橙縣各市中,所謂的安全煙火只在9個城市合法,包括聖安娜、阿納罕、科斯塔梅薩、布安娜公園市(Buena Park)、園林市、西敏市(Westminster)、維拉公園市(Villa Park)、斯坦頓(Stanton)、富樂屯和亨廷頓海灘市等。在加州,煙火必須得到州消防局長辦公室批准。

康希爾蒂說,男孩們玩的煙火不是安全煙火。◇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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