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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爸爸8年牢獄又判8年 兒為父申冤告江澤民

圖:加華人李喆為父申冤 向中共高檢、高院郵寄刑事控告書 控告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對法輪功長達16年的迫害。(伊鈴/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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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伊鈴報導)6月24日,多倫多居民李喆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對中共前黨魁提起刑事控告。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發起的長達16年的迫害中,李喆的父親、原四川浦江縣縣長李曉波所遭受的殘酷迫害。要求中共政府對江澤民立案審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無罪釋放目前仍被非法囚禁的李曉波,並要求中共政府賠償精神及經濟損失。

李喆在刑事控告書中指出,江澤民在擔任中共國家主席過程中,利用職權,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為由,誣陷法輪功,強令各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服從命令,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非法搜查 、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綁架勒索、刑訓逼供、毆打、體罰虐待、洗腦、強摘器官、致傷殘死亡等迫害,造成無數法輪功修煉者家破人亡。

圖:2005年,李曉波被秘密判處8年,2015年又被非法判處8年。(李喆提供)
圖:2005年,李曉波被秘密判處8年,2015年又被非法判處8年。(李喆提供)

控告書說,李曉波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而多次遭受非法拘禁和迫害,家人也受到牽連。依照中華⼈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條款,江澤民觸犯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誣告罪、強迫勞動罪、非法搜查、侵入住宅罪、侮辱誹謗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報復陷害罪、敲詐勒索罪等多項罪名。

控告書還說,江澤民觸犯了國際刑事法最嚴重的罪行:「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及「反人類罪」。

修大法 道德更高尚

李曉波曾擔任過仁壽縣副書記、蒲江縣縣長。90年初,因為對中共邪黨有了深刻的認識,李曉波毅然辭掉政府工作從商,後來擔任房產公司總經理。

1996年,李曉波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的法理歸正自己,從而,許多在官場上形成的不良習氣去掉了,原本暴躁的脾氣改了,變得和藹可親;長達20年的煙癮也戒掉了,身體變得健康。

在公司裡,李曉波秉持公正,以身作則,總是以員工的利益為出發點。那時,在公司高層有一套或多套豪宅、名車的人比比皆是,而李曉波一直住著不到90平米的房屋。平時上下班除特殊情況,從不讓人接送,步行半小時到公司,受到公司所有員工的尊敬。曾擔任過他多年的助理曾告訴李喆:「你父親是我見過的人格最高尚的人。」

「因為我父親的改變,我的姑姑和我父親的同事、朋友也都開始修煉法輪功。」李喆說。

圖:父親的正直對李喆的影響非常大。(李喆提供)
圖:父親的正直對李喆的影響非常大。(李喆提供)

17年前,李喆在父親身邊生活時,父親的正直、善良和人格魅力一直深深地影響著他。父親曾告訴他:做人最基本的品格是道德高尚。父親的教誨一直伴隨著他,並讓他在以後的成長歲月中受益。

他對李喆說:「作為父親就是要把最正的東西帶給你。」在父親的影響下,李喆逐漸意識到自己在過去十多年裡,道德一直在下滑,忘記了重德是做人的根本。從此,他也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提升道德水準。

好人受凌辱

1999年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建立了凌駕司法機構之上的「610辦公室」,對法輪功採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壟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通過電視、報紙、廣播等渠道在全國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與對大法師父誹謗。

為了揭露迫害,還大法清白,李曉波和全中國所有法輪功學員一樣,以不同的方式(去天安門打橫幅,在路邊貼標語,發送法輪功真相傳單,寄法輪功真相信等)向世人講述大法的美好及這場迫害的真相。

當時, 許多法輪功學員在講清真相的過程中,被「610」及公、檢、法機構拘捕、關押、酷刑折磨,其中包括李喆的父親。李喆的繼母也被關進洗腦班多次,幾度精神失常,後來離開他父親,至今再沒有聯繫。李喆的姑姑也被關進洗腦班,遭受強迫灌食等酷刑,被迫害後神智不清,至今不能正常溝通。

在2004年3月8日李曉波被成都「610」機構綁架,關押在郫縣看守所長達⼀年,期間不許任何親屬、朋友探視。成都「610」機構對李曉波嚴刑逼供。

2005年4月14日,成都錦江法院對李曉波非法開庭,不准他請律師,也沒有通知家屬,整個庭審過程不到30分鐘,法院判以「組織利用x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為由,判李曉波八年刑期。

德陽監獄酷刑迫害

在被關押在德陽監獄期間,李曉波遭受了長期的非法監禁、酷刑虐待、強迫勞動。那裡最常用的摧殘方式就是罰站。從數小時到幾天幾夜,不准睡覺、休息,直到雙腿腫脹疼痛得無法站立。

罰站時,有打手專門監守,中途不准休息,不准靠扶任何物體,不准喝水,不准上廁所,不准吃飯等。如不服從、不「規範」、不中意,輕則被肆意毆打、辱罵、侮辱、威脅,重則施以刑具,任意施暴。

2006年,李曉波曾受到嚴管,被關在原二監區。那裡房間無窗,只有一個幾厘米的小孔,以供透氣和監視。鐵板門、睡地鋪、也無蚊帳。夏季悶熱,蚊蟲叮咬;幾週才能洗一次澡。白天除了中午吃飯稍息一小時外,其餘時間全在院外的操場上高強度、超生理極限的「罰跑」和「軍訓」。 每天上下午各跑80圈,每圈約300多米,一天長跑近50華里。

監獄裡的牢飯被「嚴管隊」有意剋扣。「嚴管」期中,除了牙膏、肥皂、衛生紙外,不准在監獄小超市中消費任何食品和物品。

在德陽監獄被關押期間,李曉波被「學習班」強行洗腦,持續數年,其洗腦方式和內容包括:反覆、長期、高密度播放誹謗法輪功的錄相;逼迫抄寫污蔑大法的文章,強迫學習監獄「610」統一下發的材料,並佈置大量 「思考題」,強迫李曉波提交「思想匯報」。

德陽監獄教育科科長、監獄「610」頭目吳仰山曾說:「只要不把你弄死,都叫『學習』。」

由於在德陽監獄被關押期間,環境極度惡劣,李曉波的左眼視力急劇下降,出獄時左眼已經幾乎失明。

再遭8年刑期

2014年4月12日,李曉波、李喆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在成都市龍泉驛區土門村給村民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村民舉報。洪安派出所派出三輛警車抓捕,警察強迫他們3人蹲在地上。

當天下午,洪安派出所闖入李曉波家中,抄走所有大法書籍、大法真相資料(包括上百頁的紙張、數十個護身符、真相幣、神韻光盤等),三台手提電腦和幾台台式電腦及打印機。除一台手提電腦已退李曉波之前所屬的公司外,其餘物品至今沒有退還。

2014年4月16日,龍泉驛看守所與成都出入境處將李喆遣返回加拿大。

從2014年4月至2014年7月,李喆和國內海外的家人、朋友曾多次給洪安派出所的⼈寫信、打電話,以平和的方式向他們闡述法輪功被污蔑、迫害的事實,以及李曉波因信仰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左眼失明急需就醫,希望能無罪釋放的請求,但均被回絕。

李喆說:「我父親不能取保候審。派出所的人曾在電話裡親口對我說:『你父親的案子不夠資格。』」

2014年11月4日,李曉波的案子提交到龍泉驛法院。從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期間,李曉波的案⼦一直沒有被錄入案管系統供律師查閱。律師曾4次去法院要求閱卷,均被法官拒絕。

2015年4月21日,龍泉驛法院對李曉波開庭,法官在庭審過程中禁止律師以「信仰為由」為李曉波辯護,屢次打斷律師及李曉波的陳述。開庭前加拿⼤駐重慶領事館的官員也在法院要求旁聽,但遭法官拒絕。

最後,法院再次以「利用x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判李曉波8年。李曉波在遭受了長達八年的非法監禁以及酷刑折磨後,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市龍泉驛看守所,面臨另一個八年的非法監禁。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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