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廣告法首次試刀 杭州炒栗子被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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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報導)中共官方去年頒布的新廣告法被稱為是史上最嚴的廣告法,近期以「杭州最好的炒貨店舖」首次「試刀」。這家糖炒栗子店被官方罰款20萬元,如逾期繳納,每天加罰款6000元。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稱:罰款20萬已經是最低線了。

杭州炒栗子小販因說自己「最好吃」被罰20萬

據大陸媒體報導,3個月前,杭州方林富炒貨店裡來了兩個男人,他們買了半斤糖炒栗子。隨後他們發現栗子的外包裝牛皮紙袋上面寫著「杭州最好的炒貨店舖」,他們認為這個「最」字違反了新廣告法,要求店家賠1000元。店家覺得對方在敲詐,直接拒絕。

拒絕賠付1000元後一週,店家老闆方林富收到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管理部門發來的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停止發佈使用頂級詞彙的廣告,並處罰20萬元。

3月23日,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繳納罰(沒)款通知書》送到方林富店裡,上面確認「罰款人民幣20萬元,如逾期繳納,每天加處罰款額3%(6000元)的罰款。」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稱:這20萬是最低線了。

杭州一家炒貨店舖被官方罰款20萬元,官方規定如逾期繳納,每天加罰款6000元,該報導引發社會各界爭議。(網絡圖片)
杭州一家炒貨店舖被官方罰款20萬元,官方規定如逾期繳納,每天加罰款6000元,該報導引發社會各界爭議。(網絡圖片)

方林富對媒體表示,「我在炒貨店裡的確使用了『最』字,但就因為一個字就罰20萬,論到哪裏都站不住腳的。」方林富覺得自己經營一個很小的炒貨店,監管部門放任大機構而找他的麻煩,有「捏軟柿子」的嫌疑。

方林富及辯護人申辯認為:第一自己的廣告不能定義為「大眾傳播媒介」;第二對於第一次行為違法,只能「先整改,整改不到位才能處罰」;第三投訴人非消費者身份,有欺詐嫌疑。

去年9月1日,中共官方頒布的新廣告法正式實施,這對廣告人和營銷人來說是一大悲劇。據報導,新廣告法被稱為是史上最嚴的廣告法,如:最大、最好、最先進、全國首家、世界領先等用語被禁止在廣告中使用。

網民:中共稱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利益的假大空話該罰多少錢?

杭州「最好吃」炒栗子被罰20萬的上述報導,近日引發大陸網民的眾多關注和諷刺。

不少網民表示:「一個最字就罰款二十萬,新廣告法首先拿民間小販開刀。涉及那麼多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肆意污染環境的國企怎麼不去管。人家店主就認為自家的東西最好吃,難道不可以嗎?難道這是官逼民反的節奏嗎。」「你們跟這些做小本生意的人較勁,就因為他們沒有官方靠山就可以肆意欺壓,找那些貪官污吏去啊。」

還有網民說:「總把『XX黨最偉大』掛在嘴上,『三代表說XX黨總是代表著中國的某某要求,代表著中國的某某方向,代表著中國最廣大人民的利益』,你們這些專屬的假大空話得罰多少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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