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備受摧殘 河北女青年控告江澤民

人氣 639

【大紀元2016年04月05日訊】「時任所長孟慶忠狠命地連續扇了我十來個耳光,並毫無羞恥地問我:是不是你們煉法輪功的被打耳光不疼?然後他又瘋狂地拽著我的辮子,在地上拽著我轉圈……孟慶忠還不解氣,又命令手下『上刑』。當時是從上午8點半吊到了下午1點多鐘,我的左手上留下了一個疤痕——至今還在。」,河北省泊頭市35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寶坤2015年9月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以上是她在控告書中的控訴。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報導,張寶坤在控告書中說:「這十六年,本應該是我的父母享受天倫之樂、家庭和睦、生活富足的時期;是我的姐姐和我回報家庭、服務社會、實現人生價值的黃金時期,但是卻由於江澤民的一己私慾,我多次遭到殘酷迫害,我的家庭及個人遭受難以挽回的巨大損失。而這一切僅僅是因為我們堅持要做一個好人。」

以下是張寶坤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修煉「法輪功」 擺脫附體困擾

我於一九九七年接觸大法,並開始修煉的。我修煉的緣起是因為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尊在《轉法輪》一書中有關「附體」一節的講法,使我感覺人生有了希望。我知道修煉法輪功可以使自己的思想與行為不再受低級、變異的氛圍所影響。

我的父親熱衷於給人看風水,並結交了不少有附體的人,大姑曾「跳大神」、二姑父曾用「氣功」給人看病,我的家庭中供有十幾種的低靈(幾乎民間常說的「狐黃白柳」「福神」「地上仙」等等都有)的牌位。我的父親最希望由我來繼承他所供的東西。他告訴我,家裏供的「狐狸精」曾經在他重病時,給他「治過病」,是他親眼所見的。

在中國、尤其是農村,有不少人患不治之症,因為供了低靈而「痊癒」。這些低靈可能會給供它們的當事人帶來暫時的好處(比如疾病的暫時消失),但其家人卻會伴隨很多離奇的災難。最終也會給信奉的當事人帶來不同程度的後果。一般一個家庭中供一個低靈,家庭成員中如果有反對的,低靈會鬧得雞飛狗跳,這也是民間說的所謂「請神容易送神難」。

修煉法輪功讓我懂得人之所以會招低靈,是因為人心不正造成的。只要按「真、善、忍」的原則做人、做事,任何低靈的東西是不敢侵擾的。我和姐姐修煉法輪功後,我的家庭中沒有出現異常(低靈現象);如果不是法輪功修煉者,是絕對做不到的。

修煉法輪功也使我爭強好勝、愛和人爭辯的毛病大大改善,使我的人生充滿了希望,在做個好人、更好人的同時,生活得踏實、自在。

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 夢魘來臨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妒忌、濫用其職務的權利,發動了一場對法輪功的長達十六年之久的迫害。

在這鋪天蓋地的血腥迫害之下,我的家庭成員包括修煉法輪大法的姐姐和不修煉的雙親遭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精神及肉體上的苦難。具體事實陳述如下:

揭露江氏罪行 遭大專院校強制休學

二零零零年底,我發放揭露江氏集團栽贓抹黑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被非法拘禁在學校的賓館內。期間我遭到當時承德公安局倆個頭目扇耳光(打得嘴裡出血)、人格 侮辱。兩個彪形警察壓在我身上,將我的《轉法輪》寶書,強行搶去,當著我的面撕成兩半,期間污穢的口語不斷。

他們把我的父親——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人,在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的情形下,從泊頭千里迢迢傳訊到承德,脅迫他逼我放棄修煉,保證不去北京上訪。同時利用老師、同學、熟人、心理諮詢人員等等各種方式對我施 壓,目的很簡單,就是不讓公開承認信仰「真、善、忍」。

在各種壓力的脅迫下,我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已聲明作廢)。即使這樣,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還是以修煉法輪功為名脅迫我父親簽字,勒令我休學,威脅我門如果不在任何場合都說明放棄「真、善、忍」,不允許返校。

二零零一年六月,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我父親無奈與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達成協議。他們把我誆到學校後,直接劫持到洗腦班。幾天後,我成功逃脫。

在兩手空空、身無分文的情況下,我在外流浪了一個月。期間,因為擔心家人會把我再一次送進洗腦班。期間我曾遇到一些危險,如果不是在「真、善、忍」 的行為標準下,很難預料會發生甚麼事。

最終,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在我還有3個月就畢業的情形下,以修煉法輪功為由,勒令我退學。過後,只發給我一個肄業證書。

北京上訪 遭警察瘋狂毒打

二零零二年中秋節過後,我到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禁在石景山看守所。在北京警察的威逼恐嚇下我說出了家庭住址。

記得當時是兩個警察,一個警察瘋狂地扇我耳光,言辭及其污穢齷齪,兩個胳膊支在我被囚的鐵椅子上、惡獸般的面孔、脖子不停地扭曲著湊近我的臉、叫囂「甚麼樣的沒遇到過,還對付不了你一個小丫頭?!」當時同被關押的人對我說,石景山看守所警察曾將一個法輪功女學員連續好多天半夜非法審訊,打得遍身青紫,行動困難。

我父親知道後,馬上和交河派出所的警察儲維民帶上錢,打車到北京把我從北京「贖」回來。我又被轉送泊頭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看守所遭受任意的侮辱、打罵、摧殘

一進看守所就是搜身、換鞋。我們多數要面對男警察,這對女性尤其是女孩子是極大的侮辱。

泊頭看守所當時已經非法關押了許多法輪功修煉者,所長孟慶忠、指導員尚鐵林指使牢頭和其它被關押的人監視法輪功學員,不許學法(閱讀法輪功書籍)、不許煉功,強迫超負荷體力勞動——裝火柴盒,一天作工長達17個小時。

我們吃的是捧子,就是不經清潔的玉米面。他們派人用水一和,兩手一捧,放鍋裡一蒸,多半不熟,拿出來,放進幾乎從不清潔的竹筐裡,不經保溫,挑出1里地挨監號分發。我們喝的是沒洗乾淨、泛著腥臊味和泥渣的菜湯。這套供應飯菜不是免費的,當時每個人每天要交二十多元錢的伙食費加住宿費。而玉米和菜都是在押犯種的。

因為有攝像頭,除了左右兩面牆外,前後都是鐵柵欄,我們洗澡,上廁所,很難被遮住,沒有隱私。時任副所長封煥臣(已遭惡報,於2005年左右50幾歲時癌症死亡)特別愛在有人洗澡時往女監湊,所有人都十分厭惡他,但封煥臣屢次被說卻不改。我們可能隨時面臨被隨意侮辱、打罵,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的摧殘。

在這期間,因為我不穿看守所的馬甲,時任所長孟慶忠狠命連續扇了我十來個耳光,並毫無羞恥地問我:是不是你們煉法輪功的被打耳光不疼?然後他又瘋狂地拽著我的辮子,在地上拽著我轉圈;我腳上的拖鞋因為拖轉滾出去很遠。

指導員尚鐵亦用同樣的方式對待另一個法輪功學員——趙玉巧。

上吊刑 疤痕至今還在

孟慶忠還不解氣,又命令手下「上刑」,當時的副所長封煥臣向孟慶忠獻媚般,衝我過來,淫笑著說,穿毛衣幹甚麼,脫了吧,說著就想往下脫我的毛衣。我奮力掙脫,不允許他行惡。封煥臣可能也自覺無趣,沒再堅持,於是把我拽到看守所的小院裡上刑;當時被拉出去的還有趙玉巧、高志英、周瑞芹、小耿等幾個人。

上刑就是打吊銬——上手銬,再胳膊伸直、手銬銬到牆上。當時高志英已經60歲左右,個子又矮,打吊銬後腳夠不著地。記得當時因為是孟慶忠的命令,其它警察雖然不贊同,但沒人敢說話(包括尚鐵林),都怕他。老太太腳夠不到地,也沒人敢管,最後是一個在押犯給老太太踢過去一團繩子,墊在腳下。當時從上午8點半吊到了下午1點多鐘,高志英老人還尿了褲子,我的左手上留下了一個疤痕——至今還在。

當時被非法關押的一位男法輪功學員叫夏忠傑(後被非法判刑12年),曾被孟慶忠指使灌尿、「上大床」(將人的手腳成大字銬在生了銹的鐵床上。不管寒暑,一銬很多天)、長期灌食。他們以迫害為樂事。

酷刑演示:死人床(明慧網)

殺人不見血的洗腦班

二零零三年初,在我上班的工廠,郝村派出所的所長把我綁架到了滄州洗腦班。他們同時動用了郝村鎮鎮政府的幾乎所有的女工作人員包括婦女主任,其中還有我小學同學的嫂子,二十四小時對我進行監管。

洗腦如同一把殺人不見血的鋼刀。在洗腦班,邪惡的「幫教」先裝出一副關心、偽善的面孔。他們剝奪了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不准大法弟子隨便出入房間,不能互相見面交談,連打飯、上廁所都得一個一個地去。他們還對大法弟子進行長期不擇手段的精神和肉體上的摧殘,慣用手段有:謊言、欺騙、栽贓、誣 陷、引誘、脅迫、恫嚇、濫用法律條款等。他們利用幾個猶大(被利用來轉化、強迫其他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人)歪曲、誹謗、謾罵、曲解大法,任意給大法栽贓、扣帽子;同時用親情來脅迫、威逼大法弟子就範。在極度恐懼和洗腦下,我違心寫了「保證書」(已聲明作廢)。

二零零三年五月三日晚,在省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指使下,郝村鎮派出所和泊頭公安局以上網為由,將我從家中劫持到泊頭公安局。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左右,我被非法轉移至石家莊監獄非法關押。在洗腦和怕心的驅使下,我再一次妥協,寫了「四書」、「五書」(已聲明作廢)(「四書」和「五書」是「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書」、「決心書」之類的東西)。

遭強行灌食 直至現在胸口隱隱作痛

在石家莊監獄中,我有一次被灌食的經歷。當時是一名叫翟會恩的女警察命令四中隊的犯醫張某某(一個根本不懂醫學的犯人)和幾個很壯的犯人壓著我,拿一個大粗管子給我灌。他們都不會插管,第一次插錯了,拔出管子時上面是帶血的,再接著插。直到現在我胸口有時會隱隱作痛,就是那次插管造成的。

在精神重壓下,還要做奴工。當時的女子監獄就是一個支付極微量工資的「服裝加工廠」,多數生產布匹質量很差的外貿產品。因為布匹質量差,染料毒性大,很多人都會出現皮膚過敏現象,甚至有的非常嚴重。但是處理方法很簡單,除了簡單拿幾片藥片之外,監獄方不會採取其它措施,只能自己扛著。如果我們因為過敏不幹活,會遭以拒絕改造為由受到處罰。我當時由於皮膚過敏、吃了治過敏的藥,但回家後,還有後遺症--不能激動,稍微激動就會全身發抖、不能控制。

迫害使得我似行屍走肉一般

二零零六年八月份,我被提前放回家。雖然肉體回家了,靈魂已經在獄中一次又一次地被酷刑折磨、殺戮,每天象行屍走肉一樣。

父親不堪重壓抑鬱離世

我的家庭是個非常普通的半工半農家庭,父親是普通工人,母親是農民。在中國,這樣的家庭供養出一個中專生(哥哥是中專)、兩個大學生(姐姐是河北師範大學 本科、我是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大專)是十分艱辛的。

在我考上大學時,我的父親非常自豪和驕傲。他曾經十分驕傲地把寫有「書香門第」自編的對聯貼到自家農村的大門上。

然而,不到三年的功夫,小女兒的一張張的勒令退學協議、拘留通知書、逮捕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非法罰款令他恐懼。

父親一次次為怕小女兒被迫害而低頭向行惡者討好、送禮、送錢、一次次為失去與小女兒的消息而擔驚受怕。他一次次在風雪夜,半夜兩點就啟程等公共汽車,只是為到監獄看望一眼日思夜想的小女兒,再匆匆趕公共汽車回家。

父親的大女兒被關洗腦班、看守所、精神病院打毒針、因為灌食出現生命危險,差一點離世。兩個女兒直到三十幾歲、四十幾歲還是獨身一人。面對這一切,父親總是舊傷未癒,又添新傷,直到後來得抑鬱症、去世。

母親目睹姐姐被打毒針成「木頭人」心靈受創

在我遭受迫害時,我的母親根本無暇哪怕和我說上幾句話,因為她那時正在陪我的姐姐,姐姐在另外一個城市遭受著殘酷迫害。

母親並沒有修煉法輪大法,但卻幾次長時間 「住在」洗腦班,甚至還「住過」看守所,去過精神病院。母親說,她永遠都不會忘記在精神病院裡,看到我姐姐被打毒針後,變成「木頭人」的一幕,因為這給她的心靈傷害太深、太重。直到二零零九年,我的母親才能夠回家常住。

老伴抑鬱而亡、家庭因迫害失去經濟來源、所遭遇的種種不幸,使母親承受著難以想像的心靈傷痛及生活的困苦。

江澤民所犯罪行

在十六年的迫害中,江澤民集團對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罄竹難書。而我和我的家庭的遭遇只是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的冰山一角。

江澤民作為迫害法輪功及修煉者的始作俑者,所犯的罪行有:

(一)違反《憲法》:

第36條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權;
第35條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
第37條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
第38條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39條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二)違反《刑法》:

1、刑訊逼供 刑法第247條;
2、虐待被監管人罪 刑法第248條;
3、報復陷害罪 刑法第254條;
4、非法拘禁罪 憲法第37條、刑法第238條
5、濫用職權罪和 私枉法罪 刑法第397條和第399條、搶劫罪、侵佔罪刑法第263、;5267、270條;
6、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45條;
7、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刑法第251條;
8、強迫勞動罪 刑法第244條;
9、侮辱罪、誹謗罪 刑法第246條;
10、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234條。

由於這一切的罪魁禍首是江澤民。修煉人以慈悲為懷,在此我及家人只對江澤民提起控告。希望所有與本案有關的違法者,能作為本案的證人及受害人及時用實際行動贖罪。

責任編輯:高靜

相關新聞
河北省廊坊市6096人簽名舉報江澤民
闞神州:滅絕密令就是江澤民故意殺人的明證
南京市700位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
村幹部幫助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要回「罰款」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