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長提修正法案 堵斯坦福性侵案被輕判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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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加州帕洛阿圖報導)近期斯坦福大學性侵案犯罪者被法官輕判,不僅激起民憤,導致百萬人簽名要求罷免判決此案的法官;6月22日,就在該案判決的帕洛阿圖高等法院前,聖塔克拉拉縣地檢長宣布他提出的一項新法案,將堵住類似的性侵案被輕判的法律漏洞。

由聖塔克拉拉縣(Santa Clara County)地檢長傑夫‧羅森(Jeff Rosen)提出的AB 2888法案,擬規定加利福尼亞州性侵罪犯一旦被定罪,將不得假釋。這一法案由加州眾議員羅達倫(Evan Low)、比爾‧多德(Bill Dodd)以及加州參議員傑瑞‧希爾(Jerry Hill)聯署。

「我們需要改動法律,以保護下一個愛米麗‧朵(Emily Doe)不被布洛克‧特納(Brock Turner)侵犯。」傑夫‧羅森在帕洛阿圖高等法院大樓前的記者會上說:「讓我們下一個校園性侵案的受害者,不必害怕其施害者連一個學期的刑期都不用服,就能夠逍遙自在。」

2016年6月2日,法官艾倫‧佩爾斯基(Aaron Persky)判決,在2015年3月斯坦福大學一次聚會中迷姦愛米麗‧朵的施暴者布洛克‧特納3項性侵罪名成立。但特納只被判入獄6個月,3年緩刑,而根據法律,特納只需要服刑3個月。而檢方則認為,特納夠判14年監禁。

佩爾斯基輕判此案的理由是,根據現有法律,性侵案件嚴重與否、罪犯是否能夠獲得保釋,僅僅是根據施暴者是否動用了肢體暴力來判斷。然而,當受害者神智不清,或者被下迷藥的情況下,施暴者根本勿須動用暴力,這種情況卻不被視為情節嚴重。

布洛克‧特納被法官輕判激起民憤,案件受害者愛米麗‧朵對身心受到傷害的描述,更是激起無數民眾的同情,以及他們對法官的憤怒,已經有超過百萬的民眾簽名支持罷免判決此案的法官艾倫‧佩爾斯基。

發起罷免佩爾斯基法官行動的同時,聖塔克拉拉縣地檢署也表明態度,已不再讓佩爾斯基法官接手他們手中的性侵案,但地檢署無法改變法官對案件的判決。

聖縣地檢長提修正法案 堵斯坦福性侵案被輕判漏洞
「罷免佩爾斯基法官」組織發言人貝姬‧沃倫表示,法官艾倫‧佩爾斯基判案是對酌量權的濫用,應當被質疑。(周鳳臨/大紀元)

「罷免佩爾斯基法官」(Recall Judge Persky)組織發言人貝姬‧沃倫(Becky Warren)表示,她也是剛剛聽說這一法案,「法案也只能對今後的案子有用」。沃倫強調,讓聖塔克拉拉縣的選民們來決定是否不讓佩爾斯基法官繼續下一個6年的任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他(佩爾斯基)那樣的決定、對酌量權的濫用,應當被質疑,並由選民來決定。」沃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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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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