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生遭同學刀割臉 致動脈受損面部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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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12日訊】河北邢台一名中學生,因與同學發生口角,竟遭對方用刀割臉,導致動脈受損面部毀容。但因法醫鑑定為輕傷一級,且傷人學生年僅15歲,因此其不被追究刑事責任。家長不服,將重新申請傷情鑑定。

3月16日17時,張占新突然接到學校電話說孩子打架了,讓家長趕快去一趟。跑到學校,被告知孩子已被送到了隆堯縣醫院。

醫院裡,14歲的張哲蹲在急診室走廊裡,雙手抱臉,傷口順著手不停地滴血,上身衣服前面都被染紅。醫生進行初步檢查後告知因傷情過重,建議轉院到河北省眼科醫院。

據受傷學生張哲回憶,3月16日下午4時許,是開班會的時間,張哲跟同學馬光發生口角,因不滿被對方喝罵,張哲推了對方一下。當看見馬光面露不悅時,張哲跑出教室,卻遭馬光等五名同學追截,並被按倒在地,馬光用彈簧刀在張哲臉上劃了兩刀。張哲其後被送醫。

河北省眼科醫院的病歷顯示,張哲右側頜面部、頸部外側有長約20厘米的切割傷口、左側頜面部則有長約12厘米的切割傷口、左側眉尾有長約3.5厘米的活動性滲血、左側頸後則有長約5厘米的切割傷口。

但法醫鑑定張哲傷勢為輕傷一級。警方表示,案發時馬光僅15歲,根據傷情鑑定結果,不能追究馬光的刑事責任。

張占新表示不能接受輕傷一級的鑑定結果,「孩子自從受傷後,經常夜裡正睡著突然雙手抱頭大哭大叫地驚醒,白天也不出門,這孩子心理受的刺激太大了。」

張占新稱,將重新申請委託邢台市公安局法醫再鑑定,「一定要為孩子討要一個說法。」

另外,受害家長質疑,當日班會期間,老師卻沒有在教室內,致使傷害事件發生,家長認為學校和老師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據「北京時間『暴風眼』」消息,針對事發時當值教師是否存在脫崗情況的詢問,蓮子鎮中學校長陳蘭敏並未回應。

消息指,隆堯縣教育局剛出台了校園安全無縫隙管理辦法,涉及到學校的每個崗位、每個時段的監管責任人,教育局是否啟動對學校的追責引關注。#

責任編輯:尤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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