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韓設互通機制解購物糾紛

兩地消費者組織跨境處理投訴 網購同樣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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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26日訊】南韓的時裝、化妝護膚品等,深受港人歡迎,去年港人到南韓旅遊的人次增加25%,到訪香港的南韓旅客數量同樣上升。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昨日與南韓消費者院在香港簽署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一旦有消費爭議,兩地消費者可向居住地的協議一方投訴,再轉介到協議另一方處理,機制同時適用於網上購物引起的爭議。雙方相信此舉可加強跨區處理消費糾紛的合作。

去年,港人到南韓旅遊的人次達65萬,較前年的52萬增加了25%,南韓亦有近140萬人次到訪香港,較前年的124萬人次增加了12%。隨著互訪遊客的上升,兩地消費者在旅遊時遇到的消費問題亦隨之增加。香港消委會去年共接獲517宗外地遊客的投訴(不包括中國大陸),按年增長約6%,當中5宗(1%)個案來自南韓旅客;南韓消費者院去年收到11,118宗涉及外地遊客及外地交易的投訴,按年增長24%。

不過由於行程緊密、語言不通,甚至購物的金額不高等原因,不少消費者為免費時失事,遇到糾紛或不良銷售手法亦未必能即時在當地投訴,待回到居住地時只好作罷。同時,香港及南韓之間的網購消費也日趨普遍及頻繁,然而語言、法律、營商習慣等差異,往往成為處理跨境網購消費糾紛的主要障礙。

香港消委會及南韓消費者院均預期,隨著網購的發展,加上兩地互訪旅客人數不斷增加,日後面對的挑戰將會更大。雙方昨日在香港簽署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以加強合作處理跨區消費糾紛。

消費者可在居住地投訴

根據協議,一方所在地的消費者與對方所在地的商戶產生糾紛時,可以在回到自己的居住地後,向居住地的消保機構投訴。當一方機構接到投訴,在取得投訴人的同意下,會將投訴的詳情、相關文件等,以英文送達另一方機構,由該機構協助消費者解決糾紛。另一方機構接到投訴個案詳情,會先評估,通過後再展開調停工作,如最終商戶提出和解方案,該機構會將結果轉達至轉介個案的一方,徵詢投訴人意願後再作回覆。協議同樣適用於網購引起的爭議。

雙方認為,跨區處理消費糾紛的過程雖較繁複,但有助兩地消保組織,排解兩地的消費者糾紛,長遠可促進兩地的旅遊及零售業。◇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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