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老虎北京豪宅被查封 房產掛在別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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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07日訊】中共貪官落馬後,其贓款、財物皆被沒收,轉移隱匿的資產也往往難逃清算。原中管幹部王保安就是其中一例。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一份《王保安執行審查類執行裁定書》,這份執行裁定書的被執行人,為現羈押於秦城監獄的國家統計局原局長王保安。

王保安被稱為「億元貪官」,於2016年1月落馬,先後在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統計局等部門任職,其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54億餘元。2017年5月11日,王保安被以受賄罪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被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上述執行裁定書與王保安的一處被查封的房產有關。

案外人賀芳霏稱,其2014年1月與原房主王紅彪簽訂買賣合同,合法取得了位於北京市海淀區某小區一處面積204.3平方米的房產。該房產是其在王保安被查處一年半之前「善意取得」,不應承擔犯罪處罰的後果,因此要求撤銷查封、拍賣的裁定。

購房合同顯示,該房產是賀芳霏以6,701,040元人民幣的價格從王紅彪處購得。但是根據公開資料,賀芳霏與王紅彪之間「頗有交集」。

關於該處房產為何被認定為王保安的受賄犯罪所得,此前官方曾有報導。據中紀委反腐片《巡視利劍》披露,王紅彪是王保安的四弟。王保安利用審批權為老闆辦事、批項目,老闆給他送錢、送物、送豪宅、送豪車。不過,王保安收受的豪宅、豪車,從來不登記在自己的名下。「早在2001年,王保安就為一名商人老闆的項目獲得審批提供幫助,收受一套204平米的房產。房產證是以王紅彪的名字辦理的。」

而該執行裁定書中涉及的房產,面積為204.3平方米,房主也為王紅彪。

對王保安的判決書顯示,王保安被查封、扣押、凍結的受賄犯罪所得財物中,包括房產四套,賀芳霏所稱的上述房產,就在其中。張家口市中級法院曾於2018年4月4日向賀芳霏發出通知書,限其10日內騰出該房屋。隨後賀芳霏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但5月14日被以「與本院刑事判決書認定衝突」駁回。至於買賣是否雙方惡意串通、故意隱匿受賄所得,官方沒有做出說明。

王保安老家是河南魯山,被指深涉河南官場。其利用公權力構築了王氏家族,王保安的二弟曾任焦作常務副市長,三弟曾任平頂山財政局長、湛河區區委書記,四弟王紅彪經商。王保安為他的二弟和三弟提拔使用打招呼,用手中權力為四弟謀取巨額利益。

除了上述房產外,還有一處位於北京二環到三環之間的318平米、價值近5000萬元的豪宅,是王保安任財政部副部長後,一名商人在獲得江蘇一投資項目審批權後送給王保安的厚禮。王保安為了逃避調查,這套豪宅也掛在別人名下。

2016年1月,王保安落馬前曾計劃出逃,結果王氏四兄弟和他的情婦都被抓。

責任編輯:張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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