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外商投資法」中共立法還是耍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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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24日訊】新華社報導,中共人大12月23日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其中包含「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

首先,這草案直接打臉以前官方一直宣稱沒有強制轉讓技術。中共國新辦9月24日發布《白皮書》中稱,美方指控強制技術轉讓是「歪曲和污蔑」。新華社10月16日刊登《「強制技術轉讓說」站不住腳》評論文章中稱,美國副總統彭斯在智庫演講中的「強制技術轉讓、盜竊知識產權」這一說法是在「抹黑」。

其次,既然以前強制技轉的事情確實存在,這也就是說,中共不只是有法不依,沒有法律依據的事也照幹不誤。《人民日報》4月9日專訪社科院官員東豔,她說:美國對我所謂「強制性技術轉讓」的指責完全缺乏事實依據,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外資企業進入中國需要進行「強制性技術轉讓」。特別是她還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說: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中國相關法律法規中從未有任何一項條款內容,要求外國企業必須轉讓其技術給中國的合作夥伴。問題是,那是當年入世中共政府早就做出一系列承諾包括開放市場不會強制技術轉讓,怎麼可能落於白紙黑字?

再者,強制轉讓技術這一問題,被普遍視為中美貿易戰的導火索及談判僵局核心。4月爭端開啟之初,美方好言商討,中共非但充耳不聞,還連環嗆聲,喉舌《環球時報》表示要「以牙還牙」,商務部則稱「奉陪到底,不惜代價」。可以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也有人認為這次是中共在「讓步」,但其實是逼到眼前了。官方資料顯示,截至2018年10月,中國外商投資企業累計近95萬家,實際利用外資累計超過2.1萬億美元,所以這次新華社通稿也不得不承認「外商投資已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何況當前A股非常需要「洋韭菜」拉抬。

目前「外商投資法」草案具體內容尚未對外公布,但知草案從四個方面作了規定。第四個就是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維權機制」,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認為合法權益被侵犯時,可「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就以知識產權來說,在中共法院打侵權官司,現在是已知許多這樣的例子,山寨勝訴、正版敗訴。比如中國「喬丹」抄襲版告贏本尊美國喬丹,中國「無印良品」山寨店告贏正宗日本無印良品。

其實,早年針對外資就已制定了三部法律,所以「保護外商」不是立法多少的問題,問題是中共政權不講法治,毫無信用可言。

中共的入世承諾,已讓全世界都見識中共言而無信。而中國《憲法》規定人民有宗教信仰、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這同樣讓全世界看清在中國法律是一回事,中共「依法」又是一回事。中共根本不遵重《憲法》,它說的「法治」怎麼會有任何的可信度。尤其現在也已經知道很多「黨大於法」的例子,有太多手段可以讓許多法律形同虛設。在這世界上,應該沒有人相信中共說的話,這當中或許包括為數不少的黨員。#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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