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標誌」怎麼停?

加州高速路巡警說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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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3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綉惠工業市報導)一名住在工業市的華人駕駛表示,日前行經十字路口「停車標誌」(Stop Sign)後遭警察攔下。警察表示這名駕駛遇停車標誌沒有停車,所以準備開罰。

但這名駕駛認為自己有停車,與警察爭執不下,因車上裝有行車紀錄器,於是警察當場回放錄像,發現這名華裔司機有減速慢行且停駛,但在「停車標誌」前停下的時間未達到三秒,也就是沒有「充分停駛」(Full Stop)後再出發。觀看錄像後,警察口頭警告駕駛,提醒他在「停車標誌」前一定要充分停止,以保障自己與其他駕駛人的安全,隨後歸還其駕照,沒有開出違規罰單。

交規:「停車標誌」一律先停車

據美國交通規則,凡是遇「停車標誌」,無論直行或是左、右轉,一律先停車。確定各方向都沒有來車後則可通過路口。許多華人剛到美國,不習慣這種交通規則,因此吃上罰單,更甚者引發車禍。

去年六月,一對在美國留學、來自香港的雙胞胎兄弟駕車帶著母親及姨母旅遊,行經洛杉磯縣小石城(Little Rock)Fort Tejon路附近,以時速75英里衝過「停牌標誌」,因而與另一輛皮卡相撞,造成母親和姨媽當場死亡,兄弟倆則受傷。

停車「三秒」的觀念並不完全正確

有些華人駕駛教練會提醒學車者若不能判斷三秒鐘的時間長度,那麼可在心中用英文默念:「一千零一、一千零二、一千零三」,如此確保車子在停止三秒後再出發。但加州高速路巡警陶定正警官表示,停車「三秒」的觀念並不完全正確,因為遇到「停車標誌」首先要要將車停在白線後,左看、右看,確定前方沒有來車,然後再安全離開。如果停了三秒,但沒有看雙向來車,還是很容易碰上意外。關鍵在於駕駛有沒有仔細觀察路口來車。

警車閃燈 應該怎麽做?

陶警官表示,在加州民眾比較容易因「停車標誌」未充分停止;紅燈右轉前未停、超速、跟車太近等原因受罰。他提醒華人,若行駛時遇到警車閃紅、藍燈時不要緊張、不要急,首先打右方向燈,慢慢向右邊停靠,打開駕駛座旁的窗戶,如果後座窗戶玻璃顏色很深,無法讓警察判別後座是否有人,也要打開後座窗戶。

陶警官說,警車亮燈有兩種期況,一個是發生警急情況,需要車輛讓道;另一個可能就是警察要臨檢你的車輛,這個時候駕駛要靠右停車,將雙手放在方向盤上,等待警察指示,準備好駕照、保險、汽車牌照等基本資料。

陶警官提醒華人,如果英文不好,當下無法與警察溝通時,不要不明不白的簽下罰單,可以要求警員提供中文翻譯,如果覺得罰單不合理,也不要當下與警察發生口角,可以選擇上法庭,提供證據,經由法官裁決。

陶警官說,在美國很講究「證據」,如果有充分的理由,確切的證據,法官就會取消這張違規單據。

警察隱蔽處執勤目的

有時警察會在十字路口隱蔽處執勤,引起民眾質疑。陶警官解釋,這並不涉嫌隱藏式執法或其它警察值勤原則。警察會在這些固定的路口觀察,多半是因為附近住戶投訴,或是該路口近期有很多交通意外,這是警察到現場蹲點,是有效避免交通意外發生的方法之一。

陶警官還提醒駕駛人安裝車內裝行車紀錄器不要遮擋住視線,可架設在後視鏡前方,或者是擋風玻璃的兩側,但無論是行車紀錄器或手機,在擋風玻璃的左下角不能超超過5 平方寸、右下角不能大於7平分寸。他說:「車上裝有行車紀錄器並不違法,但不能影響駕駛人視線。」

此外,手機也不能放在氣囊會爆開的地方,若駕駛人未滿18歲,車內的手機不能接上藍芽,絕對不能在駕駛時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指控不合理用手機將被罰款20美元,第二次則為50美元,但每個郡縣法院的手續費不同,若是在洛杉磯郡第二次受罰,加上法院手續費,可能須付上160美元的罰款,但不記點、記過,所以不用上交通學校。◇

責任編輯: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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