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逆轉! 二審改判4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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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15日訊】(新唐人亞太電視台報導)總統馬英九在任內處理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引發洩密爭議,一審判定馬英九當時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獲判無罪,今天,高院二審宣判逆轉,判馬英九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吳維雅:「本院認定被告是有這個,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以及通訊監察所的秘密,還有個人資料這樣的一個情節。審酌被告在本件的犯罪之後,所提出來的這個所謂院祭協調權這樣的辯解,是與事實不符,而且這個也與這個依法行政原則是相違背的,那並且審酌這個其它一切的事由,因此這個量處如主文,也就是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高院認為,總統屬公務員服務法所稱的公務員,有保密的義務,馬英九沒恪守法紀,輕率洩漏,身為民主法治國家的元首,顯然不足表率,對於判決結果,馬英九辦公室回應表示,判決攸關憲法上總統及行政院長應有的行政權限,為了政府未來行政權運作,一定會上訴到底。

責任編輯:李世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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