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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號召全體市民清除蚊子孳生源 巡、倒、清、刷四大步驟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長劉和說明18日上午將進行「全市除蚊日」活動的工作重點。(莊麗存/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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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環保局18日早上8:30將進行「全市除蚊日」活動,當天會號召28個區公所結合在地里長、里民、環保志工、清潔隊及衛生所共同合作清除積水容器、噴消、投藥等,消除蚊子的孳生。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長劉和然表示,當天除了登革熱病例新莊區按照原有步調,持續進行防疫工作外,當地的區長為最高指揮官,搭配衛生所、清潔隊等,民眾在居家內積水容器,進行「巡、倒、清、刷」清潔,另外,居家周遭的盆栽、空地、頂樓等地方,清除孳生源。

同時,劉和然強調,當天也會同步巡檢公共區域是否有進行藥物噴消作業,且水溝投藥避免病媒蚊的孳生,希望藉由新莊案例提高民眾警覺並做好防蚊措施,因為當氣候異常、溫度升高,登革熱疫情往北移已經變成趨勢,全面執行各里內病媒蚊孳生源清除作業來防阻登革熱疫情擴散,以確保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及生命安全。

另外,衛生局提醒,如果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不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預防接種或其它防疫、檢疫措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則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比如,拒絕領取噴霧罐,或噴霧罐拒絕繳回。

而傳染病發生時,有進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從事防疫工作之必要者,應由地方主管機關人員會同警察等有關機關人員為之,並事先通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場。

其到場者,對於防疫工作,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未到場者,相關人員得逕行進入從事防疫工作;必要時,並得要求村(里)長或鄰長在場。如果拒絕、規避或妨礙,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比如:拒絕入戶巡察或是噴消。◇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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