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務員因修煉法輪功遭迫害致死綜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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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13日訊】據明慧網資料不完全統計,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至今,大陸政府機關公務員系統中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37人遭政法委、「610」迫害致死或在迫害中離世。

1999年7月,中共和江澤民集團互為利用對法輪功發動迫害,有上億人,包括軍隊系統、政法系統、教育系統、金融系統等領域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受迫害,其中各階層、各行業的社會精英均受打壓。

中共政府機關公務員系統中有很多法輪功學員,甚至是很高級別的官員。據記載,從1992年開始,國務院各大部委都有人煉功,人數越來越多,還有副部長級別的官員在煉。從副總理到人大委員長、副委員長、政協主席、副主席、部長等,幾乎人人都看過《轉法輪》。當時中共七個政治局常委的妻子也都曾經煉過法輪功。法輪功研究會的成員葉浩和李昌原是公安部的副局長、處長。

以下是修煉法輪功的政府公務員被迫害致死的主要案例。

因散發真相資料被迫害致死的重慶市榮昌縣副縣長張方良

張方良,1954年12月29日出生,重慶市榮昌縣盤龍鎮人,榮昌縣副縣長,以「真、善、忍」為標準,為官清廉、不收紅包、在外吃飯自己掏錢、不占單位便宜的事蹟在榮昌縣幹部群眾中有口皆碑。

張方良煉功前身患乙肝、肝硬化,由於急性肝炎導致身體嚴重腫脹等疾病,四處求醫問藥,病一點不見好轉。每月吃藥花一大筆錢,有一次,光是取藥就用了兩千多元。

1998年,他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僅幾月,就擺脫了折磨他長達23年的疾病痛苦。在患乙肝時,他沒有吃過一次火鍋,然而短短幾個月的修煉,就讓他重獲新生,終於可以吃火鍋了。

修煉法輪功、同化「真、善、忍」,使他的生命從本質上得到了昇華。他身體健康了、道德更加高尚了,淡泊名利、清正廉潔,到重慶出差學習,都坐公交車而拒絕專車接送。

2001年10月6日,張方良到銅梁縣開會,利用工作之餘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銅梁縣看守所遭迫害。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張方良遭受8個多月的酷刑折磨,導致四肢浮腫、不能講話、手不能寫字、兩腿不能站立,最後連人也不認得了,於2002年7月9日離開人世,年僅48歲。

張方良被迫害死後,「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人員卻造謠說張方良在家裡「自殺」了。榮昌縣國保大隊在廣順鎮「轉化」(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學員時,造謠稱「張縣長煉法輪功煉死了」。

保定市易縣西陵鎮鎮長馮國光被勞教所灌食致死

馮國光(明慧網)

馮國光,男,44歲,河北保定市易縣西陵鎮鎮長,於1999年10月被抓後,被非法勞教3年,關押在保定勞教所。他因堅持信仰,備受勞教所的折磨與摧殘。2001年,保定勞教所警察李大勇、劉越勝等人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馮國光被捆綁在「死人床」上遭受折磨。

2002年1月25日,馮國光被獄警野蠻灌食,次日又被灌食一次,到晚上20點時,他開始大口大口地吐血,被送到醫院搶救。10天後,他仍處於危險期。獄方見他已無法治癒了,趁他還有一口氣就通知其家人把他接走。馮國光於2002年2月14日被迫害致死。

大慶市勞動局科長李寶水遭酷刑迫害致死

李寶水(明慧網)

李寶水,男,黑龍江省大慶市勞動局就業科科長,原大慶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1999年7月22日,他被非法關進了大慶市看守所進行所謂「隔離審查」;7月26日,被迫害致死,年僅39歲。

據悉,大慶公安局有個警察到齊齊哈爾「辦案」,與齊齊哈爾市警察在一起喝酒時,他告訴那個同行說:「我們大慶的李寶水,他不是跳樓死的,是我們給推下去的。」

那個同行警察問其原因,大慶警察說:「當時我們朝他要『 委任狀 』(警察聽說李寶水擔任站長是李洪志師父親自任命的,以為有什麼委任狀之類的東西),他說沒有。我們就折磨他,最後我們把他扔樓下去了。」

李寶水是1994年開始修煉的,參加了李洪志先生親自舉辦的「廣州法輪大法培訓班」,之後成了大慶法輪功修煉的發起者與組織者之一,成了深受功友信任的輔導站站長。

1999年7月22日,李寶水被劫持到大慶市看守所;24日,他的辦公室,家裡均被查抄,他本人也被從看守所押到大慶市公安局,由治安大隊隊長褚某親自帶人突擊審訊。

7月26日上午,「裡邊」傳出話來,說李寶水叫其家人送點水去。當時李寶水的愛人看到丈夫已經被折騰得憔悴不堪,幾乎連眼皮都抬不起來。

在李寶水的愛人回到家後心緒尚未平靜下來時,公安局又緊急地叫她趕快到現場。那時,李寶水已經遭迫害致死。

河南濟源市物資局局長原勝軍被活活打死

原勝軍(明慧網)

原勝軍曾任河南景弘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紀檢書記、三分廠廠長、書記,濟源市物資局局長。原勝軍按照法輪功標準要求自己,工作兢兢業業、一身正氣、不貪不腐。人們評價原勝軍:「一不喝酒、二不吸菸、三不跳舞、四不玩女人、五不打麻將。」「對人有禮貌,像原勝軍這樣的幹部現在太少見了。」

2000年11月份,原勝軍給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寫了一封公開信,講述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他因此被非法拘捕、誣判3年,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濟源看守所、鄭州監獄(新密)遭迫害。期間,他遭受毒打、電擊、洗腦等酷刑折磨,並被單位非法開除公職。

2005年3月30日中午11點半,濟源市國保支隊隊長王明麗、政委王國友夥同「610」人員,闖入原勝軍家裡強行非法抄家、抓人。

在濟源市看守所,原勝軍絕食抗議抵制迫害。第八天,他被劫持到醫院裡遭野蠻灌食迫害。4月29日,濟源市公安局非法下逮捕令,並不允許原勝軍的家人探視他。

原勝軍被非法關押半年後,於2005年9月22日被祕密庭審;10月7日,遭誣判6年,其家人提出上訴。期間,原勝軍因絕食被劫持到天壇醫院。

2005年10月25日下午5點半,原勝軍從天壇醫院走脫,跑到濟源市承留鎮南桃村的一村民家裡。之後他被警察團團圍住,警察強迫南桃村大小隊幹部,在其還未亡的情況下,簽字證明他已死亡,隨即將他拉往火葬場。在路上,他被凶殘的警察活活打死。凶手把他冷凍在殯儀館裡,落名為「無名氏」。

吉林省長春市郵局永春分局李秋被迫害離世

李秋(明慧網)

李秋,男,41歲,長春市郵局永春分局職工、法輪功學員,居住在長春市郊區永春鎮。李秋自1999年以來至少七次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二次。

2002年3月,他再次被綁架後,遭酷刑折磨至昏迷,之後被劫持到朝陽溝勞教所遭受折磨至奄奄一息。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於2003年1月將李秋釋放。回家後,李秋一直生活無法自理,於2004年7月6日去世。

2002年3月5日,長春市南關區法院以審判被捕的法輪功學員為謊言,以達到非法抓捕前來聲援的法輪功學員為目的,此時李秋在該法院門口第四次被綁架到大屯勞教所,惡警用盡慘無人道的各種刑具對李秋進行迫害,直到他不省人事。

後來李秋被送到公安醫院繼續迫害兩個多月後又送到鐵北監獄,同年7月又轉到朝陽溝勞教所繼續迫害到坐不住、躺不下,全身浮腫、呼吸困難,奄奄一息。

2001至2003年,警察四次開展大規模集體毆打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攻堅戰」,使用三角帶(一種極其凶狠的刑具,打在身上當即皮開肉綻)、斧把、鎬把、竹板、膠皮警棍、鐵絲(八號線)、高壓電棍、籐條、鐵管子、柳條、馬蓮根地板刷子毒打。

此外,警察在零下40℃將法輪功學員衣服扒光,再用深井的井水澆在身上,然後打開窗戶讓他們在寒風下受凍,還實施上大掛、用「金、木、水、火、土」等酷刑(施暴者、流氓慣犯張宇親口所講)。法輪功學員王志東、楊靖偉、李民、李秋(被迫害致死)、遲民寶、孫顯明(被嚴重打殘)、王國祥、趙景泰、張克江等等,都遭受過此刑的折磨。

朝陽溝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於2003年1月通知其家屬從中日聯誼醫院將李秋接回家。回家後,李秋的胸部、腰部一直流膿不止,兩腿致殘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於2004年7月6日5時被迫害離世。

江西省廬山區物價局蘭虎被監獄迫害致死

蘭虎(明慧網)

蘭虎,男,30歲,江西省九江市法輪功學員。蘭虎被關押在江西省南昌市監獄68天後,於2003年2月9日被迫害致死。據獄方透露,蘭虎死前曾寫了一封上訴信,「要控告最上面的」。

據了解,蘭虎是畲族人,是廬山區物價局的一名公務員,於199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中共當局鎮壓法輪功後,他至少二次遭綁架,一次非法勞教3年、一次非法判刑11年。

2001年10月2日,蘭虎在湖南省張家界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時被抓捕,在被非法關押的100天內,他曾絕食三次。2002年1月,蘭虎被廬山區公安局接回到當地非法提審,戴上鐐銬五天五夜。

蘭虎在九江市看守所被關押近一年後,廬山區法院被「610」操控,對他非法重判11年。2002年12月3日,他被送到江西省南昌市監獄。僅僅68天,獄方就告訴其家屬他的死訊。

據悉,蘭虎的家屬對他絕食僅4天就導致死亡的結論表示強烈質疑。雖然江西省長陵區檢察院法醫檢驗報告裡,承認蘭虎於2月6日絕食,於2月9日死亡,但仍認定蘭虎是因絕食引起「身體虛弱誘發性循環功能衰竭和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

湖南省嘉禾縣政府法制辦幹部郭會生被毒打致死

郭會生是湖南省嘉禾縣政府法制辦幹部,2009年因營救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遭毒打致死。

郭會生(明慧網)

據悉,郭會生、李菊梅夫婦遭受迫害,是因為郴州市常務副書記李亞斌要「搞出點名堂來」。因郴州市嘉禾縣近百名法輪功學員踴躍參加訴江大潮,李亞斌與李菊梅是同鄉,認為李菊梅及家鄉人的訴江行為影響了自己的仕途,使他在上級面前臉面無光,因而惱羞成怒。李亞斌多次在政法委會議上大罵李菊梅及嘉禾縣法輪功學員,口口聲聲要將李菊梅收監。

2009年7月6日,法輪功學員肖四蘭在湖南永州市藍山縣太平墟被當地公安綁架,非法關押在藍山縣看守所迫害。郭會生與妻子李菊梅依法給藍山縣公安局長席小剛打法輪功真相電話、寫勸善信,積極參與營救肖四蘭回家。郭會生夫婦這一善舉,被席小剛惡意上報湖南省「610」,致使夫妻兩人遭到湖南省郴州、及嘉禾「610」的嚴重迫害。

同年8月6日,郭會生被國安大隊教導員胡永輝、歐志斌等四名警察在家中反綁雙手並摁在地上毆打,被打得滿頭、滿臉都是鮮血。然後,由四五人抬著進派出所,頭半掩著,全身上下都是血跡。

10月6日,郭會生在看守所出現昏迷狀態,被送往縣醫院搶救,做了腦部手術,無效,於10月12日含冤離世。

四川萬源市社區離休老區長潘光興被迫害離世

四川萬源市河西狀元社區離休老區長、90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潘光興,被一大群警察非法入室抄家搶劫、威脅,身心受到嚴重傷害,於2016年12月5日含冤離世。

2016年6月21日上午9點10分,正獨自在家的潘光興老人被一群不明身分的人(八男三女)突然闖入家中抄家、綁架。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

老人依據憲法和相關法律維權,制止那夥人行惡,並要求他們出示身分證件。一大群人中唯有萬源市國安大隊王強被迫從兜裡掏出警察證,亮了亮說,是市國安大隊的王××。隨後另一中年男子也自我介紹道:他姓張(名叫張鐵明),是陝西安康鐵路公安分局的。

老人奔出屋外,大聲譴責惡人的騷擾迫害,引來眾多鄰居為老人討公道,並給其繼子侯宗清打電話。侯宗清趕回家,大聲譴責道:「老人曾經患過糖尿病、腦溢血、高血壓,我就把老人交給你們,若是有個好歹,我是要找你們的!」警察怕弄出風險,只好謊言誘導其子侯宗清與他們配合。

萬源市國安大隊王強、劉熙等人乘機在室內滿屋抄查,背著老人搶走了他所有的法輪功書籍。在眾人的指責下,警察沒有敢綁架老人。

不久,潘光興老人由於在精神上經受不住一大群警察的高壓恐嚇與威脅,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出現嚴重的高血壓、糖尿病、尿毒症等,先後在達州市醫院、萬源市中醫院入院治療無效,於2016年12月5日凌晨5點含冤離世。

內蒙古赤峰市總工會女工部長周彩霞在獄中被迫害致死

周彩霞(明慧網)

2000年10月份,內蒙古赤峰市中共當局製造所謂的「十點十五」大案,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五六十人,周彩霞就是其中的一位。她原是赤峰市工會女工部的宣傳部長,修煉法輪功後是個人人稱道的好人。

周彩霞被綁架到紅山區看守所後,她以絕食的形式反迫害。警察對她實施野蠻灌食,使用種種酷刑折磨她。周彩霞自始至終未放棄自己的信仰,被非法勞教3年,並被非法開除公職。2000年的12月份,周彩霞與其他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被轉移到圖牧吉勞教所繼續迫害。

圖牧吉地處內蒙古的北邊,那裡的冬天異常寒冷。剛到那裡,幾位法輪功學員都被扒光衣服搜身,在寒風裡凍得渾身發抖;之後遭暴力洗腦迫害,打罵、體罰、戴手銬、罰站等迫害。

見酷刑不能動搖周彩霞,警察便給她下毒藥,致使她出現精神病狀態,危在旦夕。為不使她死在勞教所,勞教所叫她的弟弟把她接回家。而後赤峰市「610」、紅山區「610」人員以及公安警察時常到她家騷擾。政法委頭子楊春悅當面叫囂:「周彩霞頑固不化,死路一條。」

2003年正月十二日,周彩霞和鄭蘭鳳再度被綁架。鄭蘭鳳在赤峰紅山區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周彩霞以絕食抗議迫害,被迫害的多次出現生命危險。在這樣的情況下,赤峰「610」還把她綁架到保安沼女子監獄迫害。

2003年7月4日,周彩霞被綁架到內蒙古保安沼女子監獄的當天,監獄長周建華就令犯人強行將她拖拽進監舍,周彩霞的長褲被拽掉,只剩內褲。監獄長周建華用銬子將她銬上,使她不能坐、不能臥,手腕上的肉都被銬爛,露出白骨。

7月12日晚,監獄長周建華來到監舍,親自對周彩霞進行嚴刑拷打。周建華令犯人用擦地的抹布把周彩霞的嘴堵上,拿起鞋子瘋狂地抽打她的臉部、嘴部,鮮血四濺,直到她已不能正常呼吸才住手。

周建華惡狠狠地問:「還信不信、還煉不煉?」周彩霞說:「信!煉!」周建華暴跳如雷,下令犯人將她連踹帶打拖拽出去,吊銬在籃球架上,銬住雙手,雙腳離地。

從7月12日晚10點多一直到第二天凌晨4點,周彩霞被活活吊死在籃球架上。周建華卻極力掩蓋其犯罪事實,威脅犯人不許聲張,對外稱周彩霞突發急病死亡。

河北省涿州市礦山局董漢傑被冀東監獄迫害致死

董漢傑,男,60歲,河北省涿州市礦山局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於2015年10月10日在河北省冀東監獄被迫害致死。

董漢傑,軍隊團級轉業,涿州市礦山局高級工程師。1995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身心得到了很大改善,再沒看過病、吃過藥,看淡了名利,不為個人利益爭鬥,不同流合污,用「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工作中處處為用戶著想、熱情服務、秉公辦事,得到全體職工的認可。

自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以後,他七次遭綁架、一次非法勞教2年,兩次非法判刑,一次3年、一次5年。

2014年2月25日晚,董漢傑再次被涿州市國保大隊楊玉剛帶領北京國安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涿州看守所;同年7月31日,董漢傑、高春蓮等法輪功學員於在涿州市法院被非法庭審。

同年12月25日,董漢傑等六位法輪功學員在涿州市法院再次遭非法庭審。董漢傑在為自己辯護時始終面帶微笑,講話邏輯清晰,利用憲法等相關法律條文證明法輪功是合理合法的,並善意地講明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告訴人們以「真、善、忍」為標準做好人的高德大法,法輪功修煉者沒有任何組織,完全自願修煉,去除執著,不斷昇華自己。

2015年2月11日,董漢傑被涿州市法院非法判刑5年。

2015年6月1日,董漢傑的律師還曾去涿州看守所會見過他,說他人精神狀態很好,身體看起來也很好,只是有些瘦;2015年8月16日左右,家裡人還去看守所會見過他,隨後他被劫持到冀東監獄。不到兩個月,便傳來噩耗。冀東監獄對家屬聲稱董漢傑是「突發心臟病死亡」。

(待續)#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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