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巨額財物 內蒙公安廳官員被處分

【大紀元2019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報導)5月10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紀監委稱,已退休的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前黨委委員、副廳長孟建偉被開除黨籍並取消待遇。

孟建偉被指,對抗審查,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本人及其子女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向其他公職人員贈送禮金;縱容、允許配偶在其管轄地區經商辦企業;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干預案件審查;違規批准購買民用槍枝彈藥;生活作風腐化;構成職務違法、涉嫌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現年65歲的孟建偉從1998年5月起任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盟公安局局長;2003年6月起,先後任內蒙古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2010年9月起,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自治區政協委員等職。

孟建偉於2017年12月退休,2018年10月30日落馬。

孟建偉落馬的後兩天,即2018年11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李志斌自殺身亡。

孟建偉落馬的前一天,即2018年10月2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杜寶君被調查。

10月25日,內蒙古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邢雲落馬。邢雲曾任包頭市委書記、內蒙古政法委書記等職。

其中,孟建偉、杜寶君都曾是內蒙古公安廳前廳長趙黎平的部下。2010年,孟建偉進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任黨委委員、副廳長,成為趙黎平的副手,兩人共事了2年。杜寶君則於1990年進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與趙黎平在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共事了近19年。2009年,杜寶君調任包頭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成為孟建偉的副手。

而趙黎平在2017年5月26日以故意殺人等多項罪名被執行死刑。趙還是中共十八大後首個被處死的政法高官。

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

此外,孟建偉、李志斌、杜寶君、邢雲、趙黎平均參與迫害法輪功。其中,孟建偉、李志斌、趙黎平、邢雲均在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追查名單上。

據明慧網報導,孟建偉任包頭公安局長、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等職時,積極執行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大肆綁架、關押、辦洗腦班、勞教、判刑,罪惡累累,罄竹難書。

杜寶君1990年9月到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工作,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邪教犯罪防範偵察總隊」副總隊長、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寶君在內蒙古公安廳的主要任務是迫害法輪功。他的頂頭上司內蒙古公安廳廳長趙黎平,迫害法輪功罪惡累累,得到周永康的重用,最終遭惡報被判死刑。

李志斌也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例如2009年1月至2015年1月,李志斌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前包頭鐵路客運公司退休職工、54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文麗,在短短十幾天內就被迫害致死;當地610和公安部門還逼劉文麗的家人儘快將其火化,毀屍滅跡、掩蓋犯罪事實。

2015年1月,李志斌調入赤峰市任副市長、赤峰市公安局局長、中共黨委書記,一直到2015年12月。這一年中,赤峰地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極為嚴酷。如2015年7月初,敖漢、紅山區等1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10月末,李志斌又命令各地警察大面積地抓捕、綁架法輪功學員。#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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