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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移民部電話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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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1月30日訊】筆者想在今天的文章中著重談一下電話調查,部分申請人可能會意外地收到從移民部打來的電話。

如果申請人「措手不及」接到電話,他/她可能對回答問題沒有任何準備或是準備不足,那麼「答案」就會使他們的簽證申請存在風險。例如,在電話中陳述與申請表填寫的內容不一致。移民部會利用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來實施4020(三年不得申請任何簽證)條款。或者根據這個訪問的回答來拒絕簽證的申請。所以,對移民代理來說,要告知客人移民部來電話訪問的可能性以及如何在電話訪問時慎重和全方面思考後才提供答案。

以下是一個電話訪問的實際案例:

簽證申請人在2016年5月份接到了移民部的電話訪問,在電話調查期間,移民官要求申請人提供和其未婚妻關係發展的時間軸。這個未婚妻就是申請人的擔保人,申請人回答說:他和擔保人的關係是在2013年的2月份確立,他們在2013年7月決定結婚。但是關鍵點在於,申請人在2013年的7月遞交了旅遊簽證,在旅遊簽證中申請人只是陳述了他來澳洲的目的僅僅是來觀光,在旅遊簽證中完全沒有提及他在澳洲的未婚妻,也沒有提到會到澳洲和她見面。更嚴重的是,在這個電話調查中,申請人說他根本沒有準備在他的旅遊簽證中提到他來澳洲與未婚妻見面的行程。這樣一來,他的行為就是為了避免旅遊簽證被拒而故意誤導了移民部。難道這通電話就讓申請人無路可退?答案是「是的」。隨後,這個申請人就被要求解釋為什麼在旅遊簽證中提供虛假信息。最後簽證不但被拒,還被附上了4020的條款。

其實這樣的事件時有發生,有一些申請人在申請第一個簽證的時候,並沒有考慮到第二個簽證資料的連貫性以及一致性。很多時候,他們為了確保第一個簽證的成功,會刻意地避免透露一些信息。這樣就造成了後續申請的簽證失敗,更會被附上4020的條款,這是十分可怕的結果。

比如說,孩子在申請學生簽證時用了父母的工作證明,當孩子入讀澳洲學校後,父母申請旅遊簽證時卻沒有提到之前申報過的這個工作經歷。又例如,申請人在旅遊簽證中提供了她的工作情況,又在後續的工作簽證中提供了不同的工作年限。這些都會被嚴格地審查,有的時候,申請人抱著僥幸的心理認為移民局不會全面地審核之前的簽證,最後導致了當下簽證被拒或是三年不得申請任何簽證(4020)的後果。所以如果對於之前的申請狀況不太了解,沒有把握的情況下,需要和專業人士商量具體的解決方案,不應輕易遞交簽證申請。

電話調查在各類簽證中經常出現,不論學生簽證,旅遊簽證,工作簽證,配偶簽證或是商業移民簽證。移民官已經很熟練地運用各類問題來探索事情的真相,當然其中也有可能對第三方進行電話調查,比如,婚姻的見證人,公司的人事主管等等。

筆者曾遇到一個457工作簽證的實際案件,申請人在中國有著十幾年的相關工作經驗,由於工作的關係經常要出差到澳洲各地。在這十幾年的旅遊簽證中,每一次的申請都會被電話調查,當筆者為他申請了457工作簽證的時候,也用到了他十幾年的工作經驗作為雇主僱用他的條件,當提名資格獲批以後,申請人做完了身體檢查,等待簽證結果。但半年過去,卻遲遲沒有任何消息,筆者會定期地發郵件去移民部詢問,得到的結果是移民部正在做內部調查。筆者得知,移民部每一個月都會打電話給他曾經工作過的公司詢問申請人的工作情況、工資、職位等等詳細的問題。這些筆者在一開始就已經交代了申請人,經過六個月的調查,移民部最終對他放行,簽證才獲批。

由此可見,電話調查對簽證結果的影響之大,每一個申請人都不可小覷。

筆者的職業生崖中,遇到過很多被拒絕的案件,原因是移民官跟申請人在電話交談時,申請人沒有理解移民官員的提問?又怕晚了回應會被懷疑,影響簽證申請?便胡亂回答,最終令簽證申請被拒絕。究竟如何面對移民官員突然而來的訪問?筆者給予讀者一些意見。

第一,假如接到移民官員的電話訪問,要保持冷靜,看自身的環境及時間是否足夠回答問題,假如不,可以要求移民官員在適當的時間再致電,移民官員不能因為申請人要求重新安排適當時間通電而拒絕簽證,假如申請人案件有代表跟進,可以要求移民官員先通知代表安排時間才接受訪問(在某些國度,經常有詐騙電話,所以要確認來電者是否真正的移民官員)。

第二,近日筆者得知一些在澳洲的逾期居留人士,又或簽證發生問題,接到移民部的來電;要求到移民部面試,當申請人如約到達移民部接受訪問後,便被拘留送到拘留中心,所以申請人假如被要求到移民局接受訪問時,最好先諮詢專業意見。

另外,讀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綱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裡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紹一書,雖然過時,但可讀性高(簽證的名字雖然改了,但條文內容沒有大改變),特別是許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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