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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導和未經同意拉客戶 「能源澳洲」被罰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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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能源澳洲(EnergyAustralia)公司在未徵得客戶同意和誤導客戶的情況下,將4名客戶拉進公司,現被罰款8萬澳元。

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能源澳洲」被發現違犯了其零售法義務,與新州和昆州的4名客戶簽約。

4名受影響的客戶沒有被告知他們需要同意的事項,「能源澳洲」被發現在與客戶簽約時進行了誤導性陳述。「能源澳洲」因這4名客戶被各罰2萬元。

負責執行該法律的澳洲能源監管機構(AER)主席薩維吉(Clare Savage)表示,能源零售商公平對待客戶至關重要。

她說:「能源零售商有責任確保他們的客戶充分了解他們所同意的內容,這樣客戶才能做出符合他們需求的明智選擇。」「在能源帳單對許多家庭來說都是個難以負擔的問題時,確保人們能夠貨比三家,找到最划算的交易是非常重要的。」

薩維吉說,這不是「能源澳洲」第一次與該監管機構發生衝突,「我們以前就曾因類似問題對該公司提起過訴訟。」她說,「『能源澳洲』曾違犯國家零售法律,在不符合電力行業理事會(EIC)義務的情況下,將客戶轉移到新的能源計劃中,2015年聯邦法庭對其罰款了50萬元。」

「我們將繼續監督『能源澳洲』遵守電力行業理事會義務的情況。」

香港中電集團(CLP Group)旗下的「能源澳洲」3天前公布了2.95億元的年度利潤。本次的罰款僅相當於其年利潤的0.02%。

責任編輯: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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