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農民不滿徵地賠償狀告中國國土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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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9日電)中國東北瀋陽市七名農民不滿土地被徵用、當局補償標準不公,兩年來奔走政府各部門申訴,卻遭各級部門踢皮球,推託不管。為了爭取自身權益,農民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狀,控告中國國土資源部,並要求國土資源部長孫文盛出庭應訊。

香港明報今天報導,七名農民為徵地問題控告國土資源部,是中國首宗民告國土資源部的官司。

狀告國土資源部的農民史洪學表示,他們響應政府號召設立的養殖基地,總面積超過一千平方公尺,蓋有三百五十平方公尺的房屋。二零零二年1月十4日,遼寧省政府下發文件,要徵收土地作為城市建設用地,瀋陽市于洪區政府隨後發布徵地公告及補償方案。然而,逾千平方公尺養殖地與房屋,只獲賠不到五萬元人民幣。

瀋陽今報引述史洪學的說明指出,不少農民和他有相同遭遇,他們找村、區土地局等部門申訴被拒後,改到市國土部門,在市級不但沒有獲得答覆,還要求農民限期拆除和清理建築物。隨後,市國土部門強行拆遷養殖基地,農民於是將于洪區國土分局告上法庭。

結果法院判農民勝訴,撤銷了國土局的行政行為,但同時駁回史洪學等人要求撤銷「不合理補償標準」的請求,表示這個請求屬行政複議,必須由省政府裁決。

於是,史洪學等人從去年元月開始,到遼寧省政府、省國土廳申請裁決,這些單位先是推託敷衍,後來終於給他們回覆,覆函表示「瀋陽市此次城市規劃用地是經國務院批准」。意思是不滿此事,請找國務院回覆。

經過逐級申訴、打官司等層層關卡,農民不願就此放棄,去年十2月向中國國土資源部寄出裁決申請書,申請裁決「瀋陽市城市建設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的批覆」無效,自此石沉大海。今年2月,史洪學等人決定到北京詢問,國土資源部推託一陣後,批覆稱,瀋陽市政府的行為經國務院批准「程序合法、內容適當」。

未獲滿意回覆的七名農民不服批覆,於8月5日入狀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國土資源部作出的「關於瀋陽市城市建設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的批覆」,獲法院受理。10月十3日,農民向法院寄回「送達回證」,要求國土資源部長孫文盛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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