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留宿不屬超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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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高等法院裁定一名房署福利員,通宵在長者屋候命不屬超時工作,因候命期間可在宿舍內自由活動。

高院法官指,公務員條例已清楚界定超時工作,原訴人在候命期間可在宿舍內自由活動,如需處理突發事故,亦可獲得超時補薪,故不屬超時工作。

原訴人入稟高院指,他每周最少兩次需要在下班後,在公屋宿舍內留宿,隨時候命,通宵候命並沒有額外報酬,要求高院釐定留宿候命是否超出工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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