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1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廉署對於高院上訴庭的裁定表示尊重,現時徵詢律政司意見以研究下一步的行動,但有學者說廉署其實是贏了。
廉署指上訴庭認同廉署的搜查行動合法合理,日後執法時亦會考慮上訴庭就運用權力搜查和檢走新聞材料提出的觀點和意見,同時也會加強與傳媒溝通,增強互信。
星島日報歡迎上訴庭駁回廉署的上訴,但不同意裁決內部份觀點,包括上訴並非純粹是學術性、高院法官夏正民不應撤銷手令及廉署有權取得手令。
記協義務秘書麥燕庭說,判決顯示現時保障新聞自由不足夠,建議修改法例,規限執法機構申請手令,並且容許傳媒機構在法庭上申辯。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則促請廉署及執法部門,檢討搜查新聞機構的守則,確保尊重新聞自由。
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戴耀廷說,上訴庭認為高院法官夏正民就發出手令定下的原則太嚴苛,這樣有利調查機構日後向法庭申請手令。雖然廉署上訴失敗,但按法律原則經已贏了,所以認為廉署毋須向終審法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