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政論家評反分裂法將使台灣喪失國家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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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志遠紐約二十三日專電)紐約地區政治評論家林保華今天發表專文,批評中國反分裂法「是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在台灣的翻版」,如果反分裂法這個中國的法律可以用於台灣,其它中國法律也將一體適用,「這樣不但台灣失去自己的司法管轄權,也失掉了國家的主權。」

筆名「凌鋒」的林保華分析香港人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原因,最主要的是擔心,將中國的法律推行到香港,例如:有關在中國被禁止的組織、在香港的從屬組織也都可能被禁止。這樣,在中國大陸的任何罪名也適用於香港。

其次,將「煽動」、「叛國」、「顛覆」與「非法披露國家機密」等具有中國特色的罪名加諸於香港,等於香港也可以「以言入罪」而喪失言論等自由。

林保華推論,根據同樣的道理,對於何謂「分裂」,中國自有它的一套解釋,而中國的「人治」特色及政治對司法的干預,可以將「分裂」的罪名隨意加到台灣人的頭上。「當然,更可以加到自己的同胞身上,甚至作為內部權力鬥爭的工具。」

因此,如果反分裂法這個中國的法律可以用於台灣,其它中國法律當然也一樣可以用於台灣,「這樣不但台灣失去自己的司法管轄權,也失掉了國家的主權。」

林保華提醒台灣當局要認真因應,否則中國如果通過反分裂法,在中國的台灣商人、學生,及因為各種理由而身在中國的台灣人,例如遊客,不分藍綠,都可能被指為違反反分裂法而治罪。

林保華進一步指出,不但如此,亞洲的一些小國家懾於中國的壓力,也可能將正好在它們那裡的台灣人,根據中國的法律與要求將他們引渡到中國。

他說,即使不在中國國內違反中國的法律,它也可以根據他人在域外的表現定罪,這就是二十三條立法中的所謂「域外效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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