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應該多讀點書再來發言

衛子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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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1日訊】記得中國也曾送過熊貓給美國等國家,當初送熊貓給他們時,大陸媒體通常都是在事成之後發個簡短消息,從來沒有大張旗鼓地炒作過。與以往不同,這次送臺灣兩只熊貓卻弄得驚天動地,打連戰登錄大陸時起,以CCTV為首的大陸媒體為了向中南海獻媚,也為了配合統戰,不斷地惡炒熊貓這個題材,在長達半年之久的時間內,幾隻野獸成為中國明星。然而,這些拙劣的炒作,不僅沒收到什麼好的效果,反而將司馬昭之心顯露得路人皆知。稍稍有點政治頭腦的人們就知道,熊貓已經不再是熊貓,它們成了當今聖上懷柔台夷的象徵。正因為此,阿扁總統才傳出話來,送熊貓是搞政治,熊貓是強加於臺灣的,送去了也要遣返。

兩岸打起熊貓口水戰,有些鮮為大陸人所知的內幕通過臺灣方面爆料出來,原來,阿扁政府曾多次向北京伸出橄欖枝,全都「熱臉貼到冷屁股上」。北京不僅不理睬阿扁的橄欖枝,反而通過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李維一的嘴反咬一口:「任何與自己的民族和同胞為敵的人,最終必將自食惡果。」將2300萬同胞選舉出來的阿扁推到民族和同胞之敵的位置上。

那麼,阿扁究竟是不是民族和同胞之敵呢?

要搞清這個問題,先得弄清什麼是敵人。所謂敵人,就是有利害衝突不能相容的雙方,有仇恨的雙方,處於戰爭狀態的雙方,彼此互為「敵人」。弄清楚了什麼是敵人,再來看阿扁是不是與民族同胞為敵。首先,我們假設阿扁就是民族同胞之敵,然後看看這個假設成立不成立。阿扁作為臺灣2300同胞通過公正公開公平選舉出來的總統,至少受到臺灣部分同胞的擁戴,至於那些不擁戴者,阿扁遵守臺灣法律,行使有限的法定職權,與反對者及不支持不反對者既非不相容,也沒有仇恨,更不處於戰爭狀態。陳水扁不是臺灣同胞的敵人是可以肯定的。按中國官方的說法,臺灣2300萬同胞同是炎黃子孫,同屬中華民族,臺灣2300萬居民與大陸13億人同氣連枝,彼此互為同胞骨肉兄弟。阿扁是中華民族之敵,也必是臺灣同胞之敵,反過來講,如果他不是臺灣同胞之敵,也必不是中華民族之敵。陳水扁既不是臺灣同胞的敵人,自然就不可能是中華民族的敵人。李維一關於陳水扁「與自己的民族和同胞為敵」的意指完全沒有邏輯前提,只是一句主觀臆斷。

阿扁沒有與民族同胞為敵,倒是有些人在與中華民族同胞為敵。這些人是誰呢?李維一貴為國務院新聞發言人,整天鑽營高官厚祿,也許沒有時間讀書。那麼,我就在這裏摘抄一位前賢的論述罷。也許,李先生讀過這些論述之後,能從中悟出答案:

「因此,誰企圖將另一個人置於自己的絕對權力之下,誰就同那人處於戰爭狀態,這應被理解為對那人的生命有所企圖的表示。」([英]洛克《政府論》下篇,商務印書館北京1997年版,第13頁)

「而理性促使我把那想要奪去我的作為自保屏藩的自由的人,當作危害我的生存的敵人看待;因此凡是圖謀奴役我的人,便使他自己同我處於戰爭狀態。……同樣地,凡在此社會狀態中想奪去那個社會或國家的人們的自由的人,也一定被假設為企圖奪去他們的其他一切,並被看作處於戰爭狀態。」(同上,第13頁)

「不基於權利以強力加諸別人,不論有無共同裁判者,都造成一種戰爭狀態。」(同上,第14頁)

「濫用職權並違反對他的委託而施強力於人民,這是與人民為敵,……越權使用強力,常使使用強力的人處於戰爭狀態而成為侵略者,因而必須把他當作侵略者來對待。」(同上,第98頁)

「這就是任何人運用他所掌握的權力,不是為了處在這個權力之下的人們謀福利,而是為了獲取他自己私人的單獨利益。統治者無論有怎樣正當的資格,如果不以法律而以他的意志為準則,如果他的命令和行動不以保護他的人民的財產而以滿足他自己的野心、私憤、貪欲和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情欲為目的,就是暴政。」(同上,第121-122頁)

對於處於戰爭狀態的敵人和暴政,「而正因為無處可以告訴,就使人有權利向一個侵犯者宣戰,儘管他是社會的一分子和同是一國的臣民。」(同上,第14頁)

──《觀察》首發(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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